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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官司
于成龙在广西罗城任县令时,曾经审理过一个离奇的案子。当时,有一个姓曾的客商,外出做买卖,一年多以后赚了不少钱,就从异乡回来。谁知,回来不到一个月,一天晚上喝完酒回家的路上就被人杀死在荒郊野外,随身带的大量银钱也不见了。曾家人告到大堂上,并向于成龙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索:曾家的隔壁住着一个屠夫,名叫孙二,这个人和曾家因为坟地的事曾经打得不可开交。张二多次放话说要杀曾家人泄愤。于成龙验过尸体,曾某身中十几刀,刀伤就是杀猪刀的刀伤。想起这些,于成龙命手下人,把屠夫张二带到堂前,问他说: 曾家状子上,说得明明白白,你曾经 一再扬言,非杀徐某人不可 ,可有这回事? 那是小人喝了酒胡说的,怎么能当真呢? 张屠夫回答。 俗话说得好, 酒后露真情 。如果不是你心里一直在想着杀姓徐的,喝醉了酒,就不会说那种话! 青天大老爷明鉴,想归想,做归做。譬如说,有那讨饭的,走过小人的肉案子,每每望着架子上的猪肉流口水,也许他心里在打算着偷一块走,莫非小人就能因此说他是贼? 于成龙听了不但没生气孙二顶撞,还觉得他的话说得极有道理。于是他平静地对孙二说道: 只是光凭这句话,没有别的有力的证据,洗刷不了你的嫌疑。不要等我用刑,你自己说实话吧! 孙屠夫情急之下脱口而出: 我有证人! 有证人? 小人是睡在姘头家。 孙二吞吞吐吐, 小人的姘头就是证人,只是 他突然磕个头, 求青天大老爷不要问下去了。 于成龙知道他的姘头肯定是良家妇女,不忍占了人家的身子,还叫她来出乖露丑,所以不肯露来历。 你举不出证人,可就脱不得关系。这是人命重案,利害关系,你自己要想一想。 孙二为难了,思考了很久回答道: 小人领罪就是了!招出证人来,我和她也都没脸见人了,倒不如一死! 在做县官的,这是求之不得的一件事,铁案如山,当堂录案画供交差完事。可于成龙觉得里面肯定另有蹊跷,并没有当场结案,而是把他押入天牢,准备日后审理。退堂以后,师爷劝他说: 老爷,这缉凶的事一点眉目都没有,很麻烦。既然有人承认,大可定案,何必如此自找麻烦呢? 作为百姓的父母官,怎么可以随意诬陷好人让坏人逃脱呢? 于成龙说,语气平静,但显得极其坚决。 于成龙让衙役们在外面放出风声去,说是已经判定,是孙二仇杀无疑。暗地里则在加紧缉查;果然,不久发现一个以前有案而久未露面的小毛贼,衣衫光鲜,得意洋洋。问他钱的来路,却是闪烁其词,没有可以令人信服的解释。下手抓到班房里,一审即招,这件命案就如此漂漂亮亮地告破了。 于成龙讨饭 于成龙做知县的时候,和老百姓 如同家人,亲如父子 。他离任走的时候,百姓痛哭流涕,拦住马头不让他走。他说,朝廷任命我到别处为官,我怎么能抗旨不走呢?于是百姓散开让出道路,跪在路旁痛哭失声。有一个瞎子仍然不肯离开,跟在于成龙的后头。于成龙问他为何不走,瞎子说: 于大人您为官清廉刚正,没有捞一文钱的好处,而自己的饷银又多周济了穷苦百姓,平时都是一日两餐吃青菜稀粥,如今离开罗城县上任走到半路没有钱吃饭怎么办?我是个瞎子,别的帮不了你什么忙,但是我会算命,你没有饭吃的时候我就给人算命,得来点算命钱,好作为于大人餐饭的开销。 于成龙听得热泪长流,点点头说: 那你就跟着我走吧。 果不其然,走到半路,于成龙就没了饭费,只好靠这个瞎子给别人算命,得点算命钱,解决途中的吃饭问题。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于成龙的小故事”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