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文共有 617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2 分钟。
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首先,这个事件的主要责任人是孩子的监护人,也就是孩子的母亲。
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这起事件中,从描述来看,讲到底正是因为监护人监护不力,对孩子疏忽监管,直接造成了孩子的手指的受伤。至于尿布台什么的鬼话,我觉得孩子母亲也就别扯了,两岁的孩子都能跑能跳了,还用什么尿布台?明显是孩子走来走去的时候没看住造成的受伤,扯东扯西的没啥意思反而显得低级。
2.迪士尼在此事件中并不需要也不应该承担过多的责任。只是迪士尼在处理问题时确实态度比较冷漠,没有主动配合也没有主动进行协调,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即使你不需要承担主要责任,游客也是买了票进来而且也是在园区内受伤的,作为国际大公司,基本的礼节还是要有的吧。赔偿一个玩偶这种操作,也实在是槽点太多了。
3.说个题外话,这个定点医院的操作实在是太过分了,本身孩子的手指也没有断开,最后检查出来都没有骨折,根本不是什么严重的伤病。作为一家正规医院,为什么连这样的患者居然都不敢收,还要求病人转院。
据说,这家定点的“川沙医院”不能救治14岁以下的病人。迪士尼的受众一大半都是14岁以下的小朋友吧,为什么要选择这家医院作为定点呢?迪士尼是出于什么目的进行选择的呢?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2岁幼儿因靠近迪士尼母婴台门缝夹伤手指 竟获赔玩偶一个?”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