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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撼大象:那年,百事可乐被判赔偿某公司300万!
还记得当年百事可乐掀起的“蓝色风暴”吗?在其广告和产品包装上都有“蓝色风暴”的字样,就连明星代言人的头发都被染成了蓝色。但“蓝色风暴”竟然引发了一起商标纠纷案,最终百事可乐竟然输了……
1、百事可乐
百事可乐(Pepsi-Cola),诞生于19世纪90年代,由美国北卡罗莱纳州药剂师Caleb Bradham制造,以碳酸水、糖、香草、生油、胃蛋白酶(pepsin)及可乐果制成。该药物最初是用于治理胃部疾病,后来被命名为“Pepsi”,并于1903年6月16日将之注册为商标。
后来逐渐发展为美国百事公司推出的一种碳酸饮料,也是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2016年6月8日,《2016年BrandZ全球最具价值品牌百强榜》公布,百事可乐排第86名。2017年6月,《2017年BrandZ最具价值全球品牌100强》公布,百事可乐排名第84位。
2、“蓝色风暴”商标
2003年,浙江蓝野酒业有限公司获得了“蓝色风暴”的组合商标,该商标被核准使用在麦芽啤酒、水(饮料)、可乐等。随后,蓝野酒业在自己生产、销售的啤酒上使用了“蓝色风暴”商标,并准备在碳酸饮料和茶饮料上使用。
3、百事可乐被起诉
浙江蓝野酒业有限公司发现百事可乐未经其授权,擅自在其产品包装使用“蓝色风暴”字样。浙江蓝野酒业有限公司在公证人员现场公证下,购买了涉案的百事可乐,并以商标权被侵犯为由将联华华商公司和百事可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300余万元。
4、法院判决
最终,浙江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联华华商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带有“蓝色风暴”商标的侵权产品,判决百事可乐公司立即停止带有“蓝色风暴”商标产品的生产、销售、广告、宣传行为,消除不良影响,赔偿浙江蓝野酒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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