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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夏再次被送进医院又是一个下雨天,她在苍白的病床睁开眼眸那一刻脊背发凉,一阵阵恐惧从心底蹿起,被医生变相宣判死亡的那一刻都不曾有过这样的绝望。
“房子呢?”林夏看着病床前静默盯着自己的人,良久才缓缓开口。
“卖了!”
男孩没有多大迟疑,看着林夏的目光依旧淡淡的直直的,看不出什么情绪。
意料之中的答案,林夏还是心里一阵酸楚,好一阵挣扎才按捺自己不安的心。
“车呢?”
“兰菲呢?”林夏终于不能再平静了,她挣扎着从病床上坐起来。
这一次男孩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起身扶她,林夏却一把推开了他。牵动了手背上的输液管,扯着血管的刺痛她也来不及顾及,一双眼睛水光莹莹地瞧着面前的人,等待着那个答案。
“分了!”
男孩依旧平淡,只是林夏却做不到淡然了,一瞬间哭泣起来,质问着面前的人:“分了?为什么分了?为什么把房子和车子卖了?谁允许你卖的?”
二十多年来,从这个男孩来到这个世界,林夏就没有对他大声说过话,何况这样怒不可遏地吼他。吼着的林夏大抵是累了,被吼的人依旧没有反应,倒是吼人的先哭了。
男孩见着她慢慢平复下来,才拉过她颤抖的扎着针管的手,小心翼翼唯恐捏碎似的放进被子里。又拿了个枕头给她垫着,确定她躺得舒服些才在床边坐下。
“还疼吗?”男孩的声音淡而温柔,林夏不由又红了眼眸,睁着莹莹的眼睛摇头,伸手抱住了面前的人,
“对不起。”
2
今晨又拉出去了一个,六人间的病房不到一周去了两个,临窗的床位空出来,拉开的窗户吹动着白色的帘子来回飘扬,零零星星的雨水飘进来。
林夏盯着那张空荡荡的床入迷,那里原本住着个中年男子,好像不喜风雨。如果那个人还在,一定早在起风时便把窗户拉严实。
林夏喜欢下雨天,以往林夏看着那双苍白的手把那淅淅沥沥的风雨抵在玻璃外总觉得有些遗憾,如今却想,如果那双手还能拉上那扇窗户多好。
“今天拿了你爱吃的玉米。”
思绪间捧着食物进来的人打破了宁静,林夏却依旧盯着那扇窗户入迷,旁边的人顺着她的视线而去,手上动作也不停,一个个拆开餐盒,
“是不是该轮到我了。”轮到我被拉出去,躺在那冰冷的四方间里,从此这个世界便再没有我了。
“又下雨了。”忙碌的人没有回答她的话,自顾自地重启一个话题。
“是啊,入秋了。”林夏终于从那一孔空洞收回自己的目光。
“我想出去走走。”
他想说外面下着雨,想说怕你着凉,看着那双澄澈清明带着祈求的眸子,张了张嘴只是说:“吃点东西我们就去。”
他说着病床上的人便笑开了,嘴角噙着的温暖的弧度,终于和他的记忆接轨了。他伸出手想抱抱她,他突然觉得她那么瘦小,那么单薄,她在这样凉薄的秋雨里大概会受寒的。
他也的确那么做了,怀里的人比他预想的还要单薄得多。他才感觉到悔,他醒悟得太晚了。
从病房出来雨已经停了,风不大却也不停。他给她披了件毛衣,走进室外的空气那一刻她还是不禁一颤。他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给她裹上,林夏也怕他着凉,却只是把衣服拢紧些,什么也没有说。
她没有多少时日了,她得照顾他的愧疚。
3
林夏喜欢下雨天,二十多年前的一个雨天林笙被抱到林夏面前,爸爸说:“小夏,这是弟弟啊,我们小夏要替妈妈照顾好弟弟噢。”
八岁的林夏还不懂得“替”这个字眼的深沉,反正自那个医院回来以后她再没有见着被推进手术室的妈妈,林笙代替妈妈活在了这个家里。
照顾林笙这件事也不知道算不算天赋异禀,没有人刻意教林夏,可她就是无师自通地把他事无巨细地照顾得极好。
第一次送林笙到幼儿园的时候也是下雨天,林笙扒着她的腿死活不撒手哭得像是被遗弃的小猫。林夏手中举着的伞习惯性地偏向他,自己被浇了一身湿,拉着小孩说:“林笙不乖哦,姐姐会被浇感冒的。”
小孩才经历过一场感冒,鼻子不通气半夜时常被堵塞醒抱着她哭。林夏的话似乎叫他回想起来病痛的经历,倏地撒手,豆大的泪水还耷拉在眼睑上,委屈地说:“姐姐一定来接我!”
