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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法治小故事

时间:2020-08-31

古代法制小故事50字

提示:本文共有 3938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8 分钟。

几个法治小故事

一、敬畏法律

什么是法治国家?有两件事情和两个人给了我答案。

前些日子,公司接待了一位美国的客户。这位叫尼尔森的美国商人一直生活在美国。谈判结束后,公司宴请尼尔森,了解到尼尔森喜欢吃鱼,我们就点了一道清炖虹鳟鱼。

这道菜上来以后,尼尔森眼睛一亮,连说“谢谢”。看得出,他真的很喜欢这道菜。尼尔森在我们的谦让之下,夹了一块鱼肉。然而,肉还没有送到嘴里,就被他放回了盘子里。他很失望地对我们说:“很抱歉,我不能吃这条鱼了。”我们十分惊诧,很担心是卫生方面出了问题,引起了他的警觉。尼尔森却解释说:“根据我们美国的法律规定,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不能吃有籽的母鱼。你们看,这条鱼有籽啊,我不能吃。”公司的老总忙说:“没关系,这是在中国,中国没有这样的法律,你可以尽情品尝。”尼尔森却说:“在哪里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美国人,我要遵守我们的法律。”尼尔森自始至终没有吃一口鱼肉。他的行为让在座的每一位都肃然起敬。

一名普普通通的美国商人,在异国他乡都能够不受主人热情的影响,如此遵守法律、敬畏法律,这就是一个法治国家在自己公民身上打下的烙印。

圣安东尼奥市的市长卡斯特罗有个不良的嗜好,就是抽烟。当时,中方的接待人员正在前台办理住宿手续,卡斯特罗的烟瘾上来了,坐卧不安。他的助手说:“再忍耐一会,等到自己房间里就可以抽烟了。”我看了看酒店的大堂,没有发现禁止抽烟的提示牌,就说:“在这里可以抽,这里没有禁止吸烟的规定。”卡斯特罗说:“这是酒店大厅,公共场合是不能抽烟的,这是法律规定的。”我说:“建议你去洗手间抽。”卡斯特罗摇摇头说:“洗手间也不是自家的,再等会吧。”我没有再解释。之前尼尔森的行为已经告诉了我,即使在中国,卡斯特罗也会遵守美国的法律。之后,我通过卡斯特罗的助手了解到,美国许多州都将公共场合禁止抽烟纳入到法律条文中,对违法者最高可判处十五天监禁。

普通商人尼尔森敬畏法律不吃有籽的母鱼,而身为市长的卡斯特罗也因为法律规定而不在公共场合抽烟。哪怕他们身在中国,依然遵守本国的法律。这说明,他们守法不是因为在意违法所要付出的代价,而是因为他们自觉地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美国有许许多多奇怪的法律,洛杉矶的一条法律禁止市民在街灯下捕捉飞蛾;加州中部的帕洛阿尔托市有一条法律,禁止在墙壁和其他任何垂直表面溜冰……这些不可思议的法律条文即使有人违反了,当事人也不会付出多大代价,甚至没有相应惩罚,但却很少有人去碰触。像尼尔森和卡斯特罗一样,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治意识已经深入到公民的灵魂里,每个人都对法律存在着极强的敬畏之心。

在法治社会,无论你是普通人还是掌握公共权力的官员,都要服从法律,居于法律之下,而不是法律之上。如果有某种势力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么,人们就不会对法律有敬畏之感,法治也就会遭到破坏。苏格拉底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从掌握公共权力的人到普通民众,只有敬畏法律,信仰法律,一切以法律为准绳,社会才会是一个法治社会。

二、遵守规则

1:《列宁守纪的故事》“按次序理发”有一次列宁去克里姆林宫理发室理发。当时,这个理发室只有两个理发师,忙不过来,很多人都坐着排队,等候理发。列宁进去后,大家连忙让座,并且请列宁先理,可是列宁却微笑着对大家说:“谢谢同志们的好意。不过这样做是要不得的,每个人都应该遵守公共秩序,按照先后次序理发。”他说完后,就随手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最后一个位置上。

2:《我也要遵守制度》那还是在延安的时候,毛主席去医院看望关向应政委。两人愉快的在病房里交谈起来。护士进来说:“同志,医生吩咐,病人要安静,不能会客。”毛主席谦和的说:“对不起,小同志。”随即辞别关向应离开了病房。

3:《无论谁都要遵守制度》一次,周恩来去北戴河,需要看世界地图和一些书籍。工作人员给北戴河文化馆打电话,说有位领导要看世界地图和其他一些书籍。接电话的小黄回答:“我们有规定,图书不外借,要看请自己来。”周恩来便冒雨到图书馆借书。小黄一见是周总理,心里很懊悔,总理和蔼的说:“无论谁都要遵守制度。”

4:《这个战士应该表扬的》有一次,刘少奇同志去散步,走到某炮兵阵地,想进去看看。站岗的战士不让进。随行人员上前对战士说:“少奇同志想去看看阵地。”战士认真地说:“上级有规定,要有上级指示才能看。”随行人员很生气,少奇同志却没有生气。反而笑着说:“回去吧!”说着就往回走。一边走一边告诉随行人员:“回去告诉那个战士的领导,不要批评他,他做得很对。”后来部队领导知道了,要批评那个战士,少奇同志再次让工作人员转告部队领导:“这个战士认真执行规定制度,不但不应批评,还应该表扬.”

