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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觉》长篇爱情小说 一个女孩子从乡村到北京的身心灵成长故事

时间:2010-01-24

女生喜欢的故事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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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绝望的爱  因为爱,所以卑微 读高中期间,我的成绩一直不错。我本来以为,考取一所重点大学不成问题。生着一双小眯缝眼、笑起来眼角有着一些轻蔑笑意的班主任荆老师说,我考取B大绝对没有问题。可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我只考取了一所三流大学。 只是,世事有时候就是这样巧,巧得你没有办法解释。四年后,我考取了B大的研究生。这是后话了。 大学入学的第一天,高考失利后消沉的我,却从人群里第一眼就认出了他。辅导员吴老师介绍说,他是班里唯一的党员,让他做代任班长。他站在讲台左侧,发表简短的就职演讲。他的眉宇,是淡然的,但是,也是飞扬的。他那天,穿着一件浅黄布衫。 那天,我在日记里写道,“‘党员’向吴老师申请让全班同学上晚自习。”自这一天,他进入了我的日记。 他,叫苏流君。 十天后,是新生军训。有一个项目是,大家唱歌。苏流君唱的是《把根留住》。苏流君的声音有些柔,也没有唱歌的天分。 那天,我在日记中写道,“苏流君唱得矫情。” 军训快结束的时候,要方阵表演。苏流君被选入了。但是,他主动对教官说,“我想退出,方晴同学比我踢得好。”方晴是班里的一个女同学,身量高挑,气质独特,方步确实走得好。事后,同寝室女生孙灵芝愤愤地对我讲,说苏流君爱表现。我保持缄默。 我在日记中写道,“苏流君是一个有能力、有觉悟的人。” 班里要举行滑旱冰比赛,我打电话给苏流君,让他教我滑旱冰。在宿舍楼下面的旱冰场上,他牵着我的手,我们一起旋转、起舞。我摔了很多跤,有一跤还摔到了后脑勺。那是我第一次牵男孩子的手。第二天跑早操,我全身酸痛,骨架如同散掉了一样。 那时,我做班里的宣传委员,在班里搞了一个活动,“每日一句”,每天晚自习前由一位同学针对自己喜欢的一句话做演讲。 苏流君演讲的题目是《真的英雄拥有最后一次失败》。演讲时的苏流君,气宇轩昂,神采飞扬。他举了谭嗣同、戊戌六君子等例子,说道,“我隐隐感到,历史的辩证法总是,真的英雄拥有最后一次失败。”我当时就想,他是把自己也当做了末路英雄,并有一种失败感。 晚自习上,我写了一篇观点跟他针锋相对的文章《真的英雄拥有最后一次成功》。晚自习后,递给了他。 第二天早自习后,趁着大家都去打早饭了,苏流君微笑着把我的文章递给了我。在我的文章末,他写道,“谢谢参与。我佩服你跌倒后的爬起和挣扎后的灿烂笑容。如喜欢滑旱冰,当发展之!” 其实,我是真的为了学滑旱冰,还是仅仅想见他、跟他多一个接触的机会,连我自己也不清楚。 我把他的《真的英雄拥有最后一次失败》认认真真地抄在了日记本上。还有他给我看的他的另一篇文章《为了心中的太阳》。 这是,我爱慕他的一种方式。在之后的岁月里,我越来越清楚了这一点。甚至,在当时,我并没有把他当做才子。我只是觉得,他是一个有激情的人,写充满激情的文章。而在当时的我的心中,这并不是出色的文章。我只是,记下他说的每一句话,他写的每一个字。 在当时的我的眼里,班里只有一个才子,那就是辛怡。辛怡写了很多诗,厚厚的几本,我在班里公开向大家介绍了他的诗。辛怡的诗,源自《诗经》《楚辞》,又汲取了西方现代诗歌的血液。记得,他有时捧着厚厚的诗集看。可是,辛怡的诗,我没有抄下一个字。这就是爱和欣赏的区别吧。 一个夏日的午后,辛怡站在教学楼前面的空地上,羸弱的他,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微微笑。我当时想,他长得不好看。这是大学四年里,我对辛怡唯一的一次这样微薄的感觉。 大学毕业后,我和辛怡成了最谈得来的哥们,他的恋爱史都事无巨细地告诉了我。 大学毕业后,辛怡进了报社做记者。一次,辛怡到北京出差,来找我玩,我把这件事当做笑料告诉了辛怡。 辛怡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跟我说了,他当年对我的“感觉”。 有一个月夜,我和辛怡走在月光下。我欢快地笑着。辛怡看着我,想:真美,如果做我的女朋友该多好啊。但是,胆小的他,不敢向我表白。担心,万一被我拒绝了,就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奇怪的是,这件事,我一点儿印象也没有。我甚至有些怀疑,辛怡是为了迎合我的热情而编的吧。 而关于苏流君的每件事,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深秋了,文学社的人一起去海边采风。坐在车上,苏流君一直在和一个女生笑着聊天。他在笑,笑得很含蓄。我偷偷地看他,黯然伤神。 我一个人,低着头,默默地走在海边的卵石上。 苏流君笑着过来跟我说:“一块石头就够沉了,你怎么是三块石头?”我很高兴地说:“我光明磊落呀。”