林夏十五岁那年,父亲也没了。初中念完的人细胳膊细腿还没有完全伸展开就这样被推到了生活的一线,支撑起林笙的天。
她不大的双手端盘洗碗用了十年的时间终于把林笙送出小县城送入了大学城。林笙走的时候她去送他,他已经高出她一个肩头,大号的运动服穿在他身上如同量身定做一般,有些可笑。她的林笙算不算穿着“高定”了。
她在他面前显得那么瘦小,瘦小得叫人不禁有种错觉,仿佛抱着他长大的不是她。
“姐,跟我走吧!”他又一次说了这句话,林夏只是笑着摇头。他去过他才开始的精彩人生,她又怎么能去拖累他呢。
临上车前,他抱了她,他说再等等他,他长大了,等他回来就能照看她了,等他回来接她。
司机不耐烦地鸣笛,林笙不得不转身走了。他不曾回头,也不会回头。她才敢肆无忌惮地盯着那山墙一样的脊背,她的小孩真的长大了,他在她泪眼里变得朦胧,最后消失在车门处。
直到车从她的眼眸里化作一点消失天际,她才收回目光低头看着自己一双残败不堪的手,她终于把她的小孩送到远方了。
林笙不知道的是,半个小时后她也上了车,去了他的城市。天地浩荡,她怎么能放心把他一个人丢在另一个陌生的四方间里呢。
4
大城市真的不一样,林夏像原始森林误入的雪兔,蜷缩街角一时间无所适从。她的确是恐惧的,从来如此,可她也习惯了很好地把自己的恐惧拾掇安放。
不过换了个空间,不换的依旧是她不分昼夜地勤恳工作。她没有背景,没有学识便只能凭着毅力,比别人更卖力些。也不挑拣,但凡能挣钱就好,脏苦不拒。
林笙毕业那天,她难得一次为自己走进了商场,人生第一次为自己花了笔三百多的巨款买了条裙子,又挑了双不算太贵的鞋子。最后不忘到花店买了束花。
大学真的很大,她绕了好多路,问了好多人才找到了礼堂。远远便能够听见字正腔圆的致辞声,隔着一扇门的厚度在她的耳边萦绕,却那么分明地把她隔在了另一个世界。
林夏捧着花的手不安地交织着,不自觉地后退唯恐自己周边的气息染指了那身高贵。她有些懊悔,是不是她不该来。
这样想着双腿便跟上了她的思维,无端地想逃离。
“姐。”却在下一刻被熟悉而久远的声音唤住。
她闻声回头,那个男孩朝她奔来,不掩喜悦。学士服随着步履被风掀起,一下一下撞击在她过往十四年的生命中,那些苦难顷刻间便被洗涤尽了,只有感激,感激她不曾放弃,把她的男孩好好地照看长大了。
发愣间她落入一个宽阔厚实的怀抱里。小孩比四年前更高了些,她得仰着头才能注目他,他完全地长开了。俊朗的五官上,她记忆里模糊的父母也变得清晰了。
“什么时候来的?为什么不让我去接你?”他故作生气地发问。
她没说四年前就来了,同他一天到达这座城。只是宠溺地笑,把手中的花递给他。
“毕业快乐。”
他接过那束开得艳的花没顾得上看一眼,拉过她朝后面等待着的人群而去。她有些畏惧,尝试着挣脱他的手,只是她的男孩长大了,她没有一点挣脱的可能。
“我姐,我经常跟你们说的。”他说。
他笑得那么喜悦,比四年前拿到通知书更开心。拉着的更像是给他一整个世界都不换的珍宝。他的坦然打破了她的自卑和顾忌,笑着回应了他的朋友们的问候。
从学校出来林夏的心情似乎很好,难得拉着他说了很多话。他静静地听着,偶尔笑着回应。直到被拉入一个小区,他才疑惑地发问:“来这里做什么?”
