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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律师用两张纸条打赢了不可能赢的官司。一张纸条上写着:“妻有貂蝉之美。”另一张纸条上写着:“父生董卓之心。”
清代,一个不孝子被父亲告到了衙门,说他“忤逆”。这是掉脑袋的重罪。不孝子向"套路"律师求救,套路律师说:“我很想帮你,但是无能为力,根据我们大清的法律,儿子是不能反诉父亲的。”不孝子见状,连忙掏出一叠银票,塞给“套路”律师:“这是律师费!”
“套路”律师眼珠一转,把这两张纸条塞到了不孝子的手里,告诉他:“到了公堂,什么都不要讲,攥紧手里的纸条,跪在地上哭就行了。”
到了公堂之上,不孝子照做。县官一看喝问:“被告为什么不申辩?手里是什么?”不孝子仍旧一言不发,接着哭。县官命令衙役:“过去掰开他的手。”衙役从不孝子的手中掏出了两个纸团,呈给县官。县官打开一看,脸色骤变,正事那两张纸条!
县官想,难为儿子,家丑不外扬,借用典故,申明真相;碍于卑幼,不能控告尊长,唯有紧握双拳、当堂痛哭。这哪里是不孝子,分明是忍辱负重的大孝子啊!
县官怒发冲冠,当堂呵斥原告:“老而无耻,滚!”
这律师坑人的套路,让原告不知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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