我在校报发表文章时,用的笔名是“三生石”。 班里文学社的成员只有三个人——苏流君、辛怡、我。我有意地回避苏流君。我和辛怡站在山头聊天。聊着聊着,苏流君又过来了。苏流君感慨地说,他向往一种漂泊的歌者生活。我没有发言。 站在海边的高山下,我们三个人合影的时候,我也刻意站到了辛怡这边。 采风归来,我写了一组诗,给苏流君看。他用带横格的信纸工工整整地抄了一遍,有一个字抄错了,还加了括号改正。 诗末,他加了点评,“在生命里,你属于逍遥畅想派;在生活中,你属于求真求实派。理想和现实在你的笔下得到和谐的统一。海天交映、山水互绕是你慧眼独具的点化。相信明天的你会长成一株擎天的奇迹!” 我有些感动,因为他的了解和祝愿。 我把他抄写的我的诗和他的点评,用胶水小心翼翼地粘在了日记本上。 后来,我也给辛怡看了我的诗。他说:“像一朵花,还没有开放。你还可以写得更好。”仅此一句话,而已。我和辛怡,真的只有做哥们的缘分,这样散淡的情意却也值得珍惜。尤其是,当我后来经历了一些爱情的大起大落之后,更加觉得,男女之间如果产生了爱情,那么最后一定会成陌落。而这样散淡的情意,却也许会永恒。 苏流君把他写的散文《观海归来》给我看。他写道:“观我‘大’作,还望阔斧。”他文章的第一句是,“观海归来,一直没有为惊涛骇浪而折服。也难怪,她本是女孩。”这是他,少见的柔情流露。他的这篇文章,写得纵横捭阖,气势磅礴,行云流水。文章的最后一句是,“她期待着真心的朋友一起远航……”我的心里微微多情地想,他这句话是否是写给我的呢? 我把他的文章抄在了日记本上。把他画的海岛地图也用铅笔仔仔细细地描了下来。他画得真好,很多小岛,都标了出来。 我们就读的Y大是一所大流大学,开学几个月后,辅导员就鼓动大家为考研做好准备,考研是改变大家命运的一条道路。为此,召开了一次主题班会。苏流君在黑板上写了一首词。他自己创作的。词的最后四句是:“无名之下,何其苦痛。同学老师,再考年否?”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他脚步,翩翩舞。他在写,我在抄。那一刻,身边的世界,都不存在了,只有我和他。在这之后的很多年,我确认,那一刻,我已爱上他。 元旦文艺晚会,我是主持人。苏流君的宿舍表演了一个话剧,他饰演虞姬。他长得清秀,演出了女人的娇媚,他的表演逗得全班同学开心大笑。晚会后,他对我说,“你的串台词写得真好。”嗯,这是微不足道的一件事。可是,他说的每句话,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寂寞的冬天,天空落着小雪,无事可做。我一个人在美术楼前看画展。不经意间,我的眼角的余光暼到了苏流君,看到他远远地走来了,静静地站在画展前。浴室,我悄悄地走了。那时的我,想,我不懂美术,在他面前,有些自卑。虽然,我也不知道他是否懂美术。整个大学四年,在他面前,我都一直有些自卑,因为我觉得,他有思想,还会写诗词。现在的我,深深地为自己的这种矜持的心理而后悔。如果,我的性格和思维稍微开阔一些,在交流的过程中,也许我们的感情就产生了。 大一下学期,吴老师让全班同学调位子。大家一起在教室外排队。我好期待,可以调到苏流君的身后。果然,上天安排我坐在了他的身后。我得了大大的满足。 我坐在他的身后,看到的是他的后脑勺。我常常,静静地看他的头发。他的头发,清爽、蓬勃,像是春天里生得茂盛的小草。 没事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在教室里看书。 初春的阳光,暖融融地打在我的身上。我一抬头,发现教室里只有苏流君了,他正在翻着书页。 我看书有些累了,想逗逗他,“班长,在看什么书呢?” 他一回头,我发现了他正在看的书,庄子。 苏流君微笑着开始跟我聊天。他说,他喜欢文学、历史和哲学。 他说,他读过高四。 他说,他高中时读完了《毛泽东全集》。 他说,人生只该活六十年。剩下的岁月,已经是社会的负累。 他慢悠悠地讲,一缕阳光打在他轮廓分明的脸上,还有他棱角分明的唇上。他每说完一句话,就顿一顿,嘴唇抿成一个有力量的弧形。 我静静地听他讲,觉得时日悠长,内心安静。 这时,我瞥见了他合在课桌上的一个软皮本。我猜到,可能是他的日记本。我好奇心起,“写什么秘密呢?给我看看,给我看看。” 他有些脸红,连忙把本子收起来了。 我取胜心盛,站起身,笑着强行抢夺。他拗不过我,只好给我看了。 果然是他的日记本。他的字迹很工整,有些坚硬,如同他的人一样。 他刚好写到这一行。而且,我也一眼敏感地只看到了这一行: 林离人是一个很有进取心的女孩。 “该吃午饭了。”我打破了有些尴尬的沉默。我一个人悄悄地离开了教室。我在日记里写道,“我找到了知己。” 月夜下的表白 大学入学前,我就告诉自己:大学四年不谈恋爱,我要考研!我在日记里写了一首小诗: 月光如水, 我泪流满面。 这不是一个浪漫的季节。 窗外秋风萧瑟, 却不能对你释怀。  一个春风和煦的夜晚,我在校园里一个人走着,想着自己的心事,迎面碰上了刚从图书馆看书完回宿舍的苏流君。我告诉他,“我夜里失眠,睡不着觉。”他抬头,轻轻地问:“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我不语。 我给远方的初中好友芳芳写信,问她,我要不要向苏流君表白。芳芳鼓励我说,要啊,这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不要等到感情失去了,才后悔。