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故事网,网罗全网精彩故事大全。找好故事就来搜故事网!
搜故事 > 小故事 > 正文

喜马拉雅版权问题层出不穷 你怎么看?

时间:2020-09-23 21:36:01

相关推荐

喜马拉雅版权问题层出不穷 你怎么看?

近日,中国在线音频平台喜马拉雅FM(下称“喜马拉雅”)再传IPO,已选择高盛、摩根大通和摩根士丹利安排5亿美元至10亿美元的公开募股,上市地点计划为美国。

但是,喜马拉雅虽跻身头部平台,版权问题却愈演愈烈……

小君平常喜欢听喜马拉雅上的有声书,就有声书的版权问题和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一个人在家读小说,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表演呢?它是一种表演,但与表演权没有关系,因为表演权控制的行为是对作品的公开表演,而在家里读书,即使嗓门再大也不属于公开表演的范畴。所以它是表演,但不是公开表演,不涉及表演权。

其次,把朗读的声音录下来上传到APP供其他网友点播和,这种行为是否涉及作者的表演权呢?答案是:这种i行为在我国同样不涉及表演权。因为该行为是对他人作品通过录音进行网络交互式传播,只不过这时候作品不是以文字形式出现,而是对作品的表演,也就是以朗读的录音形式存在。这种行为已经归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控制范围,不能再用表演权去调整。

最后,朗读小说后将录音上传的行为是否涉及改编权?《著作权法》规定,改编权是基于原作创作出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改变行为的本质是在保留原作品基本表达的情况下,通过改变原作品的其他表达,创作出新作品的行为。也就是说改编是和新作品联系在一起的。那么,将一本小说进行朗读是否涉及改编?也许阅读者会通过增加一些配乐的方式创作作品,但是配乐本身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行为,不能产生新作品,而朗读本身也不可能是一个独创的改编行为,所以该行为并不涉及到改编权。

那么,把自己对作品的朗读录制下来的行为到底属于什么行为?小君认为,此行为应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复制行为。《著作权法》对复制的定义本来就包括以录音、录像等方式,是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如何把作品以录音的方式制作一份或多份呢?那就必须把作品读出来,这就意味着把作品的朗读录制下来的行为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明文规定的复制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们的阅读方式发生了变化,作为读者的我们在阅读学习的同时也一定要记得充分的尊重著作权人的权利。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喜马拉雅版权问题层出不穷 你怎么看?”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显示评论内容(2)
  1. 浅沧2022-07-09 15:59浅沧[福建省网友]103.41.118.91
    @o(]﹏[)o骑驴看日落--- 正确认识版权保护版权不仅能够提高市场秩序也能够推进整个产业发展。相信只要大家共努力这个问题定会得到有效解决。
    顶0踩0
  2. o(]﹏[)o骑驴看日落---2021-08-16 18:47o(]﹏[)o骑驴看日落---[四川省网友]45.116.60.207
    这确实是个严峻问题唯解决方案是完善版权保护机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管理并加大处罚力度。
    顶7踩0
相关阅读
喜马拉雅频传IPO 版权问题愈演愈烈之下将何去何从

喜马拉雅频传IPO 版权问题愈演愈烈之下将何去何从

喜马拉雅内容付费走流量模式,但当付费内容的风口渐渐过去时,整个音频市场行业也将逐渐进入瓶颈期

2011-05-26

付费内容风口不再 喜马拉雅带着版权问题何去何从?

付费内容风口不再 喜马拉雅带着版权问题何去何从?

与此同时,喜马拉雅已经跻身在线音频头部平台之列,随之而来的版权问题也愈演愈烈,加上付费内容风口正在消失,一向倚重优质内容吸引用户的喜马拉雅似乎

2019-03-28

付费内容风口不再 喜马拉雅带着版权问题何去何从?

付费内容风口不再 喜马拉雅带着版权问题何去何从?

喜马拉雅讲故事需要版权费吗

2020-09-23

想播有声小说 请问版权问题平台能提供么?喜马拉雅fm吧

想播有声小说 请问版权问题平台能提供么?喜马拉雅fm吧

喜马拉雅讲故事需要版权费吗

2020-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