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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术、势”是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在韩非子之前,出现了商鞅、申不害、慎道,这三个人的思想各有特色,商鞅的思想重法,申不害的思想重术,而慎道则看重“势”。韩非子结合三位前辈的思想,在其老师荀子之性恶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法、术、势”的治国思想。下面,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韩非子“法、术、势”思想之各自特色。
1、韩非之“法”的思想
对于“法、术、势”思想,韩非子最看重“法”,韩非子认为,一个国家的律法,必须由官府编撰成文,而且公布天下,施行法的方式当以“赏罚”进行强制性施行。
为何这里强调“强制”,强调“成文且公开”?我想,韩非子可能是想用此举保证“法”的绝对权威性,以及“法”的绝对“客观性”。“强制”即必须按照既定律法来,一点人情都不可以有,“成文且公开”则更多是为了避免有权者为了躲避惩罚,将律法异化为自己“胡作非为”的武器之行为,韩非子此举实则是在强调法的“客观性”。
2、韩非之“术”的思想
韩非子提出“术”的思想,旨在告诫君主要灵巧运用“术”来考察臣下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其职责,也就是所谓的“循名责实”。但是,这个世界“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情况数见不鲜,如何避免臣子“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呢?这时,韩非子便强调君主要运用“术”。这个“术”的具体体现大抵就是,让臣子不知道君主在想什么,喜好是什么,这样臣下就不能投其所好而蒙蔽君主的眼睛了。此时,君主便能破除臣下之自我掩饰,体察臣下是否“循名责实”。所以,“术”不像“法”那样公开,讲求“隐蔽”与“捉摸不透”。
3、韩非之“势”的思想
而韩非子的“势”之思想,就是说,君主手中要把握绝对的生杀大权。如果没有绝对的“生杀大权”,“法”再明晰也没有用,“术”再高明亦没有用,因为“势”不在手中,臣下不听自己的,法和术便发挥不了作用。所以,韩非子强调君主一定要牢牢把握“势”。
而“势”之生杀大权,大抵就表现在对臣下的“依法”之“赏罚”。韩非提倡“重赏重罚”,以此维护君主的绝对“专制”,让“法令”顺利推行。
4、韩非之“法术势”思想虽然能在短期之内获得效果,但是太过极端
从上面的简单介绍,我们大抵就能看出韩非的“法术势”思想,虽然在逻辑上有其合理性,但是显得太过“冰冷”和“极端”,甚至在感情上可能还有些“阴沉”意味。当然,说句题外话,这也不妨碍韩非思想之高明。
言归正传,韩非强调君主之术,以君之捉摸不透,来驾驭臣下,又以明确的法令去“重赏重罚”来巩固君主绝对的权威,这某种意味上,有些把“君主”孤立的感觉。“君主”也是人,再强大,也不可能没有感情,那么“术”和“势”就有动摇的一天,关键是,臣下也不傻,就“术”的运用,对君主来讲,就是大难题。
高处不胜寒,人毕竟有血有肉,律法固然重要,但是苛政猛于虎,严刑峻法更不可取。任何事情,极端了,就容易僵化,结果往往会给人们带来灾难。而韩非子法术势思想无疑太过极端,诚然韩非之法术势思想能够让君王在短期内获得显著效果,但是“物壮则老”,秦始皇是统一天下的千古一帝,但秦王朝之短命事实,也证明了“极端”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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