为了给我鼓劲,芳芳还告诉了我,她是如何在静默中跟一个她喜欢的男孩错过的。 我焦躁、不宁。这时,在一次女同学之间的逗趣中,张雨在我耳边坏笑着悄悄告诉我,说苏流君喜欢我,说我进教室的时候,他总是抬头看我。那时的我,坐在他的身后,每次进教室的时候,目光总是先捕捉他。常常,都是看到他在低着头安静地看书。 我一个人,在冰凉的月夜下徘徊了一个晚上之后,我决定告诉苏流君,我喜欢他。否则,我过不下去了。 第二天的课堂上,我托最要好的女同学王蒙蒙塞给了苏流君一张纸条,约他晚上六点在学校南区的游泳池见面。那个游泳池早已干涸没水了,剩下的,是一块空旷的地。 等我到的时候,苏流君已经坐在那里看书等我了。 我定定神,盯着他的眼睛告诉他,“我喜欢你。” 他冷静地说,“我早就知道了。我本来想等到四级考试之后再告诉你的,告诉你我们只能做朋友。” 他继续在絮絮叨叨地说,“不说出来是尴尬,说出来也是尴尬,你会后悔的。” 我不后悔,从不。我不记得了,我是否难过。也许,有的,是木然吧。 我们来到学校旁边交通学校的操场上。苏流君,只比我高一点点。月光下,他的手臂,笨拙却又有力地揽着我的肩。我们走了一圈又一圈。 月光温柔地照在他光滑、细致的脸上。苏流君说,他有过初恋。他颦着眉说,“那种默契,就是不用说话,只一个眼神就能知道对方的意思。”我说,我也有过初恋。苏流君说,那不算。为什么我的就不算?他的就算?我当时,并没有心情跟他理论。可是,在很多年之后,这个谜底揭开的那一天,我才知道,原来,曾经失败的初恋,留给苏流君的阴影是那样深,那样长,那样远。 我,安静地,没有再说一句话。 苏流君继续自说自话,“我是个死人,热情的你,不适合和我生活在一起……我的那扇心门早已经关闭……你敢爱敢恨,我不知什么时候起,已经失去了这一点。” 他的这些话,有一句没一句地传到我的耳朵里,却又好像从另一只耳朵里轻轻地飘走了一样。 天下起了小雨。我们要往回走了。操场上的那个台子,很高。我一跃而下。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的那个悲壮的姿势。 我不记得,怎样走回了宿舍。 一夜,我躺在宿舍的床上,没有睡着。那个夜晚,我至今想起来,还那么清醒。可是,我想,我真的没有非常难过。我一直认为,是因为,他体贴地、真诚地抚慰了我。 第二天,校园里有一场“the why 摇滚演唱会”。我去了。随着现场激越、疯狂的气氛,我挥舞着手中的萤火棒,发泄着心中的悲伤。 周末,苏流君请我在学校的南区礼堂看电影。 看完电影之后,我们走到小树林。我告诉了苏流君一件事。 大一寒假,我出了车祸,瞬间失去记忆。当我醒来的时候,穿着绿色校服的苏流君缓缓地从我的脑中浮现。 我是想让他明白,我爱他吧。 他沉默地说:“这是正常的反应。” 他是迟迟疑疑、犹犹豫豫、断断续续地说的。 我很失望,很绝望。 我对他说,“你做我哥吧。” 他的双手,放在我的双肩上,看着我的眼睛说,“只做妹妹。” 我跑了,顺着那条往上走的路。是的,我们的大学建在山上。校园里的路,很多是往上爬的。那条路,在夏天,有绿色的藤蔓爬在墙上。那个夏夜,那些缠绕的藤蔓如同我疼痛的心。 就这样,他成了我的哥。我的主要精力转移到考研、做文学社主编和班级工作上。 这期间以及之后,有几个男生,或暧昧或直露地向我表白爱意,用玫瑰花、电话或看望为由,但是我的心里一直都是波澜不惊、心如止水。我看不上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在我眼里,只有苏流君是脱俗的,其余的人都是大俗物一个。 我就这样,吊死在了苏流君这一颗树上。 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放弃我,是你没有发现我的好,你会后悔的。当时,我常常这样安慰自己,用那时流行的话语。 我的目光,绝望地追随着他 可是,在他面前,我依然常常流露出少女的爱的羞怯和期待。同时,我的爱,继续绝望下去。 苏流君的生日到了。我塞给了他一张贺卡。他的同桌张扬举着那张贺卡念我写在上面的话,拿我开玩笑。苏流君皱眉,不理我,依然安静地坐在座位上看书,脸庞冷冰冰的。 夏天到了,同学一起去海边玩。女同学一个个脱掉凉鞋和丝袜跑到海滩上玩去了。我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看到苏流君在我的眼前,我不好意思脱长袜。在我的脚入鞋子的一瞬间,特别害羞。我看他游泳,心里宁静而又愉快。我注视他在大海中搏击的身影,像一个小黑点,一起一伏的。 第二天,我约苏流君去海边玩。我们垂腿坐在堤岸上。我让他给我讲讲他的初恋。他痛心地说,“每次提起都是一次伤痛,入大学后没跟任何人说过。”大出了一口气之后,他声线温柔地说:“有一次,我和她在野外谈心,躺在一个沟里,我只是看了看她,都没有舍得亲她。”然后,他有些愤愤地说,“她后来跟班上的团支书好了。” 海上起雾了,我们站在海边,远眺,一团团,白蒙蒙的,像我迷茫无边的心情。要往回走了。我们在海边跑,手搭凉亭,对望,对笑,两个人都好开心。 接下来,就是暑假了。我让苏流君给我写信。他含糊地说好。我躺在家里的床上,躲在蚊帐里,反复听孟庭苇的歌,有一首是《雨过心晴》。是的,我不能让自己太难过,绝望地难过。当然,我没有收到他的信。 开学后,就是大二了。九月的田野里,玉米疯长,如同我内心疯狂的空虚和渴望。 初秋,天高云淡,人的心情也分外凉爽。 两个室友怂恿我给刚送给我一束玫瑰花的数学系老乡小赵打电话,让他请我们看电影。