林夏笑而不语,把他拉进了一个单元楼。三室一厅的房子大概还没有装潢的缘故,空荡荡的显得尤为敞亮宽敞。
他在疑惑间,她笑着把红色的小本递给他。那模样,怎么看都像曾经的他,不管第几次拿了第一名都欣喜地捧着成绩单交到她手中寻求夸奖。
把他满腔的埋怨生生抵在心门,化作热泪看着眼前瘦小单薄的人,他又想抱抱她了。十多年来他都不曾过问她的苦难,一心自欺欺人想着,他不问便能够假装她过得好。
他后悔了,他想回到十四年前,去抱抱她,去告诉她说:“不值得,为了他赔进去自己的整个人生,不值得。”
他还没能从那间房子里消化出来,她拉着他下了楼进入了地下车库,来到一辆黑色的小车前。
他对汽车没有研究,也知道眼前的不过是排不上名的小牌,至多不过十多万。
“我把钱都买房子了。”她低着头像个认错的孩子,为没有能够给他买一辆上得台面的车而愧疚。
他突然想哭,想开口骂她,活了快三十岁的人了,就不能自私一些吗?哪怕就那么一次,自私地为自己一次也好啊。
可他怎么舍得骂她,怎么忍心呢,他只是没出息地哭了而已,抱着她。
“没关系,以后我挣钱养你。”他说。
5
可她还是走了,他入职那天打电话说去接她。她说她回老家了,她说大城市里她待着害怕。
她说的话,一半真一半假。大城市里她待着是害怕的,可她回的只是她昏暗狭小的出租屋,她继续小心翼翼地活跃在这座大城市的边缘地带,继续昼夜不分地拿血拿命去换钱。
她知道她的小孩交了个很好的女朋友,人长得好,家境也好。她不想自己的小孩低人一等,她给他存了十几年的钱,干干净净地都拿了出来给他买了个不算好不算大的房子、车子。
她知道这些不够,她还得继续努力。
第一次进医院的时候也是下雨天,化验单递到她手中。
“心脏病。”
她的表情和医生一样淡然,似乎身着白衣的人只不过宣告一件与她无关的事,她不过一个冷眼旁观的局外人。
医生说她是累的,他们都要她好好休息住院治疗。
她拒绝了,连药也没有拿。反正都无济于事,又何必浪费呢。她要离开了,以后再不能照看她的小孩了,能多留下一分也是好的。
她更卖命地工作,更争分夺秒地挣钱。旁人都笑她是生在钱眼里的人,她也笑,她就是啊。有钱了她才放心些,她的小孩才能在四方间里活得轻松些。
回想自己这不短不长差不多三十年的人生,她才后知后觉感到苦,堵塞在喉咙里,呼吸都带着苦涩的味道在鼻翼间蔓延。她这个时候才有些后怕,怕小孩再过她这样的生活。
时隔几个月,当她再次被送进医院里,睁开眼睛看见他的那一刻,她突然觉得委屈了,第一次真切感到死亡的可怕了。她还不想走啊,她还没有看着她的小孩成为丈夫呢,终究他会成为丈夫,会成为爸爸,只是她要错过了。
她问他,房子和车子呢,问他兰菲呢。
都没有了,她还是拖累他了。
6
淋过雨的空气弥漫着血腥的味道,和医院倒是出奇地相容。他们走到侧面的凉亭里。
他已经没有外套可以脱了,便只能伸手擦了擦石凳才叫她坐下。
裹着秋意的石凳传达着阵阵凉意,混着来的秋风一起叫她的思绪清晰了不少。
“对不起。”她又自言自语地开口。她拼尽全力想照看好他,想安顿好他,最后还是因为她,叫他颠沛无依。
“等你好了我们去四川,去雅安好吗?”一八几的大男孩,好像一瞬又变成了那个冲她撒娇的小孩。
雅安,那个被称为雨城的城市。那里的雨大抵同这城的名字一样温婉缠绵吧。
