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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继续来黑汉文帝刘恒。
刘恒统治期间,发生了一件后世闻名的事情——“缇萦救父”,这件事发生在汉文帝前元十三年,也就是公元前167年。
倒霉名医淳于意遭遇后台强硬的“医闹”,被判处“肉刑”。
“肉刑”可不是让你吃肉吃到吐,而是从你身上割肉。
“肉刑”主要包括黥、劓、刖、宫、大辟等五种。汉初主要实行前三种。
早在夏商周就有了“肉刑”,秦朝更是风行,《盐铁论》中就有“劓鼻盈车”的记述,想想割下来的鼻子装满车子,实在是很瘆人的场面。
“黥”又称墨刑,算是加强版的纹身,用刀刺刻罪犯的面部,再涂上墨,作为惩罚的标记。《水浒传》里林冲、武松脸上的金印也是黥刑的范畴。
“劓”就是割鼻子。
“刖”就是砍脚。还有一种与之类似的膑刑,就是剜去膝盖骨。“田忌赛马”、“围魏救赵”的著名军事家孙膑受的就是膑刑。
“宫”就是割掉小鸡鸡。
“大辟”就是砍脑袋。
为了让父亲免受肉刑(不知道是具体哪一种),淳于缇萦大胆向汉文帝刘恒上书,说自己一个弱女子愿意代父受过,做奴婢来赎罪,使父亲可以回家去改过自新。
刘恒被弱女子的勇气感动,同时也充分认识到,继续沿用秦代的肉刑,已经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不但赦免了淳于意,还更改了法律。
于是,《汉书·文帝纪》上有了这样一段记载“十三年五月,除肉刑法”。
肉刑废止了,新的替代法律是什么呢?
《汉书刑法志》载,“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止者,笞五百;当斩右止,及杀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命复有笞罪者,皆弃市。”
简单的说,该在脸上刻字的,剃光头发用铁圈套着脖子去干苦力;该割鼻子的,打板子三百下;该砍脚的,视情节轻重,从打板子五百下,一直到斩首示众。
那么问题来了,打板子(笞刑)概念很模糊,用小竹片打也是打,用大棒子打也是打,打的轻重程度有学问,执行人的选择同样很重要。
比方说,有个人犯了罪,本来应该是割鼻子的,现在用新法,打板子三百下,结果重重地三百下板子打完,一命呜呼。
割掉鼻子还能活下去,现在却成了死刑。
这到底是减轻刑罚还是加重处罚?
汉文帝刘恒这个脑残的“除肉刑”一直等到11年之后,他的儿子汉景帝刘启才来给他擦屁股。
《汉书·刑法志》中记载,汉景帝前元元年,也就是公元前156年,汉景帝下达诏书,说打板子和重刑没什么区别,就算没打死,多半也残废了,把该打五百下的改成三百下,该打三百下的改成两百下。
汉景帝的“刑法修正案”执行了十几年,发现还是太重。
于是,汉景帝中元六年,也就是公元前144年,汉景帝又一次下诏,该打三百的减为两百,该打两百的减为一百。不但如此,第二次的修正案还详细规定了板子的质地、大小、尺寸,还特别强调,板子没打完不允许更换筋疲力尽的执行人。
汉文帝也许是好心办坏事,他自己肯定没挨过板子,所以他所谓的慈悲为怀“除肉刑”说到底,和司马衷“何不食肉糜”其实是一个性质。
一代大儒、《汉书》的作者班固就评价说“除肉刑”是“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
看看刘恒都办了些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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