彼此打闹玩笑之后,却又把目标锁在了苏流君身上。女孩子的心事总是藏不住的,也许她们看出了我和苏流君之间的特殊情愫。也许,仅仅因为苏流君是班长,平时在女孩子中间的人缘又不错。谁知道呢。 在南区礼堂的电影院里,两个室友自觉主动地坐到一起,津津有味地看电影。我和苏流君,也自然而然地靠在一起。我们靠得很近很近。在黑暗中,他的手指,轻轻地、温柔地抚上我的臂。他,就像个孩子一样。我当时想,也许他觉得,我需要他的这种抚慰吧。我,不知道电影演的什么。现在,每次听郑钧《幸福的子弹》,“当你像个孩子一样,依偎在我身旁;我就像个大人一样,心里充满绝望。”我就会,想起那一幕。 辛怡的生日到了。全班同学一起包水饺。苏流君跳来跳去,给很多同学脸上抹面粉。冷不丁,也抹了我一脸。不知道,我的脸是红的还是白的? 体育课上,考跳双杠。我看到苏流君坐在不远处的地上,安静的,淡然的。就非常不好意思做那个劈开双腿跳上双杠的动作。结果,我没有及格。我走在人群的最前面,哭得很伤心,很尴尬。王蒙蒙拉着我的手,笑着安慰我。 那时的我,目下无尘,孤高自许。看到别的女生跟他说话,我不想凑上前。只是,远远地看着他。 系里号召全班同学给山区孩子捐书。我在扉页上落名“木子”,还写了几句贴心话。苏流君负责收书。走到我身边的时候,我很不好意思,急忙用毛衣袖子遮住署名。但是,我的动作还是慢了一点儿,苏流君还是看到了。从这,他记住了我的这个笔名“木子”。 深秋了,校园里的杨树叶子落了一地,金灿灿的。踩上去,如琴音般啪啪碎碎地响。 傍晚,夕阳西下,我坐在教学楼前的假山石头上闲闲地翻看《苏菲的世界》。这是我买的第一本哲学书。苏流君自习完从教室里走出来,看到我在,就走向前。 我知道,苏流君喜欢看哲学书。就把《苏菲的世界》借给了他看。 苏流君浅浅地笑,“谢谢。看完后,我就还你。” 他走了。我看着他的背影,出神。 大约一周后,苏流君把《苏菲的世界》还给了我。只是,不是我的那本,比我的那本新一点点。苏流君说,有一天清晨,他也坐在这块石头上看,结果不知怎么的,弄丢了。这本是他新买的。我不要,坚决不要。他执意给我,非给不行,“拿着,快拿着。”他的执意,那么年轻,那么美。这本书,我一直珍藏在老家上锁的抽屉里。 那时,班里一个长得有些妖仙气的女同学刘霞热衷于给女生笔仙算姻缘,算男朋友。那天,我的手里握着一只笔,心中想着苏流君,纸上出现了一团团缠绕的曲线。算的结果是:党员,姓苏,17号,78年出生,在本班,大学期间不会谈。班里只有一个党员,就是苏流君。而且,学号、出生年也都吻合。我那时,一点儿也没有觉得是刘霞和别的女生逗我,而是真的信。可是,大学期间不会谈?我的心里,淡淡的。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的巧合,人力难以解释,也许真的是天意。大学毕业之后五年,我果然和苏流君谈了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这也是后话了。 如果这也算约会 校园里,有一个湖。它有一个美丽的名字——镜湖。如眼镜般,如明镜般。夏天的镜湖,湖边垂柳依依。柳树下,有一排排洁白的石椅。 那时的我,有时候想苏流君,心里很难受,就打电话约他出来。他每次都赴约。 一个夏夜,湖边有凉爽的风。在镜湖边,苏流君坐在长石椅上,低着头,微笑。我躺在他的腿上,很快乐。我还记得,我那灿烂的笑容。我穿着灰白条纹相间的T恤,绿色格子的短裤。我们起身看湖水。他拥着我,站在湖边。我们玩闹,要把对方推入湖水中。镜湖的夏夜,开满荷花。我侧头看他,想起徐志摩的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似一朵水仙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之后,我有了QQ,名为心湖。为此,还赋小诗一首,其中有,“有你的时候,湖心叮咚。没你的时候,有一只萤火虫,为我照明。” 几天后,在明亮的教室里,只有苏流君和我在上晚自习。教室熄灯前的半小时,我们踢毽子玩。我穿着灰白色线衣,黑色阔脚裤,黑色高跟鞋。他笑得很开心,很明朗,眉目是飞扬的。我们像在起舞。 大四的寒假过后,也就是考研前夕,开学几天了,他还没来。大一那次排座位之后,我就一直坐在他身后。有一天,见他进来,我便抱着书溜出了教室。然后,他也出了教室。我们在校园的小路上边走边说话。我约他到合堂教室上晚自习。 诺大的合堂教室,只有我和他。我们坐在最后一排。我给他吃巧克力豆,我们像两个小孩,趴在课桌上,很开心,很甜蜜。他伸开手臂,抱了抱我。他给我写了一首诗,写在一张信纸的反面,用铅笔。那首诗,我一直夹在日记本里留着。 天空没有留下痕迹 但鸟儿已经飞过 我们没有做过什么 爱却已经溜过 往事飞去自飞去 真情可留自可留 问人世间情能留住几分 当人儿已经走远 消失在我的视线 遗忘的树叶 又像日历一样 被撕落了一页 落在远行人的心间 那时,我还不会用网络。有一次,我央他到网吧帮我上网查考研信息。他淡淡地、也可以说是冷冷地答应了。那个时候,我很信赖他,遇到什么事情,都找他商量,找他帮忙。 他是我信赖的哥 我家在农村。那个时候,家里的经济负担很重。父亲让我到了大学,申请勤工俭学。而我那个时候,是一个骄傲得虚荣的人。有一天,妹妹拿回家几件毛衣,是班里的同学捐给给的。我觉得,心酸。我才不要这样做。 大二下学期,班里申请助学补助,每人200元。很多人都弄虚作假,虚报材料。我看班里的几个女生,都填的家里有薄田几亩等等。我也就照着填了。