“好啊。”她笑了,第一次为了自己有了个向往的方向。
“所以快点好起来吧。”一阵风来,他停顿一会,给她拉拢衣服才又开口:“以后我也给你买房子,给你买车子,再也不会有水漫进来,也不会有老鼠吓你了。”
她有些愧疚。他一定是去看过她租住的地下室了,十几来平方米的空间,遇见雨天便有水漫延进来,偶尔还是老鼠的栖息地。她从小怕老鼠,可这样还是喜欢下雨天,她一定是不太正常。
7
手术被安排在两周以后,病房里的人已经新换了一批,新人来旧人去。只是不见哭也不见笑,踏入房门的瞬间,无论是病人还是家属,尽管嘴里不知疲倦地说着欺人的安慰话,却都明了,这间屋子,死门敞开,生门却无处可觅。
林夏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为这些事伤神,她更多的时候都是躺在病床上。林笙每天都能变着法给她说些新鲜事,半个月来她听了他大学四年的生活,听了屋外的小鸟迁徙,听了大道上的车辆纷争。
偶尔林笙还会推着她参与其中,在医院的小道上碾过。她过去的人生,走得那么匆忙疲倦,难得有机会闲下来听听风雨声。人说不曾拥有便不知贪婪,她此刻算是拥有了,即便有些晚,她还是贪婪地想去看看那座雨城。
“林笙,我会好的吧!”
这是他们第一次正面提及她的病,她仰着头看他,满眼期许等待着他的一个答复,似乎掌握她生死簿的不是阎王而是他一般。他点头,坚定不移地开口:“会!”
她便孩子似的笑开了。
被推进手术室时她也还在笑,林笙握着她的手,她感觉到他手心的冰凉和薄汗,他说:“不怕,我等你回来。”
她点头,又摇头,说:“我不怕。”
可是我怕,林笙没有说。她被推入手术室,白色门合上那一瞬间也把他的灵魂抽离,他无力地瘫软在地面上,比地面更冰冷的是他的心。
“可是我怕啊。”
他一遍遍喃喃着,他踏入医院的那一刻,看见比薄被更单薄的她的那一刻便开始恐惧,他是怕的。他没命地跑,想追赶她,他总觉得他来得及,来得及接她回家,来得及照看她。
可是,看到病床上的她的那一刻,他才明白,他好像还是晚了。
8
走廊静悄悄的,屋外好像又下起了雨,尽管被层层混凝土隔绝开,淅沥的风雨那么真切在耳边环绕。
“姐姐,再坚持一次,我带你去看雨,去听风。”
他还是没有爬起来的力气,只是一遍遍祷告祈求着。他从来是个无神论者,此刻却比所有的信徒都要虔诚。
他的有些发白的唇翕合间都是:“姐,再为我坚持一次。”
他在祷告,在祈求,当眼前的门再次被打开时,那个被推进去的人再出来会冲他笑:“林笙,你看姐姐多坚强。”
她喝一口苦涩的药,皱着眉咽下去,然后笑着说:“林笙,你看姐姐多坚强。”
小的时候她就是这样哄他吃药的。
仿佛过去半个世纪那么长久,他的双腿发麻到没有知觉,眼前的门才缓缓打开。身着白衣的人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那张裹在白色口罩后的脸看不出表情,那双躲在厚重镜片后的眼看不出情绪。
他连慌乱都来不及,撑着门站起想要看得真切些。旁边的护士好心地扶起他,说:“节哀。”
“节什么哀?”他突然觉得自己这四年大学白念了,有些不懂这个词的含义。直到医生摘下口罩,微不可察地摇头,他才恍然大悟,心疼来得缓而猛烈,叫他呼吸困难,最终只是颤颤巍巍地问:“我姐姐呢?”
