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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老话说得好:“亲兄弟,明算账。”亲兄弟之间,平时可能互不计较,但在分家的时候,是一定要明算账的。在老辈,分家有一套专门的流程。通常是以长辈命令或者兄弟抓阄的方式,确定各自分配的财产,在保人的见证下,黑纸白字写成契约。本文要讲述的,就是掖县农村兄弟抓阄分家的一个小故事,作者“建华”先生根据其外祖父口述整理。)
以下是正文——
我(建华先生的外祖父,以下第一人称均同)出生在1935年,小名叫广生。我爷爷有两个儿子,就是我大爷(伯父)和我父亲。他们兄弟俩长大之后,就面临分家的问题。
当时,家里只有一处房屋,十多亩地。分家的时候,难以平分,只能各有侧重。
按照惯例,家里叫来一个村的主事人和族内长辈。写两个纸条,一个写“房”,一个写“地”。兄弟二人抓阄,一人将分得房屋和少许的土地;另一人会分得大部分的土地,但没有房屋。我的父亲抓到了“房”。
于是,由村里的主事人执笔,用墨笔在毛头纸上写下房契。这处百余年的房屋从此成了我的家。和这处房屋一起分到我家的,是仅一亩半田地,由于位置在王河的西岸,所以我们当地称“河西崖”。而我的大爷,他抓到了“地”,他得到了其余的十几亩地。
与当时很多掖县人一样,我的父亲年轻时也闯关东做生意,很少回来。在我的印象里,我家仅有的一亩半地是由我的母亲——一位小脚的农村妇女来照料。我还记着我七八岁的时候,遇上麦收时节,母亲天不亮就醒了,小脚一步一步地往河西崖挪。我家没有车(编者注:畜力车),母亲从家走到河西崖,要40分钟,等走到了天也亮了,母亲就开始拔麦子。如今我们这里还将麦收称为“拔麦子”。
那时,小麦成熟后,家家都是将麦子连根拔起,捆成一捆,再挑回家打场晾晒。麦秸和麦根用来烧火做饭。建国后成立生产队,才改为人工镰刀收割,将麦茬留在地里,麦秸拉到场院。一直到本世纪初的头几年,麦收时还经常可见戴着白头巾的职业割麦人。而把麦秸粉碎还田,将麦根直接打碎到地里的联合收割机全面普及,至今不过十年有余。母亲将麦子捆好,我挑着扁担,一头放一个大捆,另一头挑两个小捆。“河西崖”的田地土质差,收成低。一亩半地,我只挑了三趟,我家这一年的收成就挑完了。
过了几年,土改评成分开始了。成分的评定是按照地级分数的高低来划分。我村的田地大部分在村西。村西口,有一段下坡路,下了坡,这里就叫做“西门外”。从“西门外”开始,由近及远,村里人分别叫做“小河崖”,“二河崖”,“三河崖”和“河西崖”。从东向西,墒情呈现渐次的趋势。“小河崖”的地级分数最高,属于40级地。“二河崖”稍次一些,属于30级地。往西类推“三河崖”是20级地,“河西崖”的地级只有10级。这样,田地都有了等级分数,再乘以亩数,得到的就是地级分数。
富户的房子多,也要计算分数。由于我家只有一亩半地,而且是土质最差的“河西崖”地段,我家的地级分数只有20分,所以给我家评的成分是“贫农”。我的大爷因为分家分的土地多,虽然田地不在好地段,但是数量稍多,所以给他评的成分是“中农”。
实际上当初分家的时候基本是平分,而后来的成分却不一样,只能说当时还是田地更显金贵吧。(本文作者: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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