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第一个从本君头脑中蹦出来的题目,大概是受了小说里特德的第三本童书的书名《你不想发出声音的时候发出的声音》的影响。不知道怎么开始评价这本陪我度过暑假最后一周的书,那就还是套用特德书中的一句开场:汤姆醒了,可蒂姆没醒。这两个孩子贯穿了整部小说的始终,讲述了一个母亲失去他们后做出的抉择给整个科尔家庭,包括这个家庭以外的人带来的幸与不幸。
染透铅华的百年孤独
说实话,在看这本书之前,一直到看完了三分之一篇幅的时候,我一直不知道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打开这本书比较合适,才不会误解了这些文字的本意。可等至埃德终于离开了长岛,暂时远离了那个家庭(如果还是一家的话),回到自己的家乡继续学业,我才融入了角色之中(尤其是埃德),终于体会到了其中一丝含着血腥的苦味。至于说打开方式,我想封面书名老早已经告知给了读者——“独居”的“一年”?上一次读到同样将孤独跟时间牵系在一块的,恐怕也只有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了吧,这番联想是有原因的:在《独居》中,作者很喜欢在一条时间线中穿插未来以及过去的诸多细节,而且不只一次出现“很多年以后”这样的跳跃式阐述,相信就是受了《百年孤独》的影响,作者有意学习马尔克斯的那种讲故事的方式。然而,这势必也给读者带来当时读《百年》时候同样的困扰,就是时间线的信手拈来很容易让读者蒙圈,幸好《独居》的人物并没有《百年》那般紊乱。这里得到一个启悟:《独居》就是抽去魔幻色彩的《百年》;或者说,《百年》是褪尽铅华的《独居》。
这里穿插一段题外话——其实后来发现书名与“独居”没有任何关系,英文原著叫“a widow for one year”,“widow”是寡妇的意思,它也不是一部讲述孤独的书,叫做“守寡的一年”也许比较合适。(台版就译为《寡居的一年》)虽说《独居》并不魔幻,但其中一个人物(玛丽恩)却让我想起一部魔幻大剧的主人公,即《权力的游戏》里的龙妈,龙妈在第七季第六集失去自己的孩子时的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岂不就是“玛丽恩”这位母亲当时所亲历过的那种滋味?她们都是被夺了骨肉的女王。
讲故事的人
约翰??欧文是一个老派的讲故事的人,不知是不是巧合,他的小说中科尔一家都是作家,甚至包括最小的成员——“格雷厄姆”的名字也是取自一个作家的名字。难怪有读者抱怨说自己其实看的是一本教你写作的读本,包括他笔下应该算是最正面最成功的作家形象(露丝)在回应读者的问话的时候也一直强调自己只是个讲故事的人。这本书里看似讲了一个故事,却如同俄罗斯套娃,一个套一个,故事中套了好几个小故事,而且故事类型简直让人应接不暇——一点不适合孩子读的童话故事(《老鼠爬墙缝》)、没头没尾没悬念的侦探故事(《跟踪——从飞翔的食物马戏团回家》)、闺蜜相爱相杀的情感故事(《红蓝充气床垫》),甚至有莫名其妙惊你一下的惊悚故事(《鼹鼠人》),所以有时会让人恍惚中产生一种抽离感,不知身在何处。
讲好一个故事究竟有多难?先不论故事本身好坏,但即便是一个糟糕透了的无聊故事,会讲故事的作家总能将读者的心牢牢牵住,生怕错漏了一个TA想给你的精彩,读者的会心一笑对于作家都是莫大的幸福。幸福从何而来?首先故事来源于生活,或者,故事其实就是人生。每个人的人生又都是不同的。那么,怎么让读者对别人的人生感兴趣?这无疑是一门艺术。艺术又需要高于生活,所以,对于作家来说,单纯凭借联想,写出一个陌生人的人生,而且还得有趣,这是这门艺术的巅峰。但谁又能空手套白狼,无中生有呢?想必或多或少是跟生活相关的,所以露丝才需要在这她的第四部小说之前到妓院去“体验生活”。可作家一人的生活如何让不相关的陌生人们——读者会心一笑,心领神会呢?除了技法,更需要作家一颗容纳万物的心,说好一个故事,说一个好故事,故事才能好,从而感染更多的读者(这里的“多”不单指书的畅销与否)。可以想见,反观读者,要遇到一本好书,一本好的有故事的书(不只是小说)有多难,也因为现在能够好好讲好一个好故事的人是越来越少了。
