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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国的植树节。植树造林不仅可以绿化和美化家园,同时还可以起到扩大山林资源、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农田、调节气候、促进经济发展等作用,是一项利于当代、造福子孙的宏伟工程。
早在2000多年前的秦汉时,先民们就已意识到植树护林的重要性。
那时,树种也名目繁多。据《西京杂记》卷一记载,汉武帝“初修上林苑时,群臣远方各献名果异树,亦有制为美名,以标奇丽”,并列举梨十种,枣七种,桃十种,李十五种,奈三种,查三种,脾三种,棠四种,梅七种,杏二种,桐三种,以及林擒、批把、橙、安石榴等等,其他异木还有林、白银树、黄银、千年长生树、万年长生树、扶老木、守宫槐、金明树、摇风树、鸣风树、琉璃树、池离树、离娄树等。
在《礼记·月令》中,就有关于护林的制度化的民俗规范。如:“孟春之月,……禁止伐木”;“仲春之月,……毋焚山林”;“季春之月,……无伐桑柘”;“孟夏之月,……毋伐大树”;“季夏之月,……乃命虞人人山行木,毋有斩伐”等等。按照汉代郑玄的解释,其意义在于“顺阳养物”。
护林的直接目的,是保护森林资源不致于破坏过度,以其自然再生能力满足长期采伐的需要,即《盐铁论·通有》所谓“斧斤以时入,林木不可胜用”。云梦睡虎地秦简《田律》明确规定:“春二月,毋取伐材木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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