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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唐楠)4月26日,是第十八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媒体介绍,去年,该院共受理全市知识产权案件369件,同比增长23.8%。
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新闻发言人陈琛介绍,结案的知识产权案件328件,其中商标权纠纷案件224件,占68.3%;著作权纠纷案件42件,占12.8%;专利权纠纷案件42件,占12.8%;技术合同类案件8件,占2.4%,其他类型案件10件,占3.7%。
陈琛说,通过商标侵权案件的审理,保护了“海宁”、“和美”、“潍柴动力”等驰名商标的商标权人合法权益。通过审理“熊大”动漫形象著作权纠纷以及涉及KTV、书籍的著作权纠纷等诸多案件,保护了文化创造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宣传报道和公开庭审,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保护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为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知识产权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唐楠向媒体介绍了包括深圳市盟世奇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熊大”、“熊二”等作品著作权侵权案等六起知识产权案例。
唐楠介绍,动画片《熊出没》自2012年1月在央视少儿频道播出后,先后获得国内外诸多大奖,片中“熊大”、“熊二”、“光头强”等动画形象深受观众喜爱。2016年8月,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将《熊出没》动画形象授权给一家公司使用。该公司调查发现,商贸城部分玩具店擅自对外销售未经原告许可使用“熊大”、“熊二”、“光头强”动画形象美术作品的毛绒玩具商品,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遂展开维权诉讼。
唐楠说,批量维权案件仍占据中院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主导地位,打击假冒、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仍是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点。该批案件的处理,提醒广大经营户,要提高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尊重原创,不要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尊重知识产权人的知识成果,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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