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本文共有 1055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3 分钟。
“空中楼阁”是很有意境的美丽景观,很多开发商和园艺公司都会用这个词来装饰自己的产品,在安徽的张女士和另外一位住户,是真的住进了空中楼阁,可是带来的却不是美丽的景观,而是出行的极不方便,困扰了他们几年。
张女士在2010年买了一套位置在三楼的临街住房,位置和户型都很好,本来打算是用着投资用,可以租给商户和公司,坐收租金的,可是现在她却犯愁了,自己的房子却成为了空中楼阁,因为上楼的步行梯不是属于自己的。所以自己的房子就悬在了空中,出行很不方便。
和张女士有同一遭遇的是住在二楼的住房,他们都面临同一个问题,本来是公用的楼梯,却变成了一楼住户的私人住宅区域,自己每天出行还要经过别人家里,这心里上得有多憋屈。一楼店面的住户又把店面出租给了摩托车行,现在过道到处都堆满了货品。
他们回家经过商家的库房,翻越很多的货箱,好不容易才能走到家门口。张女士说:他们这套房子是在2010年就购买的,当时还花了一百万从开发商那里买过来的,而且手续齐全,房产证也办下来了。
当时产权证拿到手里,业主们才放心了,一楼的临街门面由开发商自己运营,开发商将一楼出租给商户,大家都很遵守公共过道和楼梯的卫生安全,并没有出现占道的情况,所以彼此相安无事,2016年以后开发商出现了资金困难,就把一楼的门店全部出售了。
新店面的业主也成功办理了合法手续,拿到房产证,并将门店重新租了出去,这一下问题就来了,租的摩托车行,将过道走廊全当成了库房。尹女士和2楼的业主干涉,但对方说他们是合法的,过道了走廊的面积他们也是付了租金的。
通过和业主联系,业主称他们是合法房子,走廊位置也是属于他们的私有空间,尹女士质问他们拿房产证出来看,对方还真拿出房产证,上面标记好了的,公共的步行楼也划为了门店的空间,人家还真是合法的。这一下自己住的房子完全成为空中楼阁啦。
业主们找到以前的开发商,但是开发商早已经申请破产了,无奈中又找到发放证件的房产局,但是房产局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事情一直搁着。
最后尹女士和另外的的2层业主,共同把滁州市房产局告上了法庭,法院经过详细调查了解,认定,房产局不勘测,不走访,导致公共部分的位置错划为门店业主,责令房产局收回产权证,测量清楚后再发放。
小编认为:真不容易呀,几年的空中楼阁生活终于结束了,但尹女士还是损失很大,平时每天出行跟穿越丛林似的不说,原来打算出租的房子,空置这么久也租不出去。这也是很大一笔损失,相关部队在放发产权证这么重要的证件时,不实地勘查,犯下如此低级错误实在太不应该,以后这方面的工作一定要细致些,大伙儿说是吗?
看到此处说明本文对你还是有帮助的,关于“公用楼梯成私人住宅 两层楼住户成空中楼阁 业主怒告房产局”留言是大家的经验之谈相信也会对你有益,推荐继续阅读下面的相关内容,与本文相关度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