吴老师主动让辛怡也申请。辛怡站起来,声音洪亮地说,“物质上可以贫穷,精神上不可以贫穷。”之后我每次想起他这句话,都觉得很羞愧。 第一批助学补助下来了,有我。 我反悔了,我有自尊心。 在后悔的折磨中,我在教室门口碰到苏流君。我对他说,我不要助学补助了,我想让给别的同学。他低声沉静地说,“那么多同学,你让给谁呢?下次就轮到他们了。”我问他:“你为什么不申请呢?”我知道,他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他每天都穿着校服,还听说他妈妈的身体状况很不好。他说,男孩子和女孩子不同。他说,他正在外面做家教,他打算改天把班长辞了,否则他顾不过来。那个时候的他对我,就像那个时候的我对他一样,我们跟对方说的话,都是彼此心底最秘密的话。我至今想起来,依然觉得温暖而感动。就像,大学毕业之后五年,他跟我讲,“我们比别人了解彼此,这难道还不够吗?” 我的大学,是我的黄金时代。我至今想起来,仍然觉得怀念。大学时的我,充分地发光发热,像是提前预支了我的热情和激情一样。 系里的党总支许书记,有一天对我说,让我进学生会做社团部长。许书记说,我很热情,又喜欢文学,进入社团部,可以重点抓文学社。 我不愿意。因为,我大学主要的目标是考研,我一定要考上,我没有那么多精力去做这个事情。我也不指望毕业后可以靠这个资历找工作。连个恋爱都没有,做什么女强人,没劲。每次看到系里那个风风火火的、长得不好看的女生招摇在学生会,我就想,那不是我想要的。 可是,我又担心,如果我拒绝了,会给许书记留下对我的不好的印象,会想法对付我。我很烦恼。 我把苏流君喊到南区操场上,找他商量该怎么办。苏流君宽慰我说,系里不会对我怎么样的。 在操场上,我们蹲着玩老虎吃小孩,苏流君总赢我。然后,他邀我去爬山。他也许,是想让我散散心吧。山,就在我们的眼前。那天,我穿着红白花相配的裙子。我没有去。我没有心情。 我给许书记写了一封信,坦陈了我的想法,不想给自己制造祸端。我当时想,一个书记,如果想给一个学生麻烦,那真是太容易了。我被迫进社团部干了一段日子的部长,但最后还是辞了。 我后来想,在我的学生时代,我一直做班干部。一个主要的原因是:我讨厌受制于任何人,讨厌任何人来管制我。因此,就只好我去管别人。 我是团支书,为班里做了很多事,吴老师很赏识我,大家也都很拥护我。每次班干部选举,我得的票都是最多的。我的成绩也优异。可是,第一次入党名额没有给我,而给了宣传委员张丽。 张丽是精明、活泼得有些泼辣的女孩子,也许做了一些地下工作。我当时想。 在我看来,入党名额的获得,是对我各方面能力的认可。我知道,这是许书记在“制裁”我。 我很伤心。找到苏流君。我们在小树林里的石阶上,相对而坐,彼此沉默。他一句话也没有说,就陪我这样安静地待着。 大学毕业后,我收到一张许书记的贺卡。算是他的道歉吧。我想,他也一直记得这件事吧。 张丽是一个个性张扬的女生。一次晚自习,她大声说话。当时,苏流君已经辞去了班长的职务。由田涛接任班长职务。田涛是个嘻嘻哈哈的人,我跟他接触极少,几乎当他是空气——不存在。我喜欢揽事情,负责维持班里的纪律。我提醒张丽。她不乐意。我悄悄地听见,她跟苏流君诉苦,说我的不是。我很烦恼。约苏流君出来,向他倾诉。这种时候,苏流君往往就是,静静地,看着我,听我说。 大学毕业之前,最后一次班干部评选,我只得了七票。那次评选,我根本不在乎有没有评上,因为我考上研了,这种荣誉称号对我来说没有意义了。我也知道,毕业前的教育实习,我得罪了同组的几个男生。他们肯定会给我在这种时候捣鬼。我是如何得罪他们的,我将在后面的叙述中讲给你们听。 可是,我依然觉得很委屈。因为,我为大家做了那么多事,我一直都很尽心尽力尽智慧。我清楚地记得,毕业前,我一个人去给全班抱毕业留言册,厚厚的一摞。我哭着跑出了教室,王蒙蒙在身后笑着追我。 我一路哭着小跑到小树林,刚好迎面碰到苏流君。他刚做完家教回来。他依然在忙着做家教,连这种评选都没有参加。后来,我不止一次地想,苏流君不和我恋爱,一个原因肯定也是因为他穷。谈恋爱是需要花钱的,穷人家的男孩子连恋爱都谈不起。 苏流君见我哭得伤心,小心地问我怎么了。我没有留意,王蒙蒙什么时候一个人悄没声息地走了。 我抽抽噎噎地告诉了他。 他幽幽地分析给我听:“要请客的,你没见张丽、张雨她们考上研的女生都请了全班男生了吗。” 我知道,可是,我跟他们本来就不熟,我干吗要请他们吃饭。而且,我也没钱。我研究生面试的钱,还是王蒙蒙借给我的。 我和王蒙蒙的故事 是的,王蒙蒙。我的大学四年,影响我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苏流君,一个是王蒙蒙。 大二上学期的一个冬天,几个同学在艺术系合堂教室里看电影《廊桥遗梦》。女护士,妓女,战地士兵,缠绵的吻,我就记住了这几个镜头。 王蒙蒙坐在我的身旁,和我一起磕瓜子。 王蒙蒙的牙齿细小而尖利,一会儿的工夫,她就磕了一地的瓜子皮。 王蒙蒙很喜欢笑。那天,她笑着跟我讲了很多话,讲她喜欢的男歌星王杰,讲她喜欢的女影星赵雅芝。她讲得那样欢乐。王蒙蒙是那种单纯明亮的人,她一旦喜欢上一个人,就会很炽烈、很执着,好像要把自己全身的光芒和力量都发散出来一样。 后来,我和王蒙蒙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她告诉我,那天,她觉得,我很柔弱,使她产生了一种想要怜惜、保护我的感觉。 我和王蒙蒙不在一个宿舍。我在楼下,她在楼下。 