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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不管哪个年代都有,但现在的校园欺凌和以前的还是有些区别的!
三个男孩配合欺负一个女孩,在小编那个年代的校园里是很难出现的,即便出现,那三个男生马上就会成为被欺凌的对象!
小编到现在还记得当年有社会人员晚上翻墙到学校厕所附近抢女生的钱,事情发生后,学校很重视,第二天晚上开始有老师巡查,而第三天就传出消息教导主任差点被打,原来那天晚上不止有教导主任,还有平日里惹是生非的“坏学生” 自发的在附近蹲守,蹲守的学生误将主任当成目标。差点打伤主任。后来真正抢钱的人还是被他们抓住了。
不清楚别的地方的情况,在小编的学生时代,所谓学校欺凌也都是这样的人,谁要是欺负弱者,都会被另一拨人揍。更别说欺负女生,好像他们都有着自己的底线,或者说“江湖道义”。当然更黑暗的事情或许也有,但是在明面上谁都不敢公开挑战底线。有的时候这群人反而更受老师的欢迎,甚至和老师关系处的像哥们一样。即便现在离开学校之后很久了,同学之间能帮得上忙的还是这一群人。
当然不是说以前的欺凌是对的,只是想比于现在的校园欺凌,性质不一样,至少多了一个底线,善恶的标准是如此的清晰。
所以在小编看来一个地方如果出现三个男生配合欺负一个女生,还被说成玩闹,那有问题的不只是那三个男生。虽然这件事的直接后果没有十三岁杀人男孩严重,但是潜在危害性,小编觉得更大,从一个人不辨是非,到三个人“志同道合”的不辨是非。
这应该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也许是我们成年人也在丧失一些底线,从而传递到下一代。从大家对未成年保护法看法的转变,就应该感受到,这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不完善,而是未成年犯罪的性质在发生改变。从被动伤害到主动伤害。这才是本质。
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是关键,现在的孩子获取信息的途径是难以控制的,在没有网络的时代,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影响孩子成长的决定因素。即便可能当时的家长和并不比现在家长素质高,效果也会比现在好。因为当时的孩子接受的主流信息是可控的。而现在孩子不一样,信息太多太乱,再加上学校家长不重视,就会出问题。不要认为孩子年纪小什么都不懂,其实孩子比成年人差的只是自制力,而不是学习能力。
知道根源,问题就可以慢慢解决,未成年保护法肯定要改变,现在已经不是保护未成年,而是纵容未成年。对此小编之前有一个想法说出来大家讨论:未成年保护法,自然是保护未成年不收到伤害,当遇到未成年犯罪的时候,应该按照成年人的规定进行处罚,但是可以不记入档案。这样对于罪行小的,不会影响孩子长大后的生活工作算得上一种保护,对于像十三岁杀人少年这样的重罪就没有争议,杀人自然死罪,而记不记入档案就无所谓。否则对这样的小恶魔减刑都算是给社会的危害。
法律只能处罚已经造成危害的人,对没有自制力的孩子的威慑作用很低,所以真正能影响孩子成长的还是家长和学校。成年人不能过分纵容孩子,否则伤害的不只是别人。家长为孩子报仇的案例也不是没有!很多时候底线没有了 ,但因果报应还是在的。
事事有态度,人生不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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