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文共有 1177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3 分钟。
清朗天空
感受法治新生态
11月25日上午,福建尤溪县台溪乡凤山村。晨雾薄如轻纱般在山头缭绕,山下村口那棵百年樟树下,悬挂着一个大大的闪亮国徽,远近村民群众都聚集过来,一场老百姓家门口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正在这里进行。
凤山村山青水秀。村民陈某未经批准,雇人在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地用钩机开垦种茶,14.6亩的植被被毁,林业种植条件遭到严重破坏。2019年11月7日,尤溪县检察院对陈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庭对陈某定罪处罚的同时,承担修复生态、恢复原状的责任。
近年来,一些村民为种植茶叶故意毁坏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现象,在以发展茶叶产业为龙头的地方时有发生。为了用身边案例宣传法律,扩大警示教育面,该县检察院与法院决定把庭审现场搬到村里,在群众家门口开庭,并对庭审过程网上全程直播。
这是尤溪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家门口开庭,在凤山村也是第一次。听闻此事,不少村民放下手中的活计,来到老樟树下,或坐着或站着旁听。
没有高背座椅,没有台上台下,蓝天下、空地上的法庭虽简陋,但不失威严。宣布法庭纪律,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当庭质证,公诉与辨护意见依次呈现,被告人陈述,程序一个不少。
庭审中,陈某承认起诉书的指控,除了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举全家之力赔偿、补植林木恢复生态外,不再说什么。
在此前的审查起诉环节,陈某已认罪认罚。她说,只是没想到毁林种茶,茶未种成,却已犯了罪,结果得不偿失,如果自己懂法,有人提醒她,就不会走到这一步。
“保护好环境,就是保护自己和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家园。”庭审阶段增加了一个普法环节,公诉人和法官结合案情释法说理,希望村民们以案为镜,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生态环境,让美丽乡村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法庭当庭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其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费138214.9元,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恢复原状。如果不能在期限内恢复,还应再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2777元。
“犯罪的代价太大了,太不值得!这个教训永远都要记住。”村里人也没想到,陈某作为家庭妇女一向勤劳,因为不知法而犯法。庭审结束,村民并未散去,就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向检察官、法官咨询。大家议论说,致富之路有多条,学法守法第一条。
“明白了,别说砍国家的林,种自己的茶,就是砍自家的林木也得办个手续报批。”一名老农对检察官说,虽然陈某毁林种茶法不容,但同是邻里乡亲,会帮她修复生态尽一把力。
据悉,这场在田间地头、四周绿树群山作伴的庭审,当日有60余万网民也在看。
责编:何镜百
审核:方琮 高奇
■龙岩市立足本地资源,开辟出“不一样”的社矫之路
■以“四个坚持”为重点打造新时代 “枫桥经验”东冲半岛样板
■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更有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故事」村口百年老樟树下 一场老百姓看得见的公益诉讼(866)”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