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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生在纽约,一家人住在布鲁克林的林登小区,那里是纽约最糟糕的廉租房区,是人们眼中的贫民窟。他的父亲是邮件分拣员,母亲是一家防盗警报公司的接待员,全家人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作为长子,他7岁开始帮父母做家务,照顾弟弟妹妹。13岁时,他开始想办法赚钱。那年,纽约举办全美篮球赛,他到现场卖苏打饮料。虽然每杯饮料只能赚75美分,且又累又热,但他还是坚持了下来。
他为自己定下的目标是一定要走出布鲁克林。16岁时,他参加了大学入学考试,并成功申请到哈佛的奖学金。初入哈佛,强手如林,他曾彷徨过,但他很快告诫自己:想成功,唯有苦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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