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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听说好人、坏人、不好不坏的人,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笔者认为,按照概率论在我们生活的圈子里:
有1%的天生的坏人,坏是她的使命。这1%的人自带黑暗魔法,血液里流淌着坏水,骨子里充斥卑鄙细胞,她们好像是天生的罪犯,即使父母都很善良。好像这也是世界原生的一样,是阴阳的产物不以人的愿望而改变,所谓有白天就有黑夜,有光明就有阴暗一样。像生物链上一环,少了她还不行,有卑鄙者的通行证,才能有墓志者的墓志铭!世界才能成住坏空的地水火风的延续发展!
有1%天生的好人,善是她的本能。这1%的人天生乐于助人且不图回报,真正的视名利为粪土,天生的东郭先生,即使被伤害了还要帮助别人,就像电影里《天下无贼》的傻根一样,像割肉饲虎的佛,像爱你的仇人的上帝,这样的人你可以说他“傻傻”,但不能说她软弱无能,她们或许是上天派来的天使和天生的恶魔抗衡的吧!
有98%的区间人,不好也不坏,像大多数人一样。这98%的人,在滚滚红尘中,在烟火里为名为利奔波劳碌,你我都是其中一个。或许有自己为人处世的原则,有自己所谓的底线,但只要受到足够的诱惑时,心里那个波动啊啧啧....... 另外这98%的人,从众心理非常强,一不小心就成为鲁迅大叔笔下的看客。在外部条件变化时,佛魔两性立见分晓,有时很天使有时很魔鬼,都是在外部条件对自身利益变现的正常反应。所以我们的社会大环境要惩恶扬善,引导这98%的人展现美好的一面,否则就会出现“倒了不敢扶”的现象。
小时候大人告诉孩子不能和坏朋友一起玩,长大后父母仍叮咛我们不要和坏人共事。随着社会阅历增加,我们发现身边的人总是有一两个看不顺眼的坏人,也总有一两个和自己天然合的来的好人,且无论自己如何改变,那一两个看不顺眼的坏人,就是不能发生走心的友谊。好人和坏人真的是天生的吗?
本文从3个方面简说好人和坏人的渊源:
1.生物遗传,先天DNA的差异(共情能力)。
2.人的自然属性,生存竞争的丛林法则。
3.人的社会属性,社会分工最优配置。
一、性善论和性恶论概念的新认知
讨论好坏人之前我们必须要先讨论下人性的释义,因为这个观念国人普及度很高,但认知上又非常极化,所以很有必要再论述。性善论和性恶论之争,孟爷爷和荀爷爷早给出具体详细论证,在形而上阶段,两方较量矛盾又统一互为伯仲印证。说善恶论之争,还要先普及下两个观点中“性”的概念含义,这个“性”和佛家说的阿拉耶识的“性”有什么区别?和弗洛伊德的“性”有什么区别?和孔子说的“性相近习相远”又有什么区别?其实以上所说的“性”是异曲同工殊途同归的,是花开两朵同为一枝,表象不同却同释本源。
所以说“性”可理解为(说实话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用语言表达真的局限,真的是人类一说话上帝就发笑),万物形成系统时的初始状态和系统要素组合后综合形成的自带的固有的规则运动状态。
但通过古今中外横向对比发展,笔者认为“性善论”和“性恶论”准确来说应该叫“行善论”和“行恶论”更为贴切,是行动实践中的善恶表现,而不是本性的善恶,因为本性是本源状态,是先天之炁,是空性自性(用基督教说法也可比喻是人类的“原罪”),是没有善恶之分的,也是没有任何对立和统一性的。所以说不能从“性”本身说一个人是好人或是坏人。因为佛家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浪子回头金不换之说,所以说好和坏是可以互变的,如果说本性不变就成了互相矛盾自我拆台了!
