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直述法。单刀直入式,开门见山的直接进入故事中,以平叙的方式将故事呈现出来。如,马可福音一29 31,作者马可即是以平淡的叙述法将故事带出来。此法较不吸引人进入故事的情境中。
2. 间述法。以叙述及间接语气讲述故事,也就是说,说故事者一面讲述故事,一面扮演故事中不同人物的声调、表情、语气或心境。如,马可福音十47:“他听见是拿撒勒的耶稣,就喊着说:‘大卫的子孙,可怜我吧!’”这句是间述语气,但若是直述语气,则是如此叙述的:“他听见是拿撒勒人耶稣,就一直大声叫着耶稣的名字,要耶稣可怜他。”前者较能吸引听众间述法,后者则显得平淡直述法。
3. 引入法。由两三人的对话为开场。如,老师手中操作两个玩偶,以玩偶的对话来引入圣经故事:
玩偶甲:小福,你有没有爬过树啊?
玩偶乙:当然有啊!上个星期我到舅舅住的村子里,前面就有一棵大榕树,我和哥哥就爬上去玩。玩偶甲:真的啊!我好羡慕你哟!我住在城市里,从来没有爬过大树。
玩偶甲:富雄,上星期我的主日学老师告诉我们有一个大人也爬树耶!我来说给你听…老师带入路加福音十九章税吏撒该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