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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本名熊耀华,武侠史上著名的武侠小说家,一生写了七十余部武侠小说,成就仅次于金庸。才华横溢,放荡不羁,48岁便驾鹤西去。
司马紫烟,本名张祖传,台湾侠坛著名的武侠小说家。一生写了二十余部武侠小说,文笔流畅,有还珠楼主和王度庐的影子,55岁驾鹤西去。
这两位同在台湾武侠史上占有重要一席的小说家,曾合作写了一部经典武侠小说,却被冠以古龙之名,署名古龙进行出版发行。要知道,在这部小说中,古龙仅仅写了三分之一,而司马紫烟写了三分之二。
这部小说便是《圆月弯刀》,这是一部风格迥异,标新立异,构思独特而大胆的小说。是古龙求新求变的又一力作,此文的男主角丁鹏亦正亦邪,在这古龙以往小说中是很难见到的一个角色。古龙以往的小说,男主角不是一本正经,就是风流潇洒,亦正亦邪的男主角色未见。
古龙以狐仙传说和魔刀之光,引入江湖故事,从而揭开丁鹏纵横江湖的一生,可谓是奇特新意。这本应该成为一部经典中的经典,有太多可以展开的故事。魔刀的来历,青青狐仙身份,魔教教主的今生前世,谢晓峰与丁鹏论战,柳若松的隐忍反击,谢小玉的身份转变,丁鹏魔性大发,丁鹏放下魔刀,太多太多可以写的故事。若是古龙能写下去,必定是精彩绝伦让人拍案叫绝。只可惜的是古龙在写到丁鹏和谢晓峰决战前,就写不下去。不知道是否谢晓峰和丁鹏这一战他不知道怎么写了,吹得太大了。
古龙向来是喜欢吹嘘的,无论是正派还是反派,无论是配角还是小龙套,他吹嘘得总是很厉害。《武林外史》中他把快活王吹嘘得太厉害,写不下去了,就一把火烧死了快活王。《萧十一郎》中他把逍遥侯吹嘘得太厉害,写不下去了,就让逍遥侯坠崖而死。《多情剑客无情剑》中他把上官金虹吹嘘得太厉害,写不下了,就让上官金虹故意死在李寻欢刀下。这样吹嘘得太厉害,最后无法收尾,只好放水的例子,在古龙小说比比皆是。
古龙写不好丁鹏与谢晓峰的一战,只好找来了司马紫烟。司马紫烟却很完美地解决了丁鹏与谢晓峰一战,他没有让两人直接刀剑对决,而是先让丁鹏与剑奴所练的夺命十五剑较量,赢了后再与谢晓峰坐而论道。通过对武学境界的探讨,让丁鹏来估计自己的实力,实在是高明。刀为人役,人为刀魂,刀即是我,我即是刀,这是丁鹏当时的境界,俗世高手的境界。剑是剑,我是我,剑非剑,我非我,这是谢晓峰的境界,已是接近神与圣的境界。打得花里胡哨,精彩绝伦,都不如这席地而坐的一场论道,更立意高远,境界非凡。
司马紫烟最出彩的除了谢晓峰和丁鹏的论道外,还有写剑奴解甲归田的这一幕,实在是禅机满满,耐人寻味。谢晓峰在藏剑庐外雇了四个剑奴,守卫藏剑庐。他给他们的报酬是第一年52000两银子,第二年减半,第三年再减半,以此类推。等到丁鹏到来时他们只能领到100两银子,银子数目看起来不划算。但四个剑奴却很高兴,因为他们悟出了谢晓峰的用意。在跟随谢晓峰悟剑这些年,他们学到了像夺命十五剑这样的绝技,凭借着手中的本事,想赚钱是何等的容易,所以得到的银子越少他们越高兴,因为那证明他们已经可以凭自己的本事再也不用为生活发愁。
可能谢晓峰和丁鹏论道这几个章节掏空了司马紫烟,此后司马紫烟写《圆月弯刀》再也无力写出这么经典的段子,为了凑字数,甚至扯起了与小说主题无关的小李飞刀的故事,让小说的可看性急速下降,沦为狗血剧情。丁鹏这个原本应该很立体饱满的人物,在司马紫烟代笔后也变得单薄起来,至少丁鹏由拥有魔刀到放下魔刀这个转折司马紫烟没有进行铺垫。小说的结尾,也比较速度,丁鹏用木刀杀了柳若松后,就结尾了,其实呢,故事远远没有结束,有虎头蛇尾之嫌。
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瑕疵和缺陷,但司马紫烟的代笔至少让这部小说有了完整性,故事也讲通顺了。也正是因为如此,这部小说虽然署名古龙,却依旧是部经典武侠作品。那句“有些人纵然神刀在手,也无法成为刀中之神。”更是令人津津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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