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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严歌苓,这个故事的主角不是林峰,而是何小曼
严歌苓说过,其实刘峰这个主人公并不是真正的主人公,他是一个貌似主人公的映照物,就是说通过对他的态度,以他引起的行为,围绕他产生的故事,产生的人物命运变迁映照出时代变迁导致的人性、价值观变迁。尽管我们被“平凡即伟大”的价值观误导,我们对人性,尤其女性的人性是从来没有信服过的。女性的心理基础,集体潜意识,是百万年的进化史决定的,那就是雌性生物永远选取群落里最有力量、最凶猛、最有权威的雄性作为她后代的雄性基因。
刘峰的时代已经过去,但是我们现在还是会将有才华又肯干却生活不幸的原因归结于这操蛋的拼爹时代。刘峰没有有实力的爹,但他的善良过剩让他在那个时代活得体面,让他享受人民不得不表现出来的诚挚的崇敬。现如今,善良的人一样会被列为楷模,但是再不会被置于那样至高的地位,就像小说结尾,刘峰女儿看刘峰一样,我只是你们故事的局外人。 所以,做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幸福感,远远高于做一个善良过剩的刘峰。
三十多年来,小曼一直追随着刘峰,刘峰多多少少是明白小曼的心思的。但刘峰不敢接受小曼就要满溢的爱,他明白,他的爱早已在爱林丁丁时就用光了。刘峰能与汽车售票员结婚,与发廊女同居,是因为她们给刘峰带来的不是爱,而是需要。汽车售票员到了结婚的年龄,她需要找个人结婚,发廊女他乡异地为了金钱拉客,她需要找个依靠,可以相互取暖,这些是当时的刘峰同样需要的,所以目标一致,刘峰接受了她们。而小曼给刘峰带来的是爱,刘峰无法接受。他的爱在那幢红楼里,早已揉进了一个个的甜饼里,全部给了林丁丁。
从军十三年,人生中塑造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最重要年代,严歌苓都在军营里度过,那也是青春时代最敏感,感情最丰富的年代,因此身边所有的战友,都成为她写作的参照,提供了生动的细节,不用原型也有足够的原材料去虚构人物。细节的储存和运用是写活人物的关键。《芳华》里只有刘峰、林丁丁和何小曼是有一点原型的。萧穗子作为故事的叙述者,表述出的所有反思和忏悔,当然跟作者本人的真实感情紧紧关联。其他就都是虚构。
衡量好作品的第一标准是诚实。诚实的作家才有心灵和精神的自由,而任何一种精神不自由的状态都不会有神来之笔。神来之笔越多,创作就会越自由,反过来也就越诚实。严歌苓希望自己成为一个百分之百的诚实的作家,就是只忠实于自己的审美价值、道德审美、心灵感受。任何故弄玄虚,哗众取宠的语言,造句,不能诚实表达出最准确意思的写作,都是她不想要的。
多年以来,严歌苓都不愿意用电脑写作,她认为,手写的情书肯定和电脑写出来的感觉大不相同。“情”这个东西是非常有机的,手写才能保持它的有机性。白纸黑字,把你对对方的感情一笔一划地书写出来,是一种定案,笔墨落在纸面上,本身就是仪式,就是结盟,是笔和纸,黑与白,思想、感情跟载体的结盟,是精神实体化的实现。所以,不用笔墨写的情书,不算真心真意的情书。一种可以最后一分钟写,下一分钟删除的东西,会在心灵上留下多少痕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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