从那天之后,王蒙蒙每天都来喊我一起去上课,去逛街也总是喊上我。每次买了好吃的,她都会乐滋滋地送给我一些,比如,一两根黄瓜,一小袋花生豆,甚至一块西瓜。 我的内心是有些郁结的,在人群里有时候有些郁郁寡欢。 我跟王蒙蒙说,我的爸爸脾气暴躁,妈妈感情淡漠,这是我最深的精神创伤和心灵缺失。 每每这时,王蒙蒙就扳起脸来教训我。她说,你要知道,你的妈妈多么不容易啊,一个人像老黄牛一样地操持整个家,你怎么这么自私呢,就知道索取,不知道体谅和奉献。你已经这么大了,早就应该学会自我开解了。 我承认,王蒙蒙在这方面比我成熟。可是,我仍然固执地认为,她不理解我。 见我仍然不开心。王蒙蒙就给我讲笑话。王蒙蒙脑袋里的笑话可真多,她经常讲着讲着,就先把自己逗得咯咯地笑。 她的明亮的笑容,她的细小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闪烁着炫目的光芒。 我仰望着她,心里流淌着静静的快乐。 我每学期发了奖学金,都会请王蒙蒙到小饭馆里撮一顿。王蒙蒙最喜欢吃熏鱼。她是一个人间烟火气很浓的女孩子。 在Y大食堂吃饭,在王蒙蒙的提议下,这周她买菜,我买馒头,下周我买菜,她买馒头。这样,节约排队的时间。吃饭的时候,王蒙蒙总是尽着我吃,把好吃的让我先吃。 后来,王蒙蒙又提议,和我的生活费放在一起,两个人一起花,不管是买零食还是吃饭。我拒绝了。我喜欢和人保持距离,心理上的,当然也包括经济上的。我喜欢清清爽爽的关系。为这事,王蒙蒙不高兴了很多天。 王蒙蒙每天和我形影不离。不管是两个人的生日还是节假日,她都和我一起过。 大三上学期一开学,九月份,是王蒙蒙的生日。她比我大两岁。我给她买了一只大大的明黄色长毛的玩具熊。她开心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每晚都抱着当枕头睡。 王蒙蒙有暗恋的男生,是她邻家的大哥哥张生。张生考到了另一所大学。王蒙蒙经常给他写信。有时候,她把那些信给我看。那些信,都写得很平淡。信末,总是写着“好好吃饭,保重身体”之类。 我逗她,你也不写点儿热烈的。 她幽幽地说,关心一个男生,除了嘱咐她身体健康之外,还能说什么呢。 那一刻,我觉得,王蒙蒙真成熟。她会是个贤妻良母。 同时,我也明白了,她这是单相思。 大学生活,其实是很无聊的。我和王蒙蒙躲在她的床上聊天。她睡在上铺。 看完她写给张生的信,王蒙蒙又给我看她写的日记。王蒙蒙对我一无保留。 王蒙蒙的日记里,除了张生,就是我。而且,我占的文字,不亚于张生。我有些惊讶。而且,她记录得很细致,细枝末节都写下来了,生活的、内心的。 她的字体小小的,扭扭的,同她本人开朗的形象不相符。 她的一则很长的日记是这样写的: 今天,我和离人去服装批发市场买裙子。我看中了一条长到脚踝的晚礼裙,是雅致的紫色,我最喜欢的颜色。裙子上,还缀满了我喜欢的花朵,大的,小的。我试穿了一下,很飘逸,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 我让离人也买一条一模一样的。这样,走在校园里,我们就是一对姊妹花了,多好。可是,她摇头。 我知道,她喜欢与众不同。因此,我不再勉强她。 她挑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她喜欢白色。她曾说过,白色会让她想起她的童年。她出生六个月后,她的爸妈妈妈就去了东北,为了生个儿子,她是爷爷奶奶和姥爷姥姥带大的。她的小小的童年里,洋溢着灿烂的阳光。 她说,她的姥爷家是地主,家里有很多长工和短工。姥爷的父亲很善良,逢年过节总是给长工短工们分发很多吃物和钱,平日里也不虐待下人。长工短工们都夸姥爷家的人好。到了姥爷这里,手里的地渐渐没了。姥爷姥姥开始过上简朴的生活。他们很疼爱离人。小小的离人,总是在夜里钻进姥爷的被窝给姥爷挠痒痒。 她的爷爷家是贫农。一直勤俭地过日子。爷爷奶奶也很疼爱离人。与姥爷姥姥清简的气质不同,爷爷奶奶都是热情爽朗的人。奶奶到地里摘棉花,小小的离人一个人在地头玩,一抬头见不到奶奶了,就哇哇地大哭。 奶奶在家里做针线活的时候,戴着老花镜,边穿针引线边给离人讲故事。奶奶会讲的故事可真多。有小猴子给它娘上坟等。离人每每听得巴巴地入神。离人说,那是她写作的最早的灵感来源。 离人会写作。她现在已经是系刊的主编了。她本来还想应聘校报编辑的,可是到了最后关头,她又放弃了。我知道,这都是因为那个混小子——苏流君。 离人喜欢苏流君。她让我给他递了纸条,还是我鼓励她这么做的。 那天早晨,我去喊离人上课。她同宿舍的人早就走光了,上课时间马上就要到了。可是,离人还躺在床上发呆。她告诉我,苏流君不喜欢她。她的神情很落寞。 我大笑着安慰她,苏流君有什么好的,就是一个娘娘腔。 可是,离人依然喜欢他。 离人曾经告诉我。她说,她需要一个恋爱。这样,才能激发起她的灵感。她说,她现在连一篇爱情小说都写不出来。 我劝她说,干吗要在一棵树上吊死。有一天,陈国告诉我,说离人口才很好,以后可以做主持人。我觉得,陈国挺欣赏离人的,团支书还是陈国让给离人的呢。陈国不想做团支书了,就向吴老师推荐了离人。这些男生真奇怪,苏流君不做班长了,陈国不做团支书了。我敬佩离人,她很能干。 可是,离人说,她只喜欢苏流君。她觉得别的男生非浅即俗。 而且,离人说,她不想做女强人。 是啊,离人已经很优秀了。在班里,已经是最优秀的了,没有任何男生和女生可以比得了她。她,学习好,有才华,还能干。 可是,她到底是一个女孩子,一个外强内弱的女孩子,她需要爱,尤其因为她从小缺少父母的关爱。 