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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抗日战争时期,河南是非常重要的发展地区。在那里,留下了很多抗战时期的痕迹。不过,在抗战后期,八路军却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当地的地主实在是太黑了。甚至在1942年河南发生了非常严重的灾荒后,当地农民依旧被地主压迫的很厉害。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听小编细细讲给你听。
1942年7月开始到1943年春,河南发生了非常严重的大饥荒,先是旱灾,后又遇蝗灾,自然灾害加上政策失误、延误时机等原因,导致河南全省受灾严重。据统计,灾情严重的县有33个,受灾总人数高达1200万。在这场灾难中,大约有150万人命丧于此,约300万人为了躲避灾荒离开了河南。
然而,就在如此严重的灾情面前,一些地主却借此大发横财。贫苦农民在走投无路之下,将土地低价卖给了地主,这些地主却肆意压低地价,只为榨干农民的最后一点价值。偃师县韦窑村有一恶霸地主,父子叔侄三人在灾情严重之际,联合其他地主,约定好在农民庄稼成熟前不买地。这样一来,农民们被逼无奈,只得一再降低土地的价格卖出去。光在1942年,这三人就掠夺了当地农民的土地四五十亩。
而这种行为的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地主拥有的土地越来越多,农民没有土地,只能被迫选择租种地主的土地生活。然而,高租金低收成,这让广大农民的生活越来越艰难。据了解,当时的地租一般是对半分,有的狠毒的地主还会选择倒四六,甚至倒三七。最终逼得很多农民,走上了借贷的道路。尽管如此,这些地主依旧不满足,他们仗着自己有权有势,就将自己的很多捐税,都强压在了农民身上。农民不堪负重,却又毫无办法,只得长期受地主的压迫。
后来,八路军在了解了这些情况后,便在很多农村开展了倒地运动,规定灾荒期间售出的土地房屋等,准许农民用原价赎回,借此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不过,如此规定很显然触犯到了地主阶级的利益,在他们的反对下,这个规定相当于一纸空文,并未真正实行。最终,八路军决定,由政府出票子借给农民赎回土地,农民则交收成作为还债。这一政策大大减轻了当地农民的负担,很多农民在拿回自己的土地时感动的大哭。倒地的结果,在经济上让农民获得了实际利益,而在政治上打压了这些恶霸地主的嚣张气焰,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了保障,扩大了党在豫西地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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