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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学校里的气氛不如往日一般平静。
下课后,几个小姑娘凑在一起窃窃私语道:“你们听说了没啊?小明昨天,被人打了!”
正说的开心,又一个小姑娘加了进来,只听见那小姑娘嘘了一声,神神秘秘地,低声说起来……
自从小晴(化名)升到初一以后,对自己的形象特别关注,经常会打扮自己,和同龄人一样,小晴经常拿着手机自拍,还时不时的把照片放到自己的空间去。
可谁知,好闺蜜小楚突然给她发了个消息,让她赶紧看空间评论。
这一看,不得了。小晴自诩不是什么美女,但也不至于被人说“长的难看”!
于是她连忙找到了小楚,好生询问了一番,终于搞清楚那是小楚班级里的一个男生,也不知怎么就看到了她的照片。
小楚静静地听着小晴抱怨,才轻飘飘地回了一句:“总不能找人把他打一顿吧。”
这一下可把小晴点着了:“怎么不能了?!我找人去!”
小楚装作不愿意的样子,半推半就的答应小晴,协助她找的打手朋友找到那人……
那讲故事的小姑娘顿了一顿,接着说道:“然后就是今天啦,小明爸妈找到学校里来,解决小明被打事件。”
一个小姑娘忍不住插了句嘴:“小楚为什么要这么做呀?”
旁边一个声音窜了出来:“这件事情我晓得,小明欠了小楚钱,好久了都不还呢,大家都知道小楚特别讨厌小明。”
大家说的热火朝天,班主任拍拍黑板,示意都安静下来。
他说:“小明的事情都知道了吧?我听见刚刚同学们的讨论了,最后小明因为他的行为遭到了小楚和小晴的报复,受了伤。打人的三人违反了《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而小楚和小晴唆使他人犯罪,属于共同犯罪。”
班主任清清嗓子,又接着说下去,“我们学校考虑到他们还没成年,协商之后,给几位同学记过处分,赔偿医药费并且道歉的惩罚。当然小明也要反省自己。”
看着教室里一张张稚嫩的面庞,班主任又忍不住多加了几句:“你们要做一个懂法,守法,爱法的人,知道吗?”
全班的声音并成了一局响亮的“知道啦!”
班主任欣慰的笑了。
校园又恢复了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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