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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老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单位可以辞退吗,辞退之后有什么补偿吗。答案是肯定的,不管工作多长时间,如果因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也不适合从事单位其他工作,单位是有权力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十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但并不意味着从此端上了“铁饭碗”,不管出现什么样的问题,单位都必须养你一辈子。满足了一定条件,单位完全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得了重病,首先必须先进行治疗,在治疗期间,单位不仅无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还要负责在医疗保险范围之内,承担医疗费用支出。如果治疗期满,员工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法胜任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任何赔偿。
如果在治疗期间,或者未确定员工是否有工作能力,单位强行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仅需要承担经济补偿或者两倍的经济赔偿,还应该按医疗保险规定,承担员工的医疗费用。
如果员工得病起因是工伤,或者与职业病相关,员工可以申请工伤鉴定,按工伤进行补偿、赔偿和治疗,单位不仅要承担员工的治疗费用、后续恢复费用,还需要承担员工的生活补助、精神赔偿等费用。如果单位不履行责任与义务的,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进行民事诉讼,维护自愧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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