该死的苏流君! 我没有想到,蒙蒙有这么好的文采。更没有想到,原来她这么了解我。我很感动。我怔怔地垂下眉,不知所措。 蒙蒙是善解人意的女孩子,这个时候的她,总是特别可爱。 她大概看出了我的窘,大笑着说:“苏流君是不是那方面不行?” 哈哈。我被她逗得大笑。明明陪着我大笑。 不知道从哪天开始,蒙蒙对我的友情发生了变化。 看到我同别的女生说话,她就气得扭头就走。 甚至,我再跟她说苏流君的事,她都抗议,“你还想着那个娘娘腔啊,他有什么好的,你有点自尊好不好。”因此,以后,我不再跟她说他了。 时间长了,我觉得,周围的男生和女生看我的眼神有些不正常了。 有一天,蒙蒙到宿舍约我去小市场吃千层饼和凉皮。正坐在床沿上看小开本言情小说的孙灵芝扔下小说,大笑着跳起来说:“我也要去,我要去逛逛那个吉他店。”孙灵芝是个伪艺术女青年,整天抱着把吉他在床上弹弹唱唱。其实,我知道,她根本不懂也不会,她不过是玩。她是对生活有热情的人。 谁知,蒙蒙一听这话,气呼呼地扭头走出了我的宿舍。 孙灵芝吃惊地睁大了眼睛,“她是不是喜欢你?” 我无语。 蒙蒙对我的依赖越来越深。 她有一次一个人在校外路边的小摊上吃包子,吃坏了胃。从此,她的胃就落下了毛病。夜里,她总是睡不着觉。而且,她变得烦躁。同宿舍女生彻夜长聊,让她觉得无法忍受。 巧的是,这时候,女生宿舍进行了一次人员调整。蒙蒙分到了我的宿舍。而且,和我对脚睡。 换宿舍那天,蒙蒙好兴奋。上下楼梯搬东西,她的鼻尖上冒出一层亮晶晶的水珠。 那天夜里,我和蒙蒙对头睡,说着悄悄话。 蒙蒙告诉我,张生谈恋爱了。是寒假回家的时候,她妈妈告诉她的。张生把女朋友领回了家。是一个个子小巧的女生,很安静。长得很一般。蒙蒙说。在蒙蒙的眼里,她的张生身上蒙着一层光辉,任何女生都配不上他。 夜深了,累了一天的同宿舍女生都睡着了。张雨在磨牙齿,像小老鼠啃东西。孙灵芝在说梦话,“嘻嘻,吉他,吉他……” 月光透过窗玻璃,朦朦地打在宿舍的水泥地面上。 我和蒙蒙吃吃地笑。 蒙蒙钻进了我的被窝。 蒙蒙只穿着一件小吊带和内裤。 蒙蒙的身体很烫。她平躺在我送她的那只玩具熊上。我能听得见,她有些急促的呼吸。 月光下的蒙蒙很美。微微闭着的双眼,清丽的单眼皮像是透明的一样。小小的鼻翼,一翕一合地抖动着。饱满的双唇,像两朵鲜艳的玫瑰花瓣。 我吻上了蒙蒙。 蒙蒙翻过身,抱紧我的身体。 我们都有些笨拙。蒙蒙的舌,把我的舌根拉得生疼。 就这样,我们抱着睡着了。 天亮了,暖暖的阳光打在蒙蒙安宁的脸庞上。沉睡中的她,凌而不乱的长发压在耳后,粉扑扑的脸庞,均匀的呼吸,侧身紧紧地抱着玩具熊的屁股,像个少女,像个婴儿。 我轻轻地唤醒她,一起去吃早饭。 一起去教室上课的路上,清晨的阳光暖暖地洒在我的脚下。 我小声地说:“我的舌根现在还疼……” 蒙蒙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说什么说,以后你同男生再做就有经验了。” 我不敢再言语了。 五一七天长假,蒙蒙回老家了。蒙蒙恋家,每个长假都会回家。 蒙蒙有一个温暖的家。蒙蒙每次跟我提起她的爸爸妈妈,都很兴奋的样子,而且她喜欢说“咱爸”“咱妈”。 而我,从来不想家。每次回家待两天,我就莫名地对爸爸起了抵触情绪,甚至不想喊爸。 我喜欢学校,学校里有欣赏、信任我的老师,有喜欢我的同学。虽然,大多数时间,我都是一个人漠漠地待着。 长假已经过去了五天。可是,蒙蒙还没有回来。照往常,她该回来了。 我一个人坐在校园里的长椅的树荫下看书,突然很想念蒙蒙,想得出神和难受。 于是,我开始写日记。这是蒙蒙第一次进入我的日记。以前,我的日记里,满满地写完了苏流君。 我把对蒙蒙的思念都写了下来。 第八天了,蒙蒙还没有回来。我快要急疯了。我每天傍晚,都坐在树荫下,右手托着腮巴巴地望着蒙蒙的老家的方向:她怎么还不回来呢? 第九天的时候,教现代文学的老先生在讲台上端着讲义一板一眼地讲曹禺。我坐在靠近窗户的位子上,视线往窗外看。窗外有一个花园。春天的花园里,土里开着各种各样不知名的小野花,还有小草。我喜欢它们,它们的生命里那样旺盛,拼着劲地往上长。蒙蒙在的时候,我总是在课间拉着她的手,到花园里看这些花花草草。每每看到我喜悦的样子,蒙蒙都笑话我。蒙蒙不喜欢花草。蒙蒙喜欢看天空。蒙蒙说,她羡慕天上的飞鸟,它们那样自由自在。 我在出神地想着蒙蒙。正在这时,我看到了蒙蒙。她提着行李,从花园旁边的小路上过来了。她走着,气喘吁吁。她穿着那条长及脚踝的晚礼裙,跳跃的紫色在阳光下泛着银色的光芒。她跑起来了,裙摆飘逸地飞扬,带动着她稍有些发胖的身体奔跑在明亮的阳光里。 蒙蒙急匆匆地从教室后门进了教室,坐到座位上,唏唏窣窣地开始整理东西。 一颗眼泪,从我的眼角滑落,“哒”地打在洁白的书页上。 傍晚,我和蒙蒙在校园里散步。 走到镜湖边的长椅上,我们坐了下来。湖边有很多情侣,在拥抱,在接吻。 我把日记本从背包里拿出来,给蒙蒙看。 蒙蒙一页一页地慢慢翻着看,脸上一直带着轻浅的笑。 翻到最后一页,蒙蒙突然大笑:“你想念我?骗谁呢。你不是念念忘不了苏流君吗!” 我的大脑“轰”地一下,一片空白。 蒙蒙竟然不相信我!蒙蒙竟然怀疑我对她的思念! 我一甩手,跑了。 这是我第一次弃蒙蒙而去。以前,都是她发疯般地满校园跑,我发疯般地满校园追赶她。 我很累,很累。 我和蒙蒙之间出现了微妙的冷淡。 蒙蒙打算毕业后就工作。因此,她联系了一家学校,去那里实习。 我一门心思扑在准备考研上。 我和蒙蒙之间友情的最终破裂,还是因为两周之后的一件事。 