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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时候,周小公举在社交平台上po出了自己一首很早之前的歌《以父之名》,而且配文说出了自己为什么不喜欢听别人的歌,因为小公举在16年前写的歌,一直到现在还是很流行的,据说这首歌因当年全亚洲有特别特别多的人在收听,因此每年的7月16日被定为“周杰伦日”。
很多粉丝就都蜂拥而至,说起了自己为什么喜欢周杰伦,很多人竟然问小编有多爱周杰伦?这么说吧,对小编而言,周杰伦已经是第三种感情的存在,没有人可以取代。
他结婚的时候小编一个人听着那些年的歌哭了整整六个小时,不是因为他结婚了,小编就是纯粹的矫情,就是感慨时光匆匆飞逝如流水的忧愁,就是感觉半截小腿埋黄土的卧槽。
和他第一次邂逅是2002年《印第安老斑鸠》,后来?哎,真是一听杰伦误青春啊!周杰伦只用了一首《简单爱》就轻而易举地改变了小编的爱情观。那时小编豆蔻年华。于是小编开始攒钱买贴纸,买海报,买磁带,在小编的复读机里一遍遍的听,买漂亮的笔记本抄你的歌词,后来有了DVD,现在还记得你穿着白色毛衣唱《黑色毛衣》的样子,再后来有了mp3,有了手机,又双叒换了手机,而你,一直都在。
那个时候周杰伦看起来腼腆孤僻,但小编知道,他呆呆傻傻却执着认真,幼稚臭屁却孝顺义气。小编以为自己喜欢的是你古风的歌词,长大后才明白,小编迷恋的是他不驯又真实直白的爱谁谁。没错,就是少年气。
记得小编就听了一遍《自我催眠》就沦陷了,大学KTV唱了四年,过了很久才知道是小公举写的,那个时候小编还和朋友们炫耀,自己对杰伦肯定是真爱,昨天看到一个某某云评论说如果安徒生会写歌,那大概就是周杰伦的样子,是啊,因为无论是当年青涩的你,还是现在天王的你,眼神一直纯净如水,当时少年。
这些年,小编见证了他爆红,低潮,甚至被说不是中国人,但小编知道,汶川地震你捐款4200万元人民币,玉树地震100万,捐赠河南艾滋病红十字会1187万元,捐赠100所希望小学,捐赠400万资助贫困大学生,和科比拍雪碧广告,作曲《天地一斗》,把此曲的3000万收入全部捐赠。所以喜欢他这件事情其实很好理解。
他一开始被质疑是因为他是一个引领潮流的人,在潮流没有兴起的情况下很多人不理解。但随着时间推移他成为歌手界里很标志性的人物。再一个是他确实有真才实学,再大的诋毁在他的成绩面前都黯然失色。他的努力,他的能力,大家都看得到。
这让小编想起一句歌词,有心在做谁都看得到,一步一个脚印错不了。
尽管这是一个浮躁的年代,但社会主流价值观还是会认可有能力的人、有贡献的人。为什么他能保持长盛不衰,为什么很多人是昙花一现。小编觉得最大区别在于他是有真本事,也是用心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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