二、好人和坏人的评判标准
现实生活中我们为什么说一个人是好人和坏人呢?肯定有一个判断界限和依据。理性状态下,认为只要一个人的行为能利益大多数人,从道德高度基本可以判定是一个好人,反之是坏人,尤其是盖棺而论评功过的历史评定时参照。感性状态下,通常按照这个人的言行对自己造成的得失判断,对自己有利就是好人,反之是坏人。上升到宗教角度释义,每个人都是佛魔共体的(佛魔都是概念的极化和俗化的概括统称),通俗说就是正义和邪恶共存,所以好人和坏人一说都是在特定的范围内来评定的,超越这个系统范围,说好人和坏人之分是没有意义的!
所以说好和坏的评定是感性化的,如果大多数人都说她好,他就是好人,反之是坏人!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就不能依据自己的利益得失,感性的说某人是好或坏,要有大局观和大胸怀,根据形势来决定对他人的态度。
三、好人和坏人的属性来源
1.生物学DNA遗传的“好坏密码”。
俗语说虎父无犬子,老鼠生来会打洞,有其父必有其子等,除却后天习惯,其实智商和性格是有很近的遗传关系。父母是孩子的终身导师,后天的习性又和家庭环境有很大关系。
暴力倾向较高,道德底限偏低的人,在基因中和常人是有不同的。根据瑞典监狱900名罪犯的基因解析,研究人员找到了两个相关基因,一个是MAOA基因,一个是CDH13基因。MAOA基因控制大脑当中的多巴胺和血清素,这些跟我们平时的情绪很有关系,比如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五羟色胺都是很重要的神经受体。MAOA基因被称为 “斗士基因”,该基因的某种突变类型与CDH13基因的某种突变类型一起共同导致了冲动失控。这种基因来源于远古时代的弱肉强食,是人类进化的产物,但随着人类秩序的建立,这类基因在文明的发展中越来越弱,但基因会突变的呀,说不定在那个人身体就放大了。
这种基因的排序,和好坏有很大的相关关系(注意不是因果关系)。按照心理学解读,是负罪感缺失,就是伤害了别人自我像没事人一样,缺乏“共情能力”,不能换位思考理解别人的痛苦,所以就没有负罪感没有“心理耻感”,给人的印象就是没心没肺,好像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好像是天生的冷血动物。这样的人大多比较自我,以自我利益为核心,不考虑分享共赢,或是表现欲太强,容易得罪人,所以说更容易被周围的人贴上“坏人”的标签。
2.人的自然属性,生存竞争的丛林法则。
丛林法则的核心是竞争,本质是弱肉强食。人是自然界的一份子,农业文明出现之前,和其他动物物种是“生于死”的生存竞争。所以从这个角度说,人类是有“自私原罪”的自然属性。
比如鹰的后代中,体格强壮的会把体格弱小的杀死,来保证自己有充足的食物。生存的本能,这不用简单的好坏评论,因为她是不自觉的选择过程,始于本能,始于先天。但也有群体互助,比如蚂蚁中的兵蚁,天生的为蚁后献身。这些都是物种自然属性的选择,是自然进化的选择。所以说当人类为了生存竞争时,坏和恶的一面就要表现的多,所谓穷生奸计,穷山恶水出刁民,古代战争的农民一边种地一边抢劫,这都不能简单的评判好和坏。
3.人的社会属性,社会分工最优配置。
善良和邪恶不是人的本性,她们都是社会分工中个体收益最大化的进化选择。善良通俗的说就是报团取暖,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的结盟联合,实现个体和整体共赢,所谓大河有水小河才能湿。邪恶就是让自己利益最大化,不实现个体和整体共赢的选择,牺牲整体的利益满足个人利益。当然也要分处于何种系统范围,比如国内矛盾和国际矛盾中,矛盾的主题发生变化时,善恶的界限也要重新界定。当善良的生存成本很低时,人们会遵纪守法,都选择表现善良的一面。比如在社会安定时,犯罪就很快收到惩罚。当邪恶成本代价很高时,人们会自觉屏蔽丑陋的阴暗面。
最后,让我们都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利人利己的人,做一个充满温度和正能量的人,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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