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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书贼》,有着这样的书名,放在书店里没法不惹眼,我自然也无法抵挡得住它的诱惑。
拿到手上,粗粗一翻,发现抵挡不住这诱惑的人还不少。因此,它荣登过各种排行榜:英文版的有《纽约时报》青少年文学排行榜第一名、美国亚马逊网络书店第一名、英国文学图书排行榜第一名;中文繁体字版的有台湾诚品书店、金石堂网络书店的畅销书第一名;简体字版的,则在出版的当月,成为上海书展文艺类图书销量第一名。当然,还有各种奖项:美国图书馆协会的Printz 奖、巴诺书店的“发现新人奖”、Kathleen Mitchell 青年作家奖等。
一直以来,我对畅销书是抱警惕态度的,很多畅销书只不过是水面上的泡沫,泛起片刻,便被时间的流水,冲刷得不留痕迹。
但这一次,是充满诱惑的《偷书贼》,讲述的是二战时期一个用文字喂养灵魂的故事,故事的讲述者是死神;而秋天,又是我阅读小说说的好时光,“秋宜读史”是古训,小说从某个角度来看也是史。
闲言少叙,还是听听死神是怎么说的:“如果你们乐意,就跟我一起来吧。我讲个故事给你们听。我要向你们展示一些东西。”
1939 年1 月,雪花飘飘的德国。九岁多的小姑娘莉赛尔,和她六岁的弟弟,跟随母亲乘坐火车,踏上被收养的旅程。此前,他们的父亲被贴上共产主义分子的标签,失踪了,应该说是被失踪了。那时,是以元首希特勒为核心的纳粹(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掌权的时代,共产主义分子与社会主义工人党是对立的,真是出乎中文的理解范围。不过,想想共产主义分子群中还会发起清洗运动,也就不难理解了。
这些对于莉赛尔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贫病的母亲已经无力抚养他们了。
火车在铁轨上奔驰,收养者还在前方,死神先一步光临了。他的光临,带走了咳嗽不止的弟弟。他们被要求半途下车,埋葬幼小的躯体,两名掘墓人承担了这项工作。工作结束,其中一个十四岁的掘墓人,将他们的手册遗落在雪地里,莉赛尔偷偷将它抓在手里,犹如抓住了弟弟的灵魂。这一本巴伐利亚公墓协会出版的《掘墓人手册》,就成了主人公莉赛尔的第一本书,虽然她还不识字。
火车跟人生一样,总是要到站的。一个叫莫尔钦的小镇,就是莉赛尔人生中重要的中途站,位于慕尼黑的远郊。小镇汉密尔街上的一所房屋中,她的养父母休伯曼夫妇,正等待着她的到来,伴随而来的是一笔小小的津贴。汉密尔街处于小镇的贫民区,而汉密尔在德语中的意思是天堂,可见名不符实的事不分中外。
莉赛尔在新的家庭,开始了新的生活。她从养母的语言轰炸中,学会了与猪相关的Sau、Saumensch、Saukerl 和Arschloch 的词义区别,大概是猪猡、母猪、公猪和蠢猪的意思,说句公道话,替人洗衣为生的养母是个善良的女性。养父是一位油漆匠,周身却透着沉静的气息,莉赛尔从中感到了父爱的温暖,一声“爸爸”叫得毫不迟疑。但在夜晚,她还紧紧抓着《掘墓人手册》,书的内容与她无关,它代表着母亲和弟弟还在身边。
开始的那段日子,莉赛尔被噩梦纠缠着,一声尖叫,噩梦醒来,爸爸出现在身边,安抚她入眠,黎明到来的时候,他蜷在离她不远的椅子上睡着了。
一晃一个多月过去,莉赛尔满十岁了,经过高喊“万岁,希特勒!”的测试,她被批准加入BDM(德国纳粹少女队)。原来希特勒也喜欢别人叫他“万岁”的,不知道是不是从中国偷学的。三十多年之后,笔者也喊过“万岁”,不过不是喊给希特勒听的,呵呵。
那本《掘墓人手册》,在一次由噩梦引起的尿床事件中露馅了,休伯曼先生在给莉赛尔换床单的时候发现了它。虽然,休伯曼先生并不认为这是个好的识字课本,但还是以此开始,给她读书,教她识字,莉赛尔的课堂在午夜开始了。
为了避开养母的语言轰炸,天气好的时候,爸爸带她到小镇边的安佩尔河旁学习,当夜幕降临,她躺在草地上,欣赏他的手风琴演奏;天气不好的时候,他们就躲到地下室里。
夏天,就这样悄悄过去了。下半年,莉赛尔上学了,二战也爆发了。年底,她得到了爸爸用配给的烟草换来的圣诞礼物:《小狗浮士德》和《灯塔》。
然而,第二年的四月二十日,元首的生日,她又当了一回偷书贼。
那天,为了庆祝元首的生日,在一片“万岁”声中,小镇点起了焚书的烈火:一切不符元首思想的书刊报纸,都要付诸一炬。按照死神的说法,火焰的热度显然比不上人类的狂热。
人群渐渐散去,我们的莉赛尔,在人们清理书的残骸之前,抢出了一本冒着烟的书,《耸耸肩膀》。在离开犯罪现场的时候,她意识到两件事:一是藏在制服里的书又烧了起来,灼痛了她的胸膛;二是意识到旁边有个人,看到了她整个的犯罪过程。
那个人是镇长夫人。但莉赛尔想象中的惩罚没有降临,反而获得允许进入书房随意翻阅的特权,惊喜充溢心头。每次,莉赛尔都趁着送洗净衣物的机会,到书房挑上一堆书,每本读一部分。在那里她不仅阅读了不少书籍,后来还去偷过书,直至发现镇长夫人提供她偷书的方便。最后,她还送给莉赛尔一本笔记本,让她自己写书。
与她的养父一样,镇长夫人在她的文字生涯乃至整个人生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同样重要的角色还有:从小的玩伴、始终以她的保护人自居的鲁迪,生命力极为旺盛却早逝的鲁迪;躲到她家地下室的、梦中都在与元首拳击的犹太人马克斯,她为他偷书读书、他为她制作过两本书的马克斯……
关于书中的故事,只能说这么多了,我还不敢太抢死神的风头。
关于偷书,按传统的说法是“窃书不为偷”,提起这一句,我想起的是孔乙己,却从来不曾细想过其中含义。
窃书并非像偷别的东西,仅仅是物质层面上,尤其是在那些极端的年代,充斥着万岁和禁书的年代,窃书就像是普罗米修斯的盗火,窃的是思想之火,偷的是人性之光。而人性,同时又有着那么多的阴暗与邪恶,正如死神讲述这个故事时的结束语: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
最终,我们都无法拒绝死神的光临,也无法不与我们喜爱的书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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