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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7日,是我和全先生领证的日子,特意挑了这一天,是因为小姑子说这天是“爱你一世,要一起”。其实当初也没有想那么多,刚好那天我和全先生去他朋友家玩,路过民政局就这样进去领证了,我和全先生也能算的上是裸婚了,不过只要过的幸福裸婚也没有什么的!我不是什么视金钱如粪土的姑娘,我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俗人。我很少花钱很好养活,是就爱吃东西,说真的我花钱基本都是花在吃上了。我也知道钱重要,但是我嫁给我喜欢的人和钱没关系。在一起,领个证,然后踏踏实实过属于我们的小日子,这对于我来说是最重要的。我可以接受我的男人没钱,即使他只买的起一个烤红薯,但是他愿意把一大半分给我,这样的男人比那些有上千万确吝啬,不给你花或者愿意给你花钱而不愿意给你真心的人强太多了。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的,我要的感情很纯粹,就是心里只有我一个人,我不会和别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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