四月的一天,下着小雨,我靠在床头看书,雨点啪啪地打在窗玻璃上,更增加了空旷的宿舍的安静。 这时,穿着超短裙的莫巧破门而入,“林离人,你干吗向吴老师告我的状?” “啊!”我大吃一惊,蒙了。 “你别装了!王蒙蒙都告诉我了,你告诉吴老师我晚上不回宿舍睡觉!”莫巧气冲冲的,胸脯一鼓一鼓地起伏。 “你别血口喷人。我哪里知道你那些破事。”我的火气上来了。 我一向奉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策略。 在莫巧几乎失去理智的言语中,我才弄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莫巧高中时的男朋友到Y大附近开了一家理发店。莫巧晚上常常睡在理发店里。 系里的纪律很严,严厉禁止学生夜不归宿。这件事,不知道怎么被吴老师知道了。 莫巧和王蒙蒙以前是一个宿舍的,两人比较玩得来。 王蒙蒙回原宿舍玩时,看到了一个人在宿舍生闷气的莫巧。 了解到莫巧原来被吴老师找去谈话了。王蒙蒙对她说,是我跟吴老师讲的。 我突然想起来了,一次吴老师给班干部开会,吴老师说,别的班有的女生晚上不回宿舍睡觉,系里正在调查这件事,咱们班有没有? 吴老师寡淡的声音,如薄薄的刀片一样滑过大家的耳膜,虽然是钝的刀片。 张丽低声讲,有,莫巧。 张丽和莫巧一个宿舍。 我这才恍然大悟般,把前因后果联系了起来。 就是张丽的那次举报之功,在吴老师那里留下了一个美好的印象。 几天后,王蒙蒙告诉我,看到张丽给吴老师家送去了一大筐从老家运来的新鲜水果。 再几天后,张丽入党了。 正在我回忆的当儿,王蒙蒙推门进了宿舍。 我气不打一处来,“蒙蒙,我什么时候告诉你的,我跟吴老师告吴巧的状了?” 王蒙蒙蒙了,有些心虚地说:“张丽告诉我的。” 疯了,这个世界疯了,他妈的! 我把手中的“李清照”重重地摔到地上。窗外突然起风了,像是要下暴雨的样子。六月的天,果然说变就变。大风刮得书页哗啦啦地乱响。 “你没有向我核实事情的真伪,就乱讲。人人知道我跟你好,当然相信你的话!你怎么能这么做呢?!” 火苗窜上我的头顶。我觉得我要崩溃了。 那是我大学四年发的第一次也是最大的一次火,也是我至今为止发的最大的一次火。我的人生当中,第一次被人背叛,而且是被跟自己最亲密的好朋友背叛,我从此失去了对人的信任。 考研的日期一天天地逼近。 我每天都在合堂教室学习。 王蒙蒙经常陪着我。也许她是为了道歉,也许因为我们之间残存的友情。 她是一个乐观的女孩子,很快就忘记了我们之间刚发生的不愉快的事。 备研最后冲刺的时间很紧张,我经常中午都顾不上去食堂吃饭。王蒙蒙就去食堂帮我打了饭,装在饭盒里,乐巅巅地给我送到合堂教室,笑嘻嘻地看着我吃。她每次还体贴地给我加一根黄瓜、一个西红柿或者一盒酸奶。等我吃完了,她就再喜呵呵地到卫生间的水池旁把饭盒和筷子等帮我冲洗干净。 蒙蒙说,我需要补充营养。因此,她专门到超市给我买了很多补品:豆奶粉、巧克力、黑芝麻糊、牛肉干,等等。 我们都是穷人家的女儿。每个月都只有学校发的六十元生活费。 蒙蒙对我这样好,我很感动。 我每天晚上学习到很晚。蒙蒙总是陪着我。往宿舍走的路上,蒙蒙总是喜欢给我讲娱乐八卦。她喜欢看八卦杂志,说话也时有俏皮。她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一对可爱的小虎牙,很洁白,而且喜欢往上翻她那眯着的细长的单眼皮眼睛,咯咯的,如一串银铃脆响。 那段日子,蒙蒙给我的生活注入了很多阳光。 可是,我仍然时时觉得孤独。 下大雪了。中文楼前面的峡谷前,地上铺着一层茫茫的厚雪,我的心情几乎崩溃。我想念苏流君。我的情绪无法平静下来,就跑到网吧给他写了一封E mail。 哥: 就这样,我遇到了你。 我喜欢徐志摩说的一句话:“我将于茫茫人海之中,寻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也许你会把我想起,也许你会把我忘记,都不重要。毕竟,它曾经美丽了我的心情。 也许我不够可爱,但是还算勇敢。 看你常不在教室,你平时都在干吗呢? 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呢? 不知道,明天的我,会飘向何方…… 离人 两天后,我收到了苏流君的回信。 离人: 当我这个哥哥不需要的时候,我会自动消失的。 我毫不掩饰,我喜欢你。我承认,我喜欢你。但是,我是把它保留在兄妹的范围内的。 我是一个坏人,是一个很坏的人。有一天,你会发现,和我做朋友是一个错误。 我欣赏林肯说的一句话,任何的欺骗都不具有永恒性。我不想欺骗一个女孩子的感情,尤其是你的。 我喜欢在图书馆看自己喜欢的书。有一天我会写点儿什么。你比我敏感,比我更适合做一名作家。 谈恋爱呢,美貌很重要,也要谈得来。还要门当户对。 你矜持、自尊,很多男生不敢靠近你。 我是男的,需要担负起责任。大学毕业后,我就要工作了。祝你考研成功! 苏流君 几天后,王蒙蒙、张丽她们原宿舍的几个人和苏流君一起去学校外面的录像厅看电影。张丽故意逗苏流君,让他评价一下我。王蒙蒙回来告诉我说,苏流君只说了两个字,“简单”。 我听了,觉得落寞。他是喜欢世故的女孩子吧。 大学毕业六年后,我问起他这个问题。他声音哑哑地说:“否则,我怎么说呢?那时的你,那么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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