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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文坛中,马尔克斯所创作的《百年孤独》具有很高的人气和影响力,我们今天所熟知的许多作家,像莫言、余华,也都曾深受这本书的影响。虽然大家都说好,但却鲜有人真正地把这本书给读完。很多人刚读完开头几章后,就因为复杂的人名彻底地蒙圈了。可越是这样,越读不懂,人们就越觉得高深越觉得好,很多根本没读过几页《百年孤独》的人,一和别人谈到文学,就张口闭口地提起《百年孤独》,这种现象真的令人忍俊不禁。
连绵不断的长句、奇怪的叙事方式,是马尔克斯的文字特点,首先接触到《百年孤独》的人大多会误以为马尔克斯就是这种风格,但实际上,马尔克斯也有许多令人易懂的小说,这种特殊的笔法其实根本不影响读者的阅读与理解。例如马尔克斯的另一部长篇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小说就依然充满了马尔克斯个人色彩鲜明的写作特点,但整个故事却很好理解。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了一个跨越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其内容的精彩程度丝毫不逊色于《百年孤独》,而且在这部小说中,人物关系并不是那么繁琐复杂。简单说,因为描写的是爱情,所以主要人物自然就是男女双方两个人,其他一切人物都是在围绕着男女主人公。如果说《百年孤独》描写的是一个家族的悲壮史诗,那么《霍乱时期的爱情》则完全是一部爱情史诗,也因此,有人会说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是场世纪之恋、《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本爱情百科全书。但遗憾的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虽然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说,同时也能够让人读懂,但它的影响力却不及《百年孤独》,它的许多色彩都被人们对《百年孤独》的追捧所淹没。
在最开始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时候,笔者曾一天只读十页,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把这本书给读完,因为《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故事情节虽然很好理解,但不知是翻译的原因还是马尔克斯文风的原因,书中的句子却和我们生活化的语言有很大区别,所以在第一次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肯定不会那么流畅。
给我留下最大印象和震撼的倒不是像《百年孤独》中的第一句,恰恰是全书的最后一部分。船长问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他们这样在运河上来来回回究竟要走到什么时候,而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霍乱时期的爱情》有很强的文学审美性,阅读过程中,你会发现一种美感,这种美感经过魔幻现实主义的修饰后,变得更加突出显眼,除此之外,这部小说的内容也满负哲理性。在每一次重读的过程中,我们都会有新的发现,可能是一种新的感受,也可能是一种新的思考,经过不断的重读,马尔克斯所构建的世界被我们不断地切面,当我们的理解足够多时,书中的内容就丰富了起来,这时我们会看到更多东西,此时我们也会知道,相较于《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绝不只是一本能读懂的书。
当然,读书并不仅仅限于读原著,阅读一些解读类书籍或视频也都算是读书,尤其是在这个充满碎片化时间的时代,但作为文学爱好者,我们应该直视自己的内心,不忘热爱的初衷,某些时候,我们需要抛掉社交考虑,不盲目从众,从内心深处赞同或理解某本书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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