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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将人置于真切的困境中,最初困在家里,感觉人就是大海里的一滴水,风暴里的一座孤岛,你只有被撕扯的份儿,随时都有可能被泥石流掩埋。这就是人生或生活的困境”。
2020“大师之光”第五期青年编剧高级研习班客座嘉宾杨薇薇,从【剧本的困境】方面,在沙龙上向大家阐述了自己的经验。
杨薇薇作为第一编剧参与改编的院线电影《误杀》,在2019年惊艳了华语电影市场,以13.31亿的票房,刷新华语市场犯罪剧情类型片票房最高纪录,成为改编影片的标杆。其“不是从情节上,而是从情感上”寻找突破口,并将虚构和真实相结合的创作手法,至今被改编剧的后来者们所学习。
疫情的困境让大家记忆犹新,但杨薇薇认为困境又是编剧创作的起点,是孕育故事的土壤。
嘉宾:杨薇薇
这个困境既属于创作者本身内心的思考,也属于你笔下的人物。对于创作者来说,困境中越强烈的这种情感刺激,就越能去找到创作的发动机。而对于要写的人物来说,不断陷入困境,摆脱困境的办法就是故事。
有困境,我们不一定能创作出好的作品。但是创作者自己内心没有困境,或者根本无法直面内心的困境,对于生活中的困境本能地缺少感触和认知,是永远写不出好作品的。
关于原创的困境,杨薇薇认为很多原创都是从模仿和学习开始的。到现代阶段,没有什么故事没被讲过,没有哪个桥段没被用过。但生活中永远都会发生新的故事,会有新的表现形式。敏锐地抓住当下发生的事情,然后去找更新的创作。
而在这中间,我们又会面对编剧本人焦虑的困境。“我自己每天都在拷问自己,为什么自己的作品和优秀作品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没有办法,只有不断地思考、不断地写作还有阅读,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活动现场
编剧与导演或制片人之间的分歧也是我们要面临的困境。我们没有办法判断一定是编剧做得更对,还是导演更高级。无非是在彼此博弈过程中间取得平衡、取得共同认知。
但是编剧应该读书比导演多一些,当投资人、导演质问的时候,能有充分的知识和经验储备,来应对这种质问。在困境中,也更会有一些底气。
困境是创作征程的起点,法律则是守护征程的盾甲。
天泽娱乐法创始人,天驰君泰律所合伙人、律师。国家文化影视立法研讨特邀专家,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法律评论专家,北京律协文化旅游委员会副主任,南京、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郑小强,担任沙龙客座嘉宾,从【编剧创作不可不知的法律权益】方面,向大家普及编剧行走江湖必知的十八般法律知识。
作为影视行业资深律师,郑小强送给学员的第一句话就是“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先知道自己的目的,再有针对性、有计划的行动,即【知】与【行】。
知分为三个点:合同的目的、权益、行业特点。
针对编剧所处的行业地位和成长阶段不同,编剧与对方合作的目的也不同,是为了名,还是利,签协议的时候,内容重点就会不一样。
嘉宾:郑小强
权益又跟名和利无关,与编剧有关的最核心的权益分别是改编权、摄制权、发行权,其中广播、放映权都包含在发行权当中。无论是委托创作还是自主创作,与合作方的协议大多会与这三大权益密切相关。
从法律的角度,影视行业具有四个显著的特点:无形、无价、主观性、风险性。无形是指无论是编剧的劳动还是劳动成果,都是无形的;无价是指,同一部作品,在不同的合作方眼中、不同的时间段中,价格可以有很大的差异;主观性强,是指不同的导演、演员、剪辑参与其中,都会有各自的主观性在里面,都会影响最终的作品呈现;影视创作又面临各种风险性,客观和主观的风险性也是相对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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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能起到的作用,就是把无形化有形,无价化有价,把各方主观的差异慢慢变为客观的统一,用协议把风险性提前规避或保证在可控的范围内。
这也是行的目标。
郑小强把“行”分为三大块:原创作品、委托作品、合同履行。
原创作品包含四个内容,即作品的独创性、版权自我保护、剧本许可使用、剧本转让合同。编剧需要了解每一个概念的意义,是保护自己也是避免误伤别人。
嘉宾:郑小强
关于版权自我保护,很多编剧面临去推荐自己的剧本给资方,又担心资方剽窃自己创意的矛盾心理。郑小强给到大家的建议是,跟别人沟通的时候,最好不要口述剧本大纲等一些关键信息,只要对方感兴趣,就先跟他要实名制的联系方式,最好是邮箱。
如果是已经将纸质的剧本给到了合作方,那么一定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在对方的官方联系方式——公司官网、官微或实名制的联系方式中留言,用询问反馈的理由将自己是在何时何地发给对方的什么剧本,表述清楚,以证明自己的剧本跟对方之间建立过联系。
但以上知识仅作为一个技巧存在,保密协议、做版权登记、可行时间戳等,是保护版权更为专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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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作品之所以单独阐述,是因为目前的编剧行业,委托创作时更为常见的合作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创作协议,一定把无形化有形,例如付费和交稿时间、剧本修改建议的具体程度、具体的修改次数等,作到尽可能明确的规定。
合同履行是一个针对双方的提醒。很多法律意识较强的编剧,在协议签署阶段很严谨,但是签署后,并没有对协议进行拆分,例如费用和剧本的交付时间、违约后的赔偿措施,需要双方切实的履行。任何非不可抗力而违背协议的理由,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
嘉宾:郑小强
了解相关法律也应该是职业编剧的必修课,让自己的盾甲坚固,也才能更专心的从事创作。
来源:吴天明青年电影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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