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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一向浪荡惯了,不过,最近他终于领证结婚,问他为什么这么确定结婚,他说,因为他喜欢跟这个女人做爱。 喜欢到什么什么程度?答曰,就像春天的青草那样繁茂,就像秋天的阳光那么充沛,就像夏天的冰凝一样舒爽,就像冬天的炉火一样温暖,总之,就是喜欢,觉得只想跟她做,不想其他女人了。 这几乎是我听到的最为大胆、最惊世骇俗的结婚理由了。不过,这也真是特别的说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甚至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范例,一种法则,一个判断你是否要跟一个人结婚的标准,即,如果你觉得你只想跟TA做,你不想其他人了,那你就可以跟TA结婚了。 有个性学家曾经把男女之性分为4种,1、舒服、有爱;2、不舒服、有爱;3、舒服、无爱;4、不舒服、无爱。这4种中的1和3充分说明,舒不舒服,跟有没有爱无直接关系,相反,有爱未必就一定舒服,所以,如果让一个人选择“不舒服、有爱”和“舒服、无爱”,我想很多还是会选择“舒服、无爱”,因为“不舒服”最终会瓦解爱,所以“不舒服、有爱”最终也会变成“不舒服、无爱”,即4的种类,那还不如直接选择“舒服、无爱”呢,因为至少还有个舒服嘛——当然能碰到1的情况是最完美的,但大部分人没那么幸运。从这个分析上来说,这个朋友的选择无疑是正确的。 这个朋友是忠于自己的,因为喜欢跟一个人做爱,这正如喜欢一个人一样,正常的,也是不可否认的——如果你不喜欢跟一个人做爱,你干嘛跟TA结婚呢? 只是,长久以来,我们似乎忽略了这个问题,因为我们太虚伪了,或者说太言不由衷了。我们总觉得,因为爱一个人才跟TA结婚,这样才是最光明合理的,如果说因为喜欢跟一个人做爱才结婚,那别人会不会觉得我们很色?或者觉得我们有问题? 我们被束缚住了。 事实上,我们确实会因为喜欢跟一个人做爱而跟TA结婚。正像我认识的一个女诗人,她17岁闯荡世界,认识了N多男友,她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我不会因为某个诗人最有才就爱他,但我一定会因为喜欢跟某个人做爱而爱他。”用这个朋友常说的话就是,“认识了这么多男人,能确定地知道,自己最想跟谁做,最想跟谁一直做下去!”而如果这个最喜欢上升到“只想跟他做”,那就仿佛遇到了真命天子一样,恐怕你这一生都要跟他做了。 这很是很让人激动的说法。如果一个人说,“我只想跟你做爱!”我想你也会感动的,虽然你可能不太敢于承认。这很美妙,不是吗? 当一个人只想跟另一个人做爱的时候,一定是因为这个人经历了太多,在TA多年的阅历中,见识了太多的高潮与失落,也经历了甜蜜享受与疼痛纠结,酸甜苦辣各种滋味都了然之后,TA终于能明白自己最终想要的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当TA遇到了某个人,TA一下子就顿悟了,“哦,原来就是这样的,我就喜欢这样”,或者“就是TA了,我就认定TA了”,他在心中跟自己说,“以后只想跟这个人做爱,因为只有跟这个人做爱我才最舒服、最快乐、最投入、最忘情、最有天长地久的感觉,只有跟这个人做爱,我才不会再想其他异性,因为他们都没TA好!”如果你真有这种想法,那我恭喜你,你找到了你对的人了。 遗憾的是,依然有许多人不相信我这个观点,但我敢说,这真是很棒的一个方法啊。如果你还不信,就让我们来改变一句歌词和一段句子,看看他们换成做爱是不是一样是表明了真爱呢? 1、“全世界有这么多美女,为什么我只想跟你做呢?一定是因为你我之间存在着某种互相吸引的东西,这种东西就是传说种的缘分吧,也许有说,是性缘!” 2、“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我认识了很多人,也也上过很多人,但是,没有一个人,能像你这么地,让我如此沉迷,所以我只能说,‘跟你做爱,是我这辈子最爽的事’。”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也一样说得通?其实,爱与性不可分离,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性就是爱,爱就是性,甚至有时候性比爱还要重要,所以,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你只想跟某一个人做爱的时候,那你完全可以考虑跟TA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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