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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公安部提示广大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头盔、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主动系好安全带。
宁波市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生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工作的通知指出,2018年来,全市发生涉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65起,造成13名学生死亡,53名学生受伤。其中,有10名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有9人致死原因为颅脑损伤。
其实以上宁波市的情况,在其它地区也屡见不鲜。各地因为中小学生驾乘电动自行车,由于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惨痛事故,不能再一幕幕重演。眼下,借着公安部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东风,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刻不容缓。
让中小学生认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重要性
有些网友说“戴上头盔就不会发生事故了吗?你们应该去查电动车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这种说法其实没分清楚“减少交通违法、减少交通事故”和“减轻事故伤害”的区别。头盔和安全带、安全气囊一样是被动安全装备,不是为了减少违法、减少事故 ,是为了发生事故后减轻对人的伤害。
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是校园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造成中小学生严重伤亡的主要出行方式为驾乘二、三轮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是降低伤亡的有效手段。
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出行情况基础排查
各地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交警部门配合,立即对所有在校中小学生开展交通出行情况基础排查,由学生家长如实填写《中小学生平安出行排查表》(附件)并签名确认后,交由班主任汇总并分类。对其中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方式的,要逐一通知到学生及其家长,须佩戴安全头盔出行。今后,每学年开学初,要对入学新生和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出行情况基础排查。
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尤其是中小学生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学校、警方、社会和家庭联动,强化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成效
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落实交通宣传进学校工作要求,每学年应深入辖区所有学校开展“上一堂交通安全课”“看一次交通安全警示片”等宣教活动,切实提升学生交通安全及自我防护意识。各学校要通过“校讯通”等定期推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开展各类交通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做好日常教育督促。
价格随着市场供应会恢复理性,关键还是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们对头盔的认识是否到位。交管部门应该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别让老百姓把戴头盔的认知停留在避免罚款、戴给交警看的程度。另一方面,还要请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管理,不符合国标的低端盔禁止销售,不能让保护不了老百姓安全的头盔在市场上泛滥。
当然,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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