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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里,或许有你的影子。
毫无疑问的,爱情能够改变一个人,无论是性格、脾气、嗜好、还是习惯等等,只要有必要,可以改变得很彻底。
我高中有个男同学,做过的“恶行”数不胜数,全年级几乎有一半人都受过他的气,所有人认为他的未来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被抓,但现在,他在做街头小贩,见谁都陪着谦卑地笑脸。其原因,是因为他结婚了,爱情促使他变成了另一个人。
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我愿意变成你所希望的那个人。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它让桀骜不驯的人变得温柔,变得宠妻护子。所有为爱改变自己的人看似卑微,实则勇气可嘉。
大概在几年前,孙晓就为一个男人改变过自己。她是那种大大咧咧的人,什么都不在乎的性格,很可能是因为家境不错,所以很少烦恼。这种性格让她拥有很多朋友,当然也让那些不理解的人鄙夷,认为她这样把一个月工资全都用在吃穿上太败家了。
她跟我们说起这样说她的人时,吃吃直笑,很有些张狂的意思。这是能够理解的,她的父母虽然不是很有钱,但家里就她一个孩子,要什么给什么,更别说钱了,所以她是有资格一发工资就上街血拼的。
有一天,她爱上了一个人,然后就突然改变了自己的花钱习惯。她说:“这是我为爱做过的最勇敢的事。”所谓勇敢,其实就是她不再花钱如流水,想想,这勇敢的方式虽然普通了一些,但她能做到这样,确实不简单,甚至可以说委屈。
那个他来自农村,是那种一个家族才出现一个的人才,当然,这才子只是针对当地而言。他在一家不大的公司上班,每个月寄一半工资回去,另一半吃喝住,所以,对于钱财他有种执著,而对于浪费钱财的人有种说不出的厌恶。孙晓就是因为被他说过,她一天的花费够老家一家人生活好几天,所以才改变的。
只可惜,恋爱快半年后,对方突然告诉她,他们不合适。至于哪里不合适,他没说。后来她才知道,他跟一个比他大十三岁的女人结婚了,他其实不爱对方,但因为对方答应帮助他的家庭。
后来,她又遇到了一个男人,日子混得很不如意,但颇有才华。她的父母得知后,暴跳如雷,扬言要跟她断绝关系。为了爱情,她宁愿与他们反目,倒是他,日渐悲观,没了雄心壮志,一声不吭回了老家。而她,也一个人跟了过去。
这算是传统意义上的私奔了吧,她认为这是她做过的最勇敢的事。为了你,我连父母都得罪了,我连一个女孩子的脸面都不要了,这还不够勇敢吗?只是,让她失望的是,他的父母在老家帮他介绍了一位熟人的女儿,对方外在条件虽然差了些,但工作稳定,收入可靠。他答应了。
她所谓的勇敢,在他们面前根本不存在,从此她就明白了,为对方去做一件自己并不愿意做的事,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勇敢,只是傻。虽然男人在恋爱的时候,总爱说对方傻,但这只是一个昵称,并不代表他们真的喜欢一个傻女子。
她回到老家,和父母和好,生活上了正轨。后来,在父母的介绍下,她认识了一个人,真正的门当户对。她不用掩藏什么,更不用改变什么,他说,对自己来说,她的一切,包括优缺点都是值得他爱的。所以,他们经常一起出去旅游,打羽毛球,或者吵架。说是吵架,其实是她一个人的表演,因为在她发怒时,他总是不停地逗她乐,让她没法继续撒气。
一个连你生气的模样都喜欢的男人,毫不犹豫是最爱你的人。
那天,他生日,她说要亲自为他做一顿盛宴。他就笑,因为知道她不会做菜,她最自力更生的下厨很可能就是亲自去泡面了。但是,当他应约而来时,却发现桌上摆着满满一桌他喜爱的菜。一开始他以为是从饭店买来的,后来发现菜的刀功、色泽和味道都不是饭店该有的水平,然后就看到她端着一盘刚炒好的菜从厨房出来,这才确信是她亲自做的。
看他瞠目结舌的惊讶状,她笑了,为了这一天,她已经暗自对着美食视频学了两个月。他的反应让她觉得很真实,更觉得很幸福。
她对自己说:“现在才明白,我为爱做过最勇敢的一件事,是亲自为你做一顿饭。”不是为你委屈自己,也不是为你跟父母反目,而是亲自为你做一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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