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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成为人们熟知的交通规则,但是对于那些同桌喝酒并劝酒的人来说,发生事故,应该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呢?
前不久,六安市霍山县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龚某骑摩托车回家路上不幸发生单方事故,当场身亡。
据民警调查,原来当天晚上龚某与七个工友一起聚餐,其中三名工友因为不喝酒,就提前离开了,剩下几人就喝了啤酒和白酒。随后龚某独自骑车离开,路上发生事故当场身亡。而根据血样检测龚某当时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随后龚某家人将当时同桌七人告上法院,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法院判决,没有喝酒并提前离开的3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他们不能预料到后面发生的事。其余四名工友因为没有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将承担赔偿受害者家属12万元的责任。
小编提醒,春节即将到来,大家一定要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于那些强迫喝酒的人小编也要劝告你们喝酒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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