三、程序正义著名法学家边沁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两人分一块饼。只能用刀来切,没有任何的尺子、天平什么的测量工具来保证一刀下去,饼能公平得被分成平等的两份。也就是说,两人都有可能在这次利益的分配中吃亏或者占到便宜,这次分割,将注定是难以达到实质公平的。那么,怎样做才能让两人心服口服呢?边沁给了一个答案:一人切,另一人先拿。几年前震惊全美的辛普森杀妻案就是这么审结的。日裔法官在“全美国都知道辛普森就是杀人犯”的情况下宣布汤普森无罪,并当庭释放。这位法官在宣判完以后自己一个人躲在办公室里哭了起来——他也知道辛普森就是杀人犯,连辛普森自己都曾供认不讳的啊!但是,他——和那些自始至终都呼吁法院判处辛普森死刑的人,都接受了这个结果。那是一种真正的接受,怀着对法律的虔诚和尊敬的接受——因为这个判决是一个法律程序的结果。法理曰:法的正义包含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但两者不能兼顾的时候,我们要如何作出取舍?康德曾就此有过精彩的阐述,他说:“一次不准确的判决污染的只是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污染的却是水源。”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无论那一个,都不比另外一个距离真正的正义更近。但是,程序正义,却离法律的正义更近。

四、权利义务

众所周知,禁改放条例颁布后,使众多在城市内忙碌工作的人们在过节时有了更多的年味与乐趣。“燃放烟花是您的权利,依法燃放是您的义务”,在邻居之间,大家一起在小区内放烟花,其乐融融;同学家离的近的也可以一起放烟花增进友情……国家给了我们在城市内放烟花的权利,我们也就要遵照国家的规定燃放。我国法律提倡和鼓励公民实施有益于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行为。对法律所提倡的,我们要积极去做,这是忠实履行义务的重要体现。我们应尽的义务有很多,例如:①过马路应走人行横道,不横穿马路;②从不在文物上乱刻乱画,爱护公共财产;③不随地乱仍纸屑;④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为父母分忧;⑤有借有还不拖欠;⑥对自己获得的报酬要主动缴税。以上的事我相信对大家来说都是小事,可越是小事我们就越应该注意。

五、依法维权

让“法”为我做主市民讲述自己依法维权的故事“不学法,不懂法,不知法律力量大。不依法,不用法,本身权益难得驾。”这是锦州市万年社区的一位居民姜女士的深刻感悟,并向记者讲述了她亲身经历的一次消费维权经历。姜女士在石桥子街道万年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中,深受教育和启发,在日常生活里特别关注法制节目和民生节目,比如:中央一套《今日说法》、《看见》、《王刚讲故事》、《生活早参考》、辽宁的《新北方》等节目。这些节目办得好,来自民间,贴近老百姓,让老百姓长知识、长见识,长学问,知法,懂法,少吃亏、少上当。姜女士从中得了不少的实惠。前几天看了一期维权栏目“香油的秘密”,姜女士的心里深受震撼:“香油还有假的!”“真是防不胜防啊!”节目里食品检测专家教大家如何鉴别真假香油,而且鼓励普通的老百姓一旦买到假香油该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权。恰巧,姜女士第二天就在早市买了一瓶香油,花了5元钱。自从看了“香油的秘密”节目之后,姜女士生发了好奇的心,回家后,姜女士按照电视里教的方法去鉴别真假香油,不试不知道,一试吓一跳,结果“山寨香油”、“奸商”“真蒙人”这些词在姜女士头脑里冒了出来。之前,姜女士经常买早市那家的香油,从来都没有怀疑过有问题。姜女士又怕自己冤枉了人家,就又去市场另一商家处买了一瓶现磨的小磨香油,经过多番比对,确定先买的那瓶香油真的有问题。姜女士决定以后再也不买那家的香油了。随后又有了把香油退掉的想法,可也有点畏缩情绪,因为商家会有各种借口不给退,心想要是因为这5元钱的小事去跟人家“磨牙”觉得有些不值。但姜女士看着“山寨香油”实在是不能吃,想:“钱虽少但我的钱也不是白来的啊!”“去试一试?”“能退就最好了。”姜女士还是决定试着退掉,结果商家不但不给退,而且态度蛮横嚣张。这叫姜女士下定决心要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权。在维权节目中,食品检测专家曾提醒老百姓:国家于2009年6月1日颁布了《食品安全法》。当老百姓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变质的、过期的、参假的食品时,不仅可以要求厂家或商家退回损失,还可以有求他们“以一赔十”。这条法律就是老百姓的“尚方宝剑”,用不用就看老百姓自己了。随后姜女士找到市场的工商管理人员,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明了电视维权节目中,专家如何教大家鉴别真假香油和《食品安全法》第96条的相关规定。工商管理人员被姜女士的有理有据的话深深折服。随后经工商管理人员检查认定,该商家所售香油确实有问题。在姜女士带领下工商管理人员找到了卖香油的商家,见有工商执法人员出现,商家面露惧色,并按照姜女士的要求退货还钱。一瓶香油是小事,可通过这件事情让姜女士深刻知道:每个人都需要知法、懂法。知法懂法太重要了!只有知法懂法才会用法,通过法律手段使自己“不吃哑巴亏”,彰显法律的公正和力量。同时,使制假卖假的行为得到收敛和遏制,使市场上的伪劣假冒的商品越来越少。这样我们的社会才更和谐、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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