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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文理学院发生了一起引人关注的举报:这个学院有一女学生,因忘带饭卡用微信支付买食品,随后以此为证据举报卖东西的食堂阿姨。结果这位阿姨因为违反只能刷饭卡不能收现金的规定,被罚款2万元,而举报的这位学生得到了2千元奖励。
网友的议论
此事在网上引起热议后,涉事学院迅速作出说明,对外公布此事有不实成分,称没有罚款阿姨和奖励学生情节。
学院没有否认举报这件事情,却拒绝承认有罚款阿姨和奖励学生情节。那这件事情为何会引起这么多的关注?
学院的声明
首先,举报这件事情有悖人之常情。这位同学自己没有带饭卡,食堂阿姨是为了行个方便,同意了微信支付。
这位同学如果真的是坚持原则,就应当直接回去取饭卡,或者借别人的饭卡消费,可这位同学明知这样做违反规定,却让阿姨同意微信支付,随后又去举报。这不是挖坑让阿姨跳吗?
通常作为一个有理智的人,是不会选择损人不利己的行为。这位同学为什么要得到便利,又回头举报食堂阿姨呢?
从这位同学的行为逻辑来看,她本意应当不是为了维护学校管理的规定,因为她自己用微信支付时,就知道这其实是违反规定的,她这样做是明知故犯。除非她能从中自己受益,否则就让人难以理解。
关注举报的内容,也要关注举报的动机
那么,一个关键因素出现了:这个学院到底有没有奖励举报的管理制度?
如果没有这样的制度,这位同学的所作所为就不合乎逻辑。自己也违反了规定,去举报是为了什么?
如果有这样的制度。这位同学的行为就很容易理解了:她是为了举报获得奖励。因此,她会采取这种挖坑的手段让食堂阿姨违反规定,从而获得证据,拿到奖励。
但这样做,真的是太坑人了!为了2000元的奖励,故意挖坑让他人付出20000元的代价,这既不善良,也不道德。
网友发布的疑似相关鼓励举报制度
如果真的有这样一个制度,那它就是一个有毛病的制度。这个制度奖励金额与罚款金额设定不当,没有排除人为利用的漏洞,于是,这个制度就成了鼓励钓鱼举报的原动力。
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可以让好人变坏。
不良的利益驱动,可以激发人性之恶意
人们与其关心这件事是不是真的,到不如关心那个有毛病的制度是不是真的存在。因为,那样一个制度如果真的存在,总有人会想着钻空子、设圈套去获得那份奖励。
大学生正处在社会化的重要阶段。而这个社会化,其实就是教会人做事。美国哲学家弗洛姆说:“社会化诱导社会的成员去做那些要想使社会正常延续就必须做的事”。
因此,人们关注这件事情的本身,其实是在关注学院的管理制度是不是在引导学生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应该做的事,而不是相反。
大家对这件事情怎么看?社会是一本最需要读懂的书,如果你也喜欢关注社会热点,请关注小编,我们一起分享观点,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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