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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立的老婆是隔壁村的,比他小一岁。还曾经是初中同学,只是当时不认识。他们是在同学聚会时互相认识的,可以说一见钟情!大立当时也算风流倜傥,小鲜肉一枚,他老婆和他个子差不多,长长的头发,鸭蛋脸,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给人一种亲近感!她笑声更迷人,也许是聚会时一次回眸迷住了大立吧!
一切顺理成章,户口本、身份证换回来了结婚证!婚后的日子大立努力赚钱养家,毕竟上有老,马上也要有小了。
在结婚的同年,在全家人的欢呼声中,立莎降生了。孩子的名字,是夫妻俩姓名的最后一个字组成,李莎莎就是大立老婆的名字,孩子的名字是他老婆决定的,可以说这一年双喜临门。
李莎莎是独生子女,父母的心头肉。父母对她百依百顺,自然也造就了一个刁蛮公主李莎莎,也许两个人只有在恋爱的时候是甜蜜的,就像丘比特之箭,让心和心也是融合在一起的。
婚姻中,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外一个。婚后,李莎莎,不复当初的温柔和人情世故,变得嘴尖牙俐,任性妄为。
钱钟书的《围城》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现在这个社会离婚以是常态。“还撑着呢?不行就离了吧!”不知是谁说出来的。
也许,是生活的柴、米、油、盐、酱、醋、茶,过于浓重,生活的压力过于沉重,忙的时候把丘比特之箭拔掉了,忘记恢复了原位。过着过着就散了,结婚证变成了离婚证,大立手中还是五个证!
虽然离婚了,立莎还是和妈妈亲,毕竟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的一块肉。李莎莎有时间就把孩子接走,然后再送回来!就像春、夏、秋、冬一样,周而复始,来的不早不晚。也许这就是李莎莎的母爱吧!
大立就不行了,离婚后就像断了线的风筝,四海为家。都说女儿是小棉袄,是男人上辈子的情人,但是到大立这,接收不到任何信息。
大立手里拿着那微薄的工资,心里想:去哪呢?马上要过年了?不行回家?还是先找上几个朋友喝点酒聚聚?“在哪呢?晚上一起聚聚?我安排!”,大立发了个群发!一会手机收到信息“行,老地方咱们哥几个不醉不归!”,“OK”,这是安排好了晚餐!OK也是大立经常用的口头禅!
大立回到自己租的房子里,照照镜子,很耐心的打扮着,这男人打扮起来比女人也不逊色!刮掉了胡子,脸上的脱皮也不明显了,仔细洗洗再看看这脸,不再是岁月的烙印了,到增添了几分成熟稳重!挑一件自己看得过眼的衣服,再次站在镜子前,好像不认识自己一样!
多丑的男人照镜子都觉得自己帅呆了,女人照镜子都觉得自己又老了,这不好看了、那也不漂亮了!
再续………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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