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文共有 1014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3 分钟。
原标题:廉洁故事三:“两袖清风”的于谦
“强化法纪意识,
助力‘三清’创建”道德讲堂
yuqian
于谦
《入京》
手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
两袖清风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 于 谦
于谦,字廷益,明代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明朝名臣,民族英雄。与岳飞、张苍水并称“西湖三杰”。他为官清廉,关心百姓,不畏强暴,刚正不阿。着有《于忠肃集》。
正统十四年(1449年),蒙古瓦剌部围攻北京,在国家危难之际,他任兵部尚书,主持军事,成为“救时宰相”。此后一直主持朝政。天顺元年(1457年),“守门之变”后被害。
宣德初年,他受命巡抚按江西,他到任后,平反冤狱,打击富豪,为民请命,安抚流离,政绩卓着,很快便得到明宣宗的重视,亲自手书于谦之名授与吏部,任命于谦为兵部右侍郎,巡抚山西、河南,当时他年仅三十三岁。
于谦居官三十五年,一直兢兢业业,不贪私利,将一世清白留在了人间,深为后人称颂。当时,官场腐败,贿赂公行。尤其是英宗即位后太监王振把持朝政,勾结内外贪官污吏,擅作威福,大臣进京,必须馈送重金厚礼,否则后果难堪。然而于谦一身正气,决不随波逐流。他每次进京,只带随身行装。好心人怕他遭殃,劝说:“你不带金银入京,也应带点土特产品送一送啊!”他举起袖子笑笑说:“我带有两袖清风!”于谦身居兵部尚书大任后,“口不言功”,“日夜分国忧,不问家产”,“所居仅蔽风雨”,常被“错认野人家”。他曾作诗形容他的床“小小绳床足不伸,多年蚊帐半生尘”。
他遭诬谄被杀,抄家时,竟“家无余资”。抄家者见正屋紧闭,还上了锁,认为必是钱财藏其内,打开一看,原来都是皇帝赏赐的物品。于谦奉命收下后,却把它们锁了起来,从未拿去示人以显荣耀。
他曾经在16岁那年,写下了脍炙人口的《石灰吟》:
千锤万凿出深山,
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正表明了他一生为官的原则:不与世同流合污,坚持自己的理想,清廉刚正,为国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于谦的小故事提醒大家:清风两袖朝前走,与时俱进创伟业。在公司上下全面推进“三清”企业创建工作之时,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工作上的正派人,为“三清”企业的创建营造良好的氛围,为推动华电在沪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动力。
来 源:通华公司
责 编:曹涤凡
审 核:徐峥嵘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廉洁故事三:“两袖清风”的于谦”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