你们把她推进去为什么不把她推出来,她一个人会害怕的啊。
他觉得自己在责问,其实自始至终他没有再说出一句话。他知道她怕一个人,可他总留她一个人,留了她十几年。
“病人有意捐赠遗体,家属商讨之后可以来找我。”医生语重心长地叹口气,“她也累了,让她好好休息吧。”
他来不及消化医生的话,只迫切想看看她。天真地想着是不是他跑快一点,还能最后看她冲他笑一次,还能最后跟她说一句:“姐,一定来接我。”
他走进去便看见她了,和他进入医院那天一样,躺在病床上的她那么单薄几乎与被子融为一体,尽管此刻盖在她身上的不过一层薄布。
秋意渐渐浓郁了,在这密闭的空间里也还是觉得凉,他走近去把手上的外套盖在她身上。
床上的人那么安稳地躺着,轻闭的眼睑似乎还在颤动,他明白不过是他的错觉,却还是欣喜不已。
“姐,你累了吧。好好睡一觉吧,等你醒了我们就去雅安,听说那里还在下雨,风也轻。”
苍白的人像个易碎的瓷娃娃,他伸出的手最终错开落在病床边,她难得睡得那么安稳,他怕碰碎了。
医生后来又找了他一次,他垂着眼摇头,“她怕疼。”
其实他只不过自私地想保留个完整的她,她来的时候完完整整的,只因为没有人守护才支离破碎了,他想最后守护住她。
可最后他还是自己找到了医生签下了捐赠合约,他好像习惯性地遵从她的意愿,最后再听从一次吧。
9
从殡仪馆取回骨灰林笙便开始收拾行李,他想赶着秋雨消逝前去一趟雅安。
一切准备妥当后他最后回了趟学校,林夏还在的时候总说好了想去他的校园走走,他想最后替她走一遍。
秋雨连绵,午后的校园大道没有几个人,林笙撑着伞走得缓慢,每到一处必得把每栋建筑,每棵树看得真真切切,目光虔诚堪比任何信徒。
直至被身后突如其来的重力撞击才收回他虔诚得几乎入魔的目光。
“对不起,对不起。”
他回头,矮他一个肩头的女孩慌乱地低头道歉着。抬眸间,他对上那一汪澄澈清明的眸子,在这昏暗朦胧的阴雨天闪着光芒。
“你好。”他没理没头地伸出手说出那么一句话,女孩茫然之后扬着笑握着他的手。
“你好。”
她说抱歉,只顾着看风景了。
他问她这样的阴雨天有什么风景可看,她嘴角噙着笑,孩子般认真傲娇纠正着:“当然有了,有光就有风景。”
她说她是活在黑暗里的人,因为一个捐赠她才获得光明,她企图问询那个捐赠的人,医生说那是个最美丽的女孩子。
她问不得,便迫不及待带着这双眼睛来看风景,她想去替那个美丽的女孩,也替自己多看看有光的世界。
“或许,你喜欢下雨天吗?”林笙问她。
她点头,她说她睁开眼睛看见了窗外的雨,看见了摇曳的树木,她说她喜欢风雨,那是动态的生命。
林笙红了眼眸,感激地说:“还好,风雨还在。”
他的姐姐来得及看。作品名:《喜欢下雨天》;作者:初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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