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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更正一个红楼梦里的词汇,金玉良缘。在红楼梦里并没有“金玉良缘”这四个字,第五回终身误的判曲是:“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在三十六回中贾宝玉做梦说出的话:“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所以“金玉良缘”虽然出自红楼梦,却不是红楼梦本身的词汇,而是根据“金玉良姻”衍生出来的。当然现在读者都叫习惯了,也不要刻意的修改,但是这个信息读者自己需要知道。
以往谈到红楼梦贾宝玉的婚事,认为争夺决定权是贾母和王夫人。可是很多读者都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贾政才是一家之主。所谓“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只有贾政同意宝玉的婚事,才算是“父母之命”像迎春被贾赦卖给孙绍祖,贾母并没有阻挡,因为女儿大事父亲有最终决定权。贾政对贾宝玉的婚姻大事有着无可替代的决定权。
贾政和王夫人的有矛盾的,二人开始的矛盾是贾宝玉的“教育权”,到后来就是贾宝玉的婚姻大事。王夫人自然是希望薛宝钗嫁给贾宝玉,王夫人自然是选择金玉良姻,可是贾政就不同了。在宝玉的婚事上,贾政和贾母的思想是一致的。当张道士给贾母说宝玉的婚事:“前日在一个人家看见一位小姐,今年十五岁了,生得倒也好个模样儿。我想着哥儿也该寻亲事了。若论这个小姐模样儿,聪明智能,根基家当,倒也配得过。”贾母说:“上回有个和尚说了,这孩子命里不该早娶,等再大一点儿再定罢。不管她根基富贵,只要模样配得上就好,来告诉我。便是那家子穷,不过给他几两银子也罢了。只是模样儿性格儿难得好的。”贾母对宝玉的婚事有两个原则:第一,年龄太小不宜早娶,第二穷不要紧,模样性格难得。贾母的第一原则是否认了薛宝钗,第二个原则是肯定了林黛玉。如果读者仔细分析张道士的话,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这个小姐十五岁,生的好模样,聪明智能,根基家当这说的是谁?这明明说的就是薛宝钗嘛,在二十二回中薛宝钗刚过了十五岁生日,薛家的根基家当也不错。可是贾母直接就给否决了。然而贾母又提出了自己对女方的要求,穷不要紧,模样性格难得。这分明指的是林黛玉,林黛玉的模样自然不用说倾国倾城,而性格和宝玉从小一块长起来的,知根知底,正好相配。
在迎春的婚事中,贾赦认为孙绍祖家“家资饶富,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青目择为东床娇婿。”对于此,贾政是反对的,因为贾政认为孙家“并非诗礼名族之裔。”这迎春婚事当中就可以看出贾赦和贾政对女儿婚姻的态度,贾赦的原则是对方有钱,家当相称合为主。而贾政的原则是“诗礼名族之裔”。从贾珠的婚姻上就可以看出,贾政不在乎对方有没有钱,在乎的是对方家庭是不是诗礼名族。那么薛宝钗和林黛玉相比,薛宝钗家更符合贾赦对婚姻要求的态度,而林黛玉家更符合贾政对婚姻的态度,因为林黛玉家是诗礼名族。当赵姨娘为贾环讨彩云的时候,贾政却说急什么,他已经为宝玉和贾环看中了两个丫鬟,只不过认为贾宝玉贾环年龄小,影响读书。由此可见,贾政对贾宝玉的婚事态度和贾母不谋而合,年龄小不宜早娶,要选择一个知根知底,诗礼名族。这些因素只有林黛玉具备。
所以当赵姨娘对贾政说,宝玉已经有了两年,贾政的口气是非常惊讶和生气的,所以才会忙问谁给的。王夫人越是瞒着贾政,贾政对她的行为越是不满,因为眼里太没有把自己当回事。所以王夫人支持的,贾政会反对。况且林黛玉是自己妹妹的女儿,从血缘和亲情上来说,贾政都会首选林黛玉作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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