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文共有 1393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3 分钟。
每每听到别人说回不去的是故乡,我总是很纳闷,那个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从小在那里嬉戏玩耍,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为什么却成了长大之后的我们回不去的地方了呢?
直到我经历了一次次回乡的煎熬,在踏上返程的那一刻,却感到了务必轻松的时候,长舒出一口气后我笑了,突然明白了这个道理,故乡还是那个故乡,而我已不是那个我了。
初中时鲁迅的一篇课文《故乡》让我印象深刻,小学的教材里摘取了其中一段,把它改编成《少年闰土》。相信我们这一代人都不会忘记这样一个画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那时候对闰土和迅哥的纯真质朴的革命友谊的建立,也曾让我们感动。
然而到了初中再读全文,你就会发现这其中的悲凉。作者时隔二十年回到故土,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了。回乡的路上,努力回忆着记忆中模糊的的故乡,那里存着我们童年最美好的点点滴滴,那里有我们一起笑过哭过的小伙伴们,那里有我们在阳光下对灿烂未来的期许。
当我们踏进这个熟悉的故土,映入眼帘的确实另一番景象。热烈盼望中的见面却显得局促不安,因为多年未联系,我们只能寒暄着,回忆着往事,然后相视一笑却无言相对。曾经在手挽手一起无话不谈的姐妹,言谈中已经找不到那是的默契了,聊了几句你们发现还是回到了那句“还记得那时候……”。彼此不同的人生轨迹让你们无法再像以前那么合拍,你讲的笑话她没有接住,她侃侃而谈的不再是你感兴趣的话题,甚至你们已经开始各说各话了。你远离了家乡去一个遥远的地方谋食,而她可能守在小城里过着舒适娴静的生活。她不理解你为什么要跑那么远,奔波劳碌,你也不能理解为什么当初信誓旦旦一起闯出小镇去的她最后却选择了偏安一隅。虽然偶尔你也会羡慕她舒服自在的生活,她偶尔也会羡慕你热血奋斗的年华。
长大后的闰土在生活的压迫下,变了模样,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见到他,迅哥兴奋地一堆话涌上嘴边,却被他一句:“老爷”,活生生地咽了回去。终究还是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就犹如故乡跟我一样隔着四面的墙。
就连斜对门的”豆腐西施”来了,她插着腰,睨着眼,一摇一摆地走来,探头探脑,“不认识了么?我还抱过你咧!”, “哎呦,贵人多忘事啊!”,“哎呦,你阔着咧!”…一张小嘴吧嗒吧嗒,让你根本插不上话。
现代版的就是,瞅着你一个劲地说,“哎呦回来了呀,一年到头都见不到你。在外面发大财了呀,不认识我们咯。”阴阳怪气的,完了就开始跟你父母扯这扯那,最后总会归结到她家孩子身上,“哎呀,我的娃儿在市里一家不错的单位,可闲了,每个星期都回家看我,挣得也不少啊,只怕是再怎么样也比不上你家娃啊,毕竟这忙的一年到头不见一回。”然后笑嘻嘻地看你一眼,让你读不懂他眼神里是羡慕呢还是嘲讽。
时隔多年,出走的异乡人仍然无法摆脱故乡的羁绊,同样也感到了其中的纠葛和无奈。鲁迅的故乡,是渐行渐远的不感到留恋的,使他感到悲哀和萧索的。而我们的故乡既是回不去,也是无法割舍的。但是就像书中最后说的那样,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但愿有一天,我们能开出一条走回故乡的路!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鲁迅笔下的故乡和我们的故乡”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