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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来了!3.2万医务人员驰援湖北,3千感染,牺牲人员可评烈士
2月17日,中国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响应机制流行病学组,在《中华流行病学杂志》发表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特征分析》的报告。
报告结果显示,截至2020年2月11日,中国内地共报告72 314例病例,其中确诊病例44 672例(61.8%),疑似病例16 186例(22.4%),临床诊断病例10 567例(14.6%),无症状感染者889例(1.2%)。在确诊病例中,大多数年龄在30~79岁(86.6%),湖北省(74.7%),轻/中症病例为主(80.9%)。
报告还分析了医护人员感染情况,截至2月11日,共有3019名医务人员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包括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其中确诊病例1716名),其中5人死亡。可能存在非职业暴露造成的感染。对1 688名有病情严重程度的确诊病例进行分析,武汉有1 080例,占全国医务人员发病总数64.0%。另据预测,医务人员病例发病的高峰期可能出现在1月28日(图B)。
3.2万余名医务人员驰援湖北,其中1.1万为重症专业
2月1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发布会,据介绍,现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军队系统已经派出3.2万余名医务人员来支持湖北武汉,他们主要来自于呼吸、感染、重症等专业,还有一大批护理人员。针对武汉重症多的特点,投入的重症专业的医护力量是最强的,有1.1万重症专业医务人员负责重症的救治工作。这1.1万的重症医务人员已经接近全国重症医务人员资源的10%。
正如网友的呼吁,全国驰援湖北的3.2万医务人员,一定要做好防护,希望每一位逆行的医护都能平安归来!
而这些为国家付出,为人民牺牲的“战士”,国家从来也没有忘记他们,他们不孤独!健康大河南一直与他们在一起,一直在为他们摇旗呐喊助威助阵,经过健康大河南以及社会众多仗义人士的呼吁,国家政策也出来了。
2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烈士褒扬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对做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牺牲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烈士褒扬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要按照评定批准烈士的范围、申报受理审核、抚恤优待宣传等要求,重点从四个方面做好烈士褒扬有关工作:一是要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牺牲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烈士褒扬工作。二是要及时掌握本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牺牲情况,督促牺牲人员所在单位做好申报工作。三是要及时对牺牲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的遗属进行慰问,了解并积极协调解决他们的困难,做好心理疏导。四是要高度重视对牺牲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事迹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凝聚强大正能量。
据了解,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印发的《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提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以及执行转运新冠肺炎患者任务等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职,或者其他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应评定批准为烈士。同时,对申报受理审核、抚恤优待、宣传烈士事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人员,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通知指出,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以及执行转运新冠肺炎患者任务等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职,或者其他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根据通知要求,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地方人员根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评定,各地统一组织赴湖北的医疗救援人员牺牲的,由派出人员单位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评定;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军队人员和军队聘用的社会人员,由军队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批准。
同时,有关部门要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保持密切沟通,一对一全流程指导做好申报工作;要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进行评定(批准);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既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又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聚集感染风险。
通知强调, 要落实好抚恤优待政策,及时发放烈士褒扬金和抚恤金,积极开展慰问、悬挂光荣牌等活动,妥善解决烈士遗属的实际困难。 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开展抚恤优待工作,对疫情较重地区,要通过适当方式随时了解掌握烈士遗属的身体、心理动态及所面临的困难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提供精准服务。
此外,各地要深入 挖掘整理烈士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事迹,讲好英烈故事,大力弘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的烈士精神,向疫情中的“逆行英雄”致敬,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凝聚精神力量,在全社会营造致敬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
(退役军人部发〔20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各战区、各军兵种、军委机关各部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局、处):
在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军民合力、上下同心,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舍弃个人安危,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英勇奋战在防控工作第一线,有的同志不幸牺牲。为妥善做好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的烈士褒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烈士评定(批准)范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以及执行转运新冠肺炎患者任务等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职,或者其他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二、及时申报受理审核。军地有关部门要妥善做好烈士评定(批准)申请和受理审核等工作。地方人员根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评定,其中各地统一组织赴湖北的医疗救援人员牺牲的,由派出人员单位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评定;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军队人员和军队聘用的社会人员由军队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批准。要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保持密切沟通,第一时间掌握牺牲人员情况,一对一全流程指导所在单位做好申报工作;要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第一时间受理、抓紧调查核实,及时报送有审批权限的单位评定(批准),并按要求做好烈士评定(批准)备案工作;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取网上办公、视频会议等形式,既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又最大限度降低人员聚集感染风险。
三、全面做好抚恤优待。对于被评定(批准)为烈士的,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抚恤优待政策,先行垫支烈士褒扬金,及时发放抚恤金,积极开展慰问、悬挂光荣牌等活动,妥善解决烈士遗属的实际困难,切实增强烈士遗属荣誉感和获得感。抚恤优待工作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对疫情较重地区,要通过适当方式随时了解掌握烈士遗属的身体情况、心理动态及面临困难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提供精准服务。
四、大力宣传烈士事迹。要深入挖掘整理烈士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突出事迹,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融媒体渠道作用,讲好英烈故事,唱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期间的英烈赞歌,大力弘扬不怕牺牲、勇于奉献的烈士精神,向疫情中的“逆行英雄”致敬,激励以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为代表的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敢于斗争,勇于献身,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凝聚精神力量,在全社会营造致敬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
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上报。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2020年2月16日
最后,健康大河南呼吁:各地对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提供优惠政策,好得很!下一步,要抓紧落实,要把好事办得实实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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