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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软法之治在惠州的乡土实践
□本报记者邓新建章宁旦文/图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推进,村居征地、拆迁、分红、环保等问题凸显,基层社会利益矛盾、经济纠纷冲突频发,甚至群体性事件亦不鲜见。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如何化解矛盾、平衡利益、协调关系,已成为改革发展绕不开的话题。
探索创新基层治理新模式
广东省惠州市从2009年开始,积极探索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通过推行村居委聘任“法制副主任”制度,找到了破解上述村居问题的全新社会治理模式:在党委统揽下,动员各方力量,整合法制资源,鼓励基层村居委会以自主自愿为前提,通过聘任法律专业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培育法治精神,解决基层法律问题,推动基层民主自治。
一方面,“法制副主任”均是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或阅历深厚的法律工作者,具有法律专业优势,可弥补普通村居干部与一般调解人员法律知识的欠缺,能够将专业知识运用到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工作中。另一方面,“法制副主任”具有中立身份优势,他们不是村官,也并非本村本土人,作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在开展工作时更易一碗水端平。此外,“法制副主任”具有公益性质优势,他们免费为村居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排除了预设立场嫌疑,易建立信任、达成共识,从而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法制副主任”制度已经成为传播法治的新载体、创新社会治理的新形式、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平台、幸福村居建设的新路径、公益服务的新舞台。基层治理由此面貌一新:村民百姓遇到利益冲突矛盾,不像以往那样恶语相向、挥拳动手,而是寻求村居“法制副主任”协商处理、理性解决;基层干部碰到民间纠纷难题,也不再疲于应对,而是有了“法律军师”出谋划策、解围纾困;村居矛盾做到了不上交,村居遇事不上访,大部分矛盾化解在了基层。
目前,这一基层法律服务新模式已覆盖惠州全市1249个村居,共有886名法律工作者忙碌在田间地头,受聘担任村居“法制副主任”。不仅如此,他们还致力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探索研究,将实践与理论、调研相结合,以亲历者的视角,编著出版《软法之治的乡土实践——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源流与嬗变》一书。
软法治理的一次有益实践
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农村民主法治的实践中,惠州市“法制副主任”制度为广东乃至全国提供了一个样本,得到了司法部及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学术界一致好评。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在惠州调研时指出,“法制副主任”工作适应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新形势,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法治惠民找到了好抓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项调研后认为,“法制副主任”制度有利于培育基层民主法治意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融洽党群干群关系、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调动多方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
值得关注的是,惠州市的村居委聘任“法制副主任”制度体现了寻求更多协商、运用更少强制、实现更高自由的软法精神,展现出运用软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土实践的无穷魅力。
第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罗豪才到惠州考察后认为,惠州探索的“法制副主任”制度,符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精神,对基层社会治理具有制度创新和实践价值,值得认真总结和借鉴。
罗豪才指出,“法制副主任”制度把大胆创新与现有制度衔接起来,在创新的同时注重制度的延续性、接续性。惠州在基层治理中,创设法制副主任,让法制进社区、进乡村,推进法治中国进程,思路新、方法新、机制新。在具体做法和名称选择上,直接对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注重与现有制度的衔接,把这一做法嵌入现有制度。既大胆创新,又能充分利用现有体制,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效果。
罗豪才认为,惠州的做法是法治思维的具体体现。该市坚持大胆试点、制度跟进,边实验边总结,先后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各项配套措施,保证“法制副主任”制度正常运转,为今后理顺机制,保持健康、良性、长效发展奠定了基础。
罗豪才特别强调:“惠州的基层治理探索不但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有益实践,推进社会治理的有益实践,也是软法治理的一次有益实践,是软法之治的典范。”
也有专家建议,应尝试将“法制副主任”制度建设融入法制教育,进入课堂,让学生更好地了解社会。“法制副主任”制度实践内容丰富,很有价值,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具体实践提供了一种创新模式,值得持续深入研究总结。学界、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深入挖掘、推广惠州经验和基层治理创新取得的成就。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方式
记者了解到,《软法之治的乡土实践——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的源流与嬗变》一书的主要创作人员,是一批活跃在惠州市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岗位上的律师。
据该书主要作者、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择郡介绍,律师们在担任“法制副主任”过程中认识到,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有必要运用专业知识对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和法治管理进行探索研究,从而有效解决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匮乏、村居民和干部规则意识淡薄,以及法治秩序失序等问题和矛盾。
2013年10月,卓凡律师事务所成立了由杨择郡、王利军、鄢义兵等9名有深厚理论研究功底的律师组成的专项课题研究小组,对村居“法制副主任”制度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该书的主创者们不仅见证了“法制副主任”制度的孕育、萌芽和蓬勃发展,还在担任“法制副主任”岗位工作过程中,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并通过自身的努力不断促进这项制度的完善。
杨择郡对记者说,在对“法制副主任”制度进行理论总结和探索的同时,卓凡律师团队也在不断地探索、创新和改进“法制副主任”的工作机制和方式。该律所在部分乡镇试点推行“法制副主任”团队服务方式的同时,近日还推出了“法治村居”官方微信平台,通过提供更便捷的法律信息和更贴心的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基层群众更好地学法、守法和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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