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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二月二,俗称龙头节,是汉族传统节日,然而这一天,对在仪征打工的安徽籍小伙朱军来说,却是一个让他有心理阴影的日子。2008年二月二,在仪征某路段,朱军开车撞死了一个人。时隔7年,今年二月二,他再一次在这个路段,又撞死了人。17日,朱军因交通肇事罪被仪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事故 喝完喜酒回家路上遇横祸,一死一伤 今年3月21日,是农历二月二,是个吉祥的日子,南京六合小伙小王在这一天结婚,他在仪征的两个亲戚孟刚和刘青受邀到六合喝喜酒。那天,两个人骑一辆摩托车前往,晚上喝了不少酒,回来的路上,有亲朋好友曾劝他们留宿一晚第二天再走,不过两人最终还是坚持要当晚回家。 摩托车由孟刚驾驶,一路上开得有些快,坐在后座上的刘青不时提醒他慢点,一开始一路上两人平安无事。后来来到仪征308县道的一个路段时,他们由西往东正常行驶,对面来了一辆大货车,刘青再次提醒孟刚慢点。 就在快要会车时,大货车突然变道,从右往左行驶,也就是货车拐到了摩托车的车道,当时车速很快,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嘭”的一声,摩托车撞在了大货车上,孟刚和刘青都被甩了出去。 大货车驾驶员朱军赶紧下车查看,发现两个人伤势很重,他急忙拨打了110和120。两名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不幸的是,孟刚因为抢救无效死亡,刘青多处骨折。 回忆 7年前同一天同一路段,造成一死一伤 经交警部门责任事故认定,因为孟刚涉嫌酒驾,他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有次要责任,朱军负有主要责任。 孟刚44岁,上有老,小有小,他不幸遇难的消息,让全家人都悲痛不已。事后,朱军很自责,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保险公司赔了50万,朱军东拼西凑,凑够了10万块钱进行赔偿。 很多朱军的亲戚朋友,都说朱军“倒霉”,因为在2008年农历二月二,也是在仪征的那条路上,朱军和一辆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轮车驾驶员死亡,坐在三轮车上的人受伤。2008年,他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感叹 肇事者称太邪乎,就像遇到“灵异事件” 按照法律规定,当时朱军被吊销了驾照,三年驾照吊销期已满的朱军,经过学习又重新考取了B2驾照。考虑到大货车赚钱来得快,经济拮据的他,便向亲戚朋友举债买了辆大货车,再一次干起了货运司机的行当。 没想到在同一天,同一条路,同样造成了一死一伤的后果,朱军感叹这种“百年难得一遇”的巧合让他遇到了。 审查起诉阶段,当负责该案的仪征检察院检察官提审他时,朱军除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太邪乎了”,他甚至和检察官说,就像是“灵异事件”一样。 17日,该案在仪征法院宣判。法院审理认为,朱军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专家 “灵异事件” 是创伤心理障碍被激活 扬州市心理学会秘书长、国家心理咨询师高级培训师、扬大教科院副教授何桂宏分析,朱军遭遇的根本不是什么灵异事件,而是“心理创伤应急障碍”被激活了。 何桂宏表示,当遭遇车祸、突发性自然灾害等情况,人心理上会发生“创伤应急改变”,情绪焦躁,生理上会出现失眠、多梦、梦魇甚至幻觉等,如果心理调节能力强,这种改变会逐渐消除,如果不及时进行心理干预,这种改变就会被暂时压抑起来,逐渐变成“心理创伤障碍”,也就是俗称的“心理阴影”,这种障碍在某种情况下会被激发出来。 何桂宏分析,朱军7年前好不容易借钱买车,结果撞死了人,还赔了很多钱,驾照也被吊销,已经形成了“心理创伤障碍”,在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这种潜意识里类似的场面、情景会被激发,会出现幻觉、行为障碍等,这种情况下,开车出现操作的问题,就不难解释了。 何桂宏提醒,如果遭遇过车祸或者突发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人,事后应该主动及时接受心理干预,接受专业心理咨询师的治疗。(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员 何爽 张晶晶 阚立青 李忠正 赵颖颖 记者 葛学涛 作者:葛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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