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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生在深圳龙岗的一件事再度把人们的目光吸引到“狗”的身上。据悉,当地一个孩子被没有拴绳的恶狗无端咬伤,孩子的父亲在一怒之下打死了恶狗,谁想,也因此摊上了官司。狗的主人在得知之后表示:和这条狗的感情很深,这条狗对自己也很重要,提出索赔20000元,不给的话就“法院见”
有记者专门就此到附近进行探访,而受访的邻居们居然没有一个对狗的主人表示同情的。他们说,这狗从来不拴绳,经常会对路人狂叫,吓到过不少人,而狗主人对此从来都是装聋作哑
事发之后,在网络也是引起不小的波澜,大家纷纷发表各自的看法,让人奇怪的是,竟然全是对狗主人的指责,还有网友竟然翻出国外的相关处罚标准,呼吁也进行类似的处罚
而当地一位大学生在谈到对这件事的看法时,说法更直接:只要发生狗咬人的事件,宠物没有错,错的就是狗主人,咬人之后还来谈“爱心”,简直就是强词夺理!
大家可以看到,评论后面的点赞人数都是成千上万,这也折射出人们的一个心理,那就是越来越讨厌那些不依法养狗的人,对于他们所谓的“爱心”也是越来越反感。从当年冒出“爱狗人士”到后来的“大闹玉林狗肉节”,再到高速飙车拦截运狗车辆、殴打运狗司机,“爱狗人士”用极端的爱狗方式引起所有人的抵制,而这几年,随着恶狗伤人数量的增加,狗和人之间的对立几乎到了公开化的地步
大家不让养狗吗?没有,连法律也没有禁止养狗,大家更没那个权力,可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都在倡导和推行“依法养狗”。养狗没错,但是不能对他人的生活构成影响,更不能对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按照规定,养狗者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在外出遛狗时必须拴上绳子,也要及时清理狗的大小便,但是现实呢?除了个别严格管理的城市之外,大多数养狗者在遛狗时都是没有拴绳的,更别说主动捡取狗的排泄物了,有些甚至在家拴绳、遛狗解绳,为的就是给狗“自由”。狗是自由了,自由到想扑什么都能扑、想咬什么都能咬了
还有养狗者的口头禅是——我家狗不咬人!也许吧,但是,被自己养的狗咬伤的事件还少吗?连自己主人都敢咬,更何况他人?也许只有被自己养的狗咬了之后,狗主人才能真正意识到:狗,只是一种动物而已
还有一点就是防疫,相信很多的养狗者会定期给自己的宠物打疫苗,但是,那些野狗的主人就很难做到这一点,退一万步说,即使打过疫苗,一旦咬伤他人,如何赔偿?众所周知,狂犬病的潜伏期可是达20年之久,狗主人能保证期间出任何事都负全责吗?如果做不到,你凭什么养狗?又凭什么让周围的人接受你的狗?
拿深圳这件事来说,狗咬人在先,被打死在后,而且狗根本没有拴绳,狗主人索赔20000元的底气到底哪来的?你体会过孩子被狗咬时的那种痛苦和遗留下的心理创伤吗?人家还没找你提要求,你反而“狮子大张嘴”了,你那么爱你的狗,为何你不约束它、保护它?你的“爱”到底在哪,我怎么一点也看不出来?
从去年以来,因为养狗引出的是是非非就没有间断过,人们为了督促养狗人自我规范,也出现很多极端手法,鱼钩、异烟肼等,对狗造成的伤害也让人触目惊心,我曾亲眼看到过一起狗中毒事件,那种惨状很揪心,毕竟也是一条生命;还有些人为了保护自己的狗,遛狗时直接都是抱着,很同情他们,可是扪心自问,为什么这么多悲剧都没能让养狗者真正重视起来呢?人和狗完全可以和睦相处,就因为养狗者的失职才有了如今的局面,养狗者难道不该进行反省吗?
其实,那1米5的拴狗绳不仅是文明和素质的体现,也是所有养狗者最好的爱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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