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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绵阳公安交警公布了近两月的交通事故数据和案例。这些数据和案例的背后,揭示了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
据绵阳公安交警统计,今年5月至6月20日,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81起,死亡25人,受伤99人,直接经济损失76万元。
那么,是什么造成了这些交通事故的发生?
案例一:今年5月15日,在108国道磨家路段,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右转时,与直行货车相撞。事故造成电三轮驾驶人江某某当场死亡。
案例二:5月26日晚,在辽宁大道绵阳汽车博览园路段,一名行人横穿马路,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监控没有拍到事发瞬间,但可以看到,行人消失在监控不久,路面车辆悉数停下。事故造成行人当场死亡。
案例三:6月1日,在晓茶路安州区桑枣镇路段,一辆摩托车与路口左侧直行的货车相撞。经调查,摩托车转弯未让直行货车先行,货车也有超速等违法行为。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受伤。
案例四:6月11日,在九环线桂溪路段,一名行人横穿马路,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当天中午,事故中的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些案例都涉及“未按规定让行”,这也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之一。在今年5月至6月20日,未按规定让行共造成交通事故21起。此外,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逆行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那么,驾驶人为什么会做出如上违法行为呢?交通安全意识缺失当然是根本原因。而除此之外,一些其它因素也影响着驾驶人的行为。
经过更深入的分析,在近半年时间跨度里,5月的交通事故总量及伤亡人数最高,共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63起,死伤人数相比其它月份也明显上升。而这样的规律,在近三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都有印证(近三年交通事故总量最高的月份都是5月),这主要与天气有关。
绵阳公安交警支队事故预防科教导员秦雪凌:“根据我们分析,天气变化大,对驾驶人的生理和心理都带来了一定影响,很容易产生急躁等情绪,驾车过程中也容易出现精力不集中等现象。”
天气日渐炎热,急躁等情绪可能愈演愈烈。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在生活中应注意细节,把交通安全时刻放在心上。
“驾车前,驾驶人一定要保证充足睡眠,调整好情绪,保持良好的驾驶状态。同时,遵章守纪,不要抢道,坚决不酒后驾驶。做到这些方面,就可以有效避免遭遇交通事故。”秦雪凌说。
绵阳市广播电视台全媒体中心记者:谢斌 责任编辑:朱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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