《独居的一年》也好,《百年孤独》也好,这些跨了一个大洋的他国人写的书,跨了几十年乃至一个世纪的他方的故事,要寻找到自己的读者也简直难比登天,不,比登天难!所以,我感觉书中的四位作家主人公都是幸运的,他们都找到了自己的读者,而且就在身边,包括自杀死去的特德。
反常
故事里的每个成员都是反常的,但我想那是因为人都是有缺陷的,或者说有人性的弱点,之所以会让读者有“反常”的直视感,兴许是因为遍布全书的心理刻画和细节描写,让我们觉得每个人物都是真实的,真实到丑陋的程度。但是,如果客观点来评价里面人物的行为动机,又是那么的符合人性,谁能说人性这玩意儿不正常呢?如同书中所说:小说家并非世界的变革者,只是一群很会讲故事的人,故事中有令人信服的角色。我们作为读者被书中的情节吸引,相信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人存在,就是这些小说家最大的胜利。所以,我相信,世界上真的存在一个“露丝”“埃德”和“玛丽恩”,可能他们是几个现实中的人的杂糅,但起码那些事是真实发生在我们这个宇宙的,即便不在此处此刻,也会在另一个平行宇宙,就是一种有说服力的可能性罢了。
寡年
看到第二部的时候,一时兴起,胡乱扒拉了一首诗——《寡年》:
命里一岁注寡鹄,孤鸾三七尾求无。露水丝缕抹离恩,埃土泯德恍作孤。
这是一首毫无音律可言的诗,平仄不论,单从字面意思解释是这样的:
一个姑娘一岁的时候卜卦说她注定守寡;长大后丈夫真的死去,有一个二十一岁的丧偶男青年追求她却被拒绝;姑娘用沾了露水的丝巾缕布抹掉了因感念男子对自己的这番恩情而留下的泪水;用埃土泯去一丝残存的德惠恍然孤寡一生。
既然有字面意思,就有内里的真意。题目为“寡年”,其实是书名:寡居的一年(又名独居的一年),四句诗暗藏了小说的部分情节:
首句说的是“玛丽恩”在她人生的一年里丧子,并最终使得她离家成为了一个寡妇(丈夫特德并没死,死没死其实也没什么区别);
第二句说的“埃德”在三十七年里一直对“玛丽恩”念念不忘,但最终并没有结果;
第三句“露水丝缕”指的就是“露丝”,她一直在试图抹消掉对母亲那份爱的执念,同时“抹离恩”暗指“玛丽恩”;
尾句“埃土泯德”,相信大家也猜到了,也藏着一个人名“埃德”,最终恍然成了孤家寡人。
本来读到中间一直以为故事会以一种完满的悲剧姿态结束,就如《百年孤独》最后一阵大风吹走了所有一样不留痕迹,至少也该如《红楼梦》“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不料第三部1995年秋天后情节峰回路转,我甚至怀疑后半部分的作者换了个写手,从“左撇子”换成了“右撇子”,我承受完半部的冷风肃杀后,猝不及防感受到“爱”以一种近乎粗暴的姿态扑面而来。我在《寡年》中已想好了“埃德”最后肯定落得一个孤家寡人的结局应该跑不了的,没曾想迎来一个开心的打脸,但无疑是一个减分项,这样一个故事不该是一个happy ending,它就该在1990年秋天结束,这是我对这本书唯一一个保留意见。
最后,感谢命里让我有读到这本书的福气,以上。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一个会讲故事的人讲的关于